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原始社會時期,第一次以社會分工為基礎,出現了“茲”(首領)、“莫”(謀臣)、“畢”(祭祀)、“革”(工匠)、“卓”(從事畜牧的普通人)等五個不同職業的階層。
②奴隸社會時期,“茲”“莫”“畢”階級合三為一,并作“茲莫”,其義也變為管理一方的淩駕于普通百姓之上的“掌權人”。元、明、清時土司即為中央政府冊封的茲莫家族。同時“畢”和“革”等階級又合并分化為“諾”(諾合)和“曲”(曲夥),“諾”是其父系和母系都為彜族“古侯”支系或“曲涅”支糸血統,“曲”就是其父系純正,母系不純的彜族群體。三個等級互相對立。
彜族索瑪
③在社會曆史發展的進程中,在龐大的“曲夥”等級裡,又自然而然地派生出“曲諾”“安加”“呷西”等三個不同的階層。曲諾”是“曲夥”等級中地位最高,約占“曲夥”等級總人口的70%左右。“曲諾”階層在“茲莫”統治勢力強盛時期,與“諾合”一同成為“茲莫”統治下的“百姓”,是“茲莫”的主要生産者和主要剝削對象,并占有多少不等的“安加”或“呷西”,過着普通剝削階級的生活。但是,客觀上“曲諾”階層畢竟不是“茲莫”或“諾合”等級,所以部分“曲諾”階層的人身權利,财産權利要受到“茲莫”或“諾合”一定程度的限制。“安加”階層人口約占“曲夥”等級總人口的20%左右所有的“安加”階層人身,都被“茲莫”或“諾合”等級所占有,有的甚至被富有的“曲諾”階層所占有,他們雖然有一定範圍的人身自由,不過,他們也隻能居住在主子的轄區内,為主子承擔田間勞動和一定量的家務勞役,并且必須随喊随到,不能稍有怠慢。“呷西”階層人口約占“曲夥”等級總人口的10%左右,“呷西”階層的來源也有兩種情況:一是來自少數破産的“安加”階層成員中,稱這部份“呷西”階層成員為彜根“呷西”;二是來自從外地掠奪而來的漢族和其他民族成員中,稱這部份“呷西”階層成員為漢根“呷西”。“呷西”階層是彜族社會中受苦最深的社會階層,是真正意義上的奴隸,他們人身不僅可以被“茲莫”或“諾合”等級或“曲諾”階層所占有,其中的漢根“呷西”階層成員還可以被個别富有的被統治階層“安加”階層所占有。呷西”階層成員到一定的年齡,主子往往指定一名異性“呷西”階層成員與之配婚,配婚後與主子分居分食而地位可以上升成為“安加”階層成員,但也有仍然居住在主子家中,一直充當“呷西”階層成員的。“呷西”階層成員有了家屬和子女後,受到家屬和子女的拖累,不易逃跑,其子女又成了主子新增的奴隸。
彜族索瑪
④1639年,由于”茲莫”殘酷的壓迫和剝削,引起了“諾合”和“曲夥”對“茲莫”統治者的嚴重不滿,後被趕出涼山彜族地區的腹心地帶。“茲莫”勢力走向衰敗。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