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晴計劃#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經常聽到看到的一句話。可是你有沒有想明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邏輯?這幾天總是在思考這句話的真正内涵,好似才悟到些什麼…
“相濡以沫”的意思是說,泉水幹了,兩隻魚兒吐沫相互濕潤對方,經常用來贊揚經曆了苦難,相互扶持,相互溫暖,不離不棄的夫妻。
初讀此句,怎麼也想不明白,兩個深愛的人相濡以沫,生死與共,不離不棄不是順理成章,理所當然麼?既然相愛,必定相守!既然深愛,怎舍相忘?!兩個人共同譜寫一篇感人至深的愛情故事才是值得頌揚的人間佳話啊!
那為何又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呢”?難道說真的是“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樣做的話是不是也太現實了?分道揚镳也就罷了,更甚者,還要相忘于江湖!從此後形同陌路,再無瓜葛!
初讀此句,怎麼也想不明白。然而,當換一個角度去思考時,(未離江湖的)我忽然豁然開朗。
泉水已經幹涸,是形容兩個人生存的外部環境異常艱難,或許是經濟方面的原因導緻生活困頓,也或許是來自其他方面的壓力。總之,代表的是兩個相愛的人需要面臨極大的現實困難。困難極大,到什麼地步了呢?到了相濡以沫的地步,生存環境已何其窘迫,可以說是瀕臨死亡的邊緣。
人道是“貧賤夫妻百事哀”。“貧”指的是經濟狀況,不論是經受了地震、大火、洪澇等自然方面不可抗的天災,還是由于重病、殘疾、失業等人禍,造成了經濟貧困,家裡已然揭不開鍋,上頓不接下頓,更别說養兒育女,上補習班的花銷了。“賤”指的是社會地位,古代社會,存在奴隸、仆傭等比貧民更加低一等的“賤民”,沒有任何地位,任人驅使奴役,宰割壓迫,連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沒有,何談愛情婚姻?當今社會已然沒有古代那種高低貴賤的等級劃分,可以說是人人平等,已然不存在這個問題。
到了“相濡以沫”的境地,雖說相互間真的是不離不棄,實則也是難離難棄,因為相互吐沫為生,一方死去則也無法獨活,何其悲涼?另一方面來說,又何其無奈?兩人成了一根繩上的螞蚱,苟延殘喘,除非奇迹按時發生,否則已然不可能再逃離一起死亡的命運。
設身處地的想一下,站在兩位深愛的戀人任何一方的角度來說,既然深愛彼此,肯定不願意對方陪自己身陷絕地,死路一條。一旦有了可以讓對方活命的機會,哪怕是我死換你生,也會毫不猶豫。與完美的愛情相比,讓愛人的生命繼續延續必定更加重要吧。也隻有首先顧及了對方生命的愛情,才可以說是真正的愛情,否則那就成了“死也要拉個墊背的”。相較于相忘于江湖的愛情犧牲,生的機會更加可貴,讓對方活下去,才是真愛。
而送走對方之後自己還有沒有活下去的機會呢?應該說是機會更渺茫了,沒有了對方的相濡以沫,自己或許撐不了多久。自己死後,對方豈不是要傷心難過?那唯有讓對方盡快忘掉自己,在更廣闊的江湖天地尋求新的幸福,才有可能不會傷心……。此情此景,恰似小龍女在絕情谷斷腸崖之别楊過,龍兒跳崖獨自求死,而又害怕過兒知道真相後也不肯獨活,在崖壁上留言刻字“十六年後,在此重會,夫妻情深,勿失信約”,落款“小龍女書,囑夫君楊郎,珍重萬千,務求相聚”又再三相囑不可求死。小龍女約定十六年,是覺得十六年後楊過應該已經淡忘了自己,尋到了幸福,沒想到,十六年後楊過還是跳了下去。對小龍女說,不願讓楊過陪自己赴死,希望看到的是楊過能夠忘記自己,繼續活下去,尋找到新的幸福。彼此真愛的兩個人,都是同樣的想法。都不願讓對方悲慘地陪自己相濡以沫,凄涼待死,而更甯願讓對方将自己“忘于江湖”。
從這個角度去想,這句話實則是隐含的是一個悲苦凄婉的愛情故事。從愛一個人就要讓對方幸福的邏輯講,與對方相濡以沫實則是害死了對方,是自私,是狹隘;而給對方生的機會,讓他(她)将自己忘于江湖,毫無内疚和自責的快樂生活,才是真愛,摯愛,大愛!
由此,我理解了相濡以沫是自私的愛,相忘于江湖才是更加升華的無私的愛!
既不回頭,何必不忘? 既然無緣,何須誓言? 今日種種,似水無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趙靈兒《仙劍奇俠傳》。
以上是我對“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這句話含義的個人的領悟,或許不準确,不過畢竟是認真思考了一下其間的邏輯,自己覺得基本想通順了。朋友們還有什麼想法看法?歡迎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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