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一個“熊孩子”愁壞了他的姨媽。
在家,他偷吃姨媽精心準備的果醬,被發現後還得意的玩起了“貓鼠遊戲”;
在外,他遊泳、上樹無所不能,一身衣服不到半天就滿是窟窿;
要是碰上讓他不爽的“好好學生”,一頓臭揍直接招呼上去,話少,不商量;
他也有溫情的一面,見到漂亮小姑娘之後,小小年紀居然還談起了戀愛……
這麼一個走哪兒哪兒雞飛狗跳,誰見誰頭大的“問題學生”,
卻成了140年來,幾乎所有男孩的偶像,
他是湯姆·索亞。
01
《湯姆·索亞曆險記》以湯姆的惡作劇開篇,這小混世魔王偷果醬、逃學、和“城裡來的”孩子打架,玩兒的不亦樂乎。
如果不是姨媽随後的懲罰,估計湯姆都能折騰到天上去,不過姨媽顯然還是低估了這個機靈鬼。
02
《湯姆索亞曆險記》帶着馬克·吐溫特有的幽默色彩,通過孩子的視角去諷刺大人世界的虛僞與浮誇。
當城裡的撒切爾法官一家到訪鄉村的集會上,每個人都在“賣弄”,在炫耀自己:法官端坐在台上望着全場,面帶莊嚴地微笑,陶醉于高高在上的優越感中;
鄉紳們争着與大人物親近,聽着台下羨慕的竊竊私語,“就像聽見音樂一般心情舒暢”;
校長、教師、甚至圖書管理員,到處發号施令,給予指導,顯示自己也享有某種“權威”;
小姑娘和小夥子們亦不甘示弱,勁頭十足地胡鬧,渴望以此顯得“特别出衆”。
不過湯姆對他們的評判卻很簡單,他不屑的撇撇嘴,“一副官樣”。
在湯姆眼裡,什麼上流社會,什麼社會名流,都沒有一顆被咬了一口的爛蘋果來的實在。
海盜和強盜才是他心目中的大英雄,“海上黑衣大盜”、“血手魔王”則是他畢生追求的名号。
教條的背誦聖經簡直就是大人故意為每個孩子找麻煩的法子,湯姆可以用他的“寶貝們”輕而易舉的買來其他孩子的“背書條”。
姨媽的那些刻闆規矩、嚴厲的懲罰,卻在湯姆出走當海盜事件中,被姨媽自己抛棄的蕩然無存。
湯姆就像是一個小小的鬥士,他有一套自己的價值觀、世界觀,并且向那些腐朽而墨守成規的成人世界宣戰,還華麗麗的赢了!
馬克·吐溫在某種意義上,是他所創作的湯姆·索亞的一部分,并不僅僅指他所經曆的童年時代,而是指他用幽默而平易的手法,去諷刺和批判現實世界的種種弊端,毫不猶豫的向世界宣戰!
03
《湯姆·索亞曆險記》為何在這麼多年以後的今天,遠在大洋彼岸的中國,依然這麼火?
孩子們才不在乎什麼諷刺,也不在乎這世界啥樣,他們有自己的一套,正和湯姆一樣。
可孩子們卻沒有湯姆那樣精彩的經曆:
成為孩子王,指揮自己的“部隊”和好友的“部隊”來場世紀大戰,清點傷亡人數、交換俘虜、約定再戰!
和同學貝基談一場轟轟烈烈,又若即若離的“虐心”戀愛,就像現在偶像劇裡演的一樣;
出走當“海盜”,在小島上過得自由自在,又被大雷雨吓得和朋友畏縮成一團,最後閃着萬丈金光出現在自己的葬禮上~那份兒受“萬人矚目”的滋味兒還真不是人人都體驗過;
面對恐懼和正義的抉擇,他成了正義的使者,救了好人,懲罰了惡人,活生生一個綠林好漢。
就連發财夢都實現了,而且還是每個孩子都夢寐以求的海盜寶藏!
嗨!想想都帶勁兒!
别說孩子了,那天書童早上翻《湯姆·索亞曆險記》,看完書再一擡頭,星星都開始一眨一眨亮晶晶了~
《湯姆·索亞曆險記》與其說是一本兒童冒險小說,不如說是一部馬克·吐溫對自己童年時代的回憶小說。
正如馬克·吐溫在序中所說:“雖然這本書主要是寫給孩子們看得,不過,我希望成人們看了它,也能勾起對童年美好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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