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
我們常常提及的五味雜陳、五味俱全
中的“五味”指的是
酸 甜 苦 辣 鹹
但實際上
還有一種特殊的味道
不在“五味”中
那就是 “鮮”
谷氨酸鈉
正是這種鮮味之源
谷氨酸鈉的來源
谷氨酸鈉的化學式
谷氨酸鈉
谷氨酸鈉是以碳鍊為骨架的一種氨基酸鹽,廣泛存在于海帶、玉米、小麥等天然食物中。最早發現它有增強食物鮮味功能的是日本的池田菊苗博士。起初,他發現海帶能夠大大提升食物的鮮味,經過研究,提取出能夠增強食物鮮味的物質并取名為“味之素”。味之素傳入中國後,經過我國的“味精鼻祖”吳蘊初反複研究,發明了一種生産這種物質的方法,并将它取名為“味精”。發展至今,這種物質的化學成分就叫谷氨酸鈉。
谷氨酸鈉與味精
谷氨酸鈉(味精)
谷氨酸鈉(味精)
味精是商品名稱,化學成分為谷氨酸鈉。GB/T 8967-2007《谷氨酸鈉(味精)》的分類中,按産品成分可分為:谷氨酸鈉(味精)、加鹽味精、增鮮味精。
在标準中,谷氨酸鈉(味精)定義為:以澱粉質、糖質為原料,經微生物(谷氨酸棒杆菌等)發酵、提取、中和、結晶精制而成的谷氨酸鈉含量等于或大于99.0%、具有特殊鮮味的白色結晶或粉末。由此可見,我們通常所說的“味精”,是指谷氨酸鈉含量99%以上的單一産品。而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指的是谷氨酸鈉含量80%以上的複合型調味品。
味精•的安全性
谷氨酸鈉(味精)
谷氨酸鈉(味精)安全性
對于味精的安全性,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衛組織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組(JECFA)以及歐盟委員會食品科學委員會(EFSA)都認為味精沒有安全性方面的問題,因此不限制其在食品中的使用。
2011年,我國原衛生部在《衛辦監督函[2011] 998号》明确指出:味精(谷氨酸鈉)是常用的調味品,被列入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中,屬于可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産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谷氨酸鈉新标準
食品添加劑谷氨酸鈉
2020年9月11日,國家衛健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38項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和4項修改單的公告,其中就包括GB 1886.306-2020《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谷氨酸鈉》。新标準将于2021年3月11日起正式實施。
雖然GB 1886.306-2020是新制定的标準,但仔細研讀會發現它與目前味精執行的國家标準GB/T 8976-2007《谷氨酸鈉(味精)》,指标基本一緻。
(兩個标準的指标比較)
溫馨提示:如何正确使用味精
一、注意投放溫度
味精在120℃時會變成焦谷氨酸鈉,将失去鮮味和營養。因此,在煎炸食品、大火爆炒時不适投放味精,建議投放的溫度為70℃-80℃,此時鮮味最濃。
二、不宜使用味精的情況
使用高湯、含酸性、堿性強的原料烹制菜肴時,均不宜使用味精。因為高湯本身已具有鮮、香、清的特點,再使用味精反而畫蛇添足。而酸堿性環境則會影響谷氨酸鈉的呈鮮效果。
三、合理控制攝入量
雖然“鮮”味無人能拒,但長期大量食用容易增加疾病風險。因此,需要合理控制味精的攝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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