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秦國之所以能夠強大,之所以能夠統一六國,根本原因就在于商鞅變法,因為商鞅變法讓秦國強大,秦國強大自然就逐漸具備統一六國的實力,然後再經過六七代秦國君主的接力,于是在秦始皇這個英明君主手中完成了統一,建立了前所未有的德比三皇、功蓋五帝的統一偉業。
統一是消除戰争的唯一方式,尤其是在戰國時期那種亂世之下,戰國并非隻有秦國變法,但隻有秦國變法成功,這就是秦國的特殊能力,想想看,春秋時期的幾百個諸侯國,到最後隻剩下七個,這個戰争強度有多麼殘酷,誰能活到最後,不就是靠自身強大嗎,當時的各國君主都意識到隻有變法才能強國。
這也就給了商鞅這樣的人以變法的環境,商鞅就是這樣來到秦國開始實行變法的,商鞅變法的内容很多,但是歸結起來就是三點:
秦孝公啟用商鞅變法
一、軍功爵位制。
戰國時期的主流是世祿世卿制,所謂的世祿世卿制就是指官職和爵位都是以血緣關系來繼承的,也就是說,你的父親是貴族,那你的後代世世代代都是貴族,并且能夠繼承官職和爵位,在那個等級森嚴的分封制社會中,出身決定了你一輩子的職業和身份。
在那個年代,農民永遠是農民,商人永遠是商人,想獲取地位的提升,除非你有呂不韋的能力和金錢,能夠通過一些手段走上從政的地位,但這樣的機會,幾百年也沒有幾個,要不然就是像秦孝公那樣下求賢令招攬天下人才,然後根據主觀判斷授于官職,前提是你有能力,并且能立功,才能跻身貴族之列,但這樣的機會是非常渺茫的。
戰國時代的階層是完全固化的,從一個階層上升到另一個階層是不可想象的事,但是商鞅變法打破了這一原則,以了底層民衆一個可以晉升的通道,雖然很難,但是對于當時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階層來說,是一個可以上升的唯一通道,這個通道包括了一個普通人所有的美好的理想。
秦國軍功爵位制
商鞅變法廢除了秦國所有貴族的特權,規定了不論你是什麼出身,貴族也好,平民也罷,想要獲取官職和爵位,就必須以軍功來獲取,這等于是把秦國貴族和所有平民階層放在同一起跑線,以軍功作為唯一的标準,而要獲取軍功,就必須在戰場上不斷殺敵立功,這個做法極大地激發了所有秦人的積極主動性,這是最可怕的一種能力。
衆所周知,打仗最重要的就是士氣,士兵的士氣來自激勵,激勵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精神激勵,另一方面是物質激勵,軍功爵位制就是一種物質和精神雙重激勵,把這種激勵貫穿于整個秦軍的所有戰役中,秦軍為什麼被稱為虎狼之師?就是因為秦軍在戰場有很高的積極性,如果沒有這個激勵,誰願意上戰場打仗,那可是會死人的,有了激勵就不一樣了,那種積極主動性完全被激發出來,秦軍戰無不勝的原因就來自這裡。
白起是秦國的一位普通百姓,就是依靠戰功做到了大良造的位置,是當時十七級爵位最高等,以平民之身進入貴族之階,這在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但是軍功爵位制做到了,爵位不僅能帶來榮華富貴,而且還能免罪,家中有人犯法可以用爵位來抵罪,這種以軍功來獲取爵位的做法順應了時代發展的潮流,調動了秦軍的戰鬥積極性,六國之中隻有秦兵喜歡打仗。
商鞅變法的内容
二、獎勵耕種,打擊其他。
民以食為天,商鞅很早就意識到這個問題,所以除了以軍功爵位制激勵士兵打仗,接下來就是如何解決吃飯問題,于是商鞅變法中有一項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獎勵耕種,不僅僅是打仗有爵位可拿,種糧食種得多也有爵位可拿,這同樣極大激勵了農民種糧食的積極性。
