土地問題一直是我國社會最為核心的問題,農村土地更是重中之重,不僅僅關系到生活空間更是我們能不能吃飽飯的問題。近些年來随着我國工業化發展,城鎮化不斷建設,加上農村新增人口的住房需求,耕地面積不斷減少,質量不斷下降。
耕地問題不斷演變,舊的矛盾沒有解決新的矛盾又開始出現,現在農民之間争議最多的不是耕地年年減少,糧食夠不夠吃的問題,而是有的農民地多,有的地少,還有的農民沒有分到耕地引發的不平衡矛盾。
面對這種矛盾,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要求重新分地,希望能夠從土地上獲得一定的收益;然而還有一大批農民不同意重新分地,而且兩方的争論看着都有道理。
第一、希望重分土地的原因
①土地是農民身份的象征
耕者有其田事作為農民最為基本的條件之一,農民沒有田地就如工人沒有班上一樣,名副其實;在農村生活,宅基地和耕地是農民最為基礎的權益,那麼農民沒有土地意味着當了個“假農民”,農民的土地權益無法保障。
②生人無地,死人有田
現在農村土地的矛盾對于農民來說是不平衡的,有的人一人10畝地,有的則僅有一畝地,還有很多農民沒有土地;而且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從而造成了生人無地,死人有田,因而認為土地承包權應該随着人口死亡而取消,對于沒地的重新分。
③幾輪承包期還延續太長了
目前距離第一次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時劃分的土地時間太久遠了,然而又一輪輪的往下延續,那麼以後不僅三四十歲以下大量的農民沒有土地,以後甚至七八十歲的農民都沒有土地;而且很多農民家庭因進城、人口消亡土地全部被村集體收回了,這些土地都被村幹部個人瓜分或者村幹部賺錢用了,為何不重新分給這些沒有耕地的農民呢?
第二、不能重分的原因
①曾經沒吃苦,現在不應該享福
我們知道分田到戶雖然給了農民自主經營權,但是同樣對農民附加了很多因土地而産生的稅收,例如最為普遍的“公糧”,曾經有大量的農民因為種地累,且要交大量的公糧及稅收,從而撂荒了耕地,或者把土地交給了其他人耕種。
而現在國家取消了農業稅,并且不少地區的耕地流轉費都能達到1000多元每畝,還有各種惠農補貼,于是就有當初沒有繳納農業稅的人又來要地種,這對于其他人來說不公平,畢竟人家爺爺奶奶、父親母親種地交糧,是人家祖輩盡的義務,即便現在家裡老人不在了,家庭承包地還在,憑什麼要分出去?
②穩定糧食安全
在最新的政策文件中,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要做好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的再次延包30年的工作,這是國家層面的文件。
為的就是穩定糧食安全、土地安全,就不能貿然地打破原有的人地關系,這樣會加劇因土地産生的社會矛盾,現在原有的2億承包戶還是最為穩定的承包模式,承包戶數變化不大,這就意味着糧食安全有保障。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無地農民都要重新分地,主要看地區和土地收益,以及到底是怎麼造成無地、失地的。例如,現在很多地區在大量抛荒,種地不賺錢負收益,還搭人工成本,這些地區有地農民都不想種地,更何況無地農民了。
而有些農民的耕地因為被征占獲得了大量的補償,有些因為超生、分戶等原因家庭内部沒有進行土地分配,尤其是農村婦女,出嫁以後很難獲得土地權益,但是本身是有土地存在的,這些都是不能再次要求重新分地的。
那麼,你認為該支持誰?是重分還是不重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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