同時商鞅通過法律和行政手段打擊其他行業,比如商業,就是嚴厲打擊的,通過對商業征收重稅,限制商人的經營範圍,以抑制商業的發展,獎勵農業打擊商業的目的就是讓整個秦國社會向種糧食的方向發展,種糧食的人多了,秦國自然就不會缺糧食了,打仗也就有了保障。
商鞅變法讓秦國形成一種二元經濟,就是說除了打仗就是種地,這兩項職業受到秦國的重視,這實際上是一種戰時經濟,為了打仗而創造的一種制度,秦軍隻有不斷地打仗才能獲取爵位,農民隻能不斷地種地才能獲取爵位,整個國家隻做這兩項事,其他的都被抑制。
獎勵耕種
三、以法治國
秦國的法律非常嚴苛,也非常全面,涉及到秦人生活的所有方面,以湖北雲夢出土的睡地虎秦簡來說,秦法包括的内容非常豐富,比如其中的《秦律十八種》規定了十八個方面的秦朝法律,包括但限于:
農田水利、飼養牛馬、糧食的倉儲保管與發放、貨币流通與市場交易、邊關和市場、手工業生産管理、徭役法、各種職務的法律、軍功爵位的法律、設置官吏的法律、核驗官府财産及度量衡的法律、驿站飯食供應的法律、公文傳遞的法律、管理少數民族的法律。
秦國法律的豐富程度超出了你的想像力,涉及到生活中的所有方面,這是維持秦國良好社會秩序的基本法,秦國内的治安是六國最好的,靠的就是這套法律體系,這麼健全的法律出現在兩千多前的秦國,實屬罕見。
湖北雲夢睡虎地秦簡
秦法中唯一比較殘酷的就是連坐法,在生活中就是一人犯法全家連坐,在軍隊中就是一人犯法全伍、全什連坐,據說商鞅處決犯人,一次在渭水邊就殺了700多人,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連坐,嚴苛之下,亂世之中,秦法才讓秦人産生畏懼,而且秦法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慣例,當年秦孝公的兒子嬴驷犯法,他的老師公子虔和公孫賈遭受劓刑和黥刑處理。
所以說秦國是一個法制國家并沒有錯,商鞅變法讓秦國成為了一個隻知道打仗和耕種的法制國家。但是,在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商鞅變法的弊端就顯現出來了。
統一之後的秦朝無仗可打,于是秦始皇就發動了北擊匈奴和南征百越的戰争,這兩項戰事動用了八十萬的軍隊,前後持續了十年時間,但是軍功爵位制的精髓在于士兵有仗可打,沒有戰争底層百姓就無法獲取爵位,同樣的道理,無仗可打的時候,糧食的花銷也沒有那麼大了,這種隻顧打仗和種地的戰時經濟模式就需要秦始皇統一之後作出更改。
秦朝軍隊
但是,很顯然秦始皇沒能将打仗和耕地這兩項内容改得更好,卻将此兩項内容變更為大量的徭役,來參與國内的基礎設施建設,比如修長城、骊山陵墓、阿房宮、直道,這裡面除了阿房宮有沒有建還是個未知數外,其他三項設施都成為兩千多年後現代人的遺産。
所以說商鞅變法是秦國成功與失敗的根源,秦國是靠商鞅變法強大并且統一六國建立秦朝的,秦朝的滅亡也同樣是由于沒有及時更改商鞅變法中有利于戰争的内容,導緻六國遺民群起而反抗,需要注意的是,陳勝、吳廣發起的農民起義,主力全部是原來六國的百姓,而原來秦國的百姓沒有主動參與反秦的,根本原因還在于秦法沒有在六國中實施順利,或者短時間内沒有同化六國,要知道六國幾百年來都是靠着自己的文化生存,隻被秦朝文化同化了15年而已,根本形不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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