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愛的能力有何理解?“欲望”這個詞在詞典中的解釋是:由人的本性産生的,想達到某種目的的要求,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對愛的能力有何理解?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欲望”這個詞在詞典中的解釋是:由人的本性産生的,想達到某種目的的要求。
佛經裡也說:人在世間,愛欲之中。獨生獨死,獨來獨往。欲望是人與生俱來的一種原始本能,是對外界的渴望,是滿足自我的需求。
父母對子女同樣也有這種與生俱來的“愛的欲望”。
比如有的父母生孩子是為了給自己養老,老話裡也說“養兒防老”;有人生孩子是為了讓自己的理想情懷在孩子身上延續;有的希望孩子升官發财,拓寬家庭經濟來源,改善物質生活……凡此種種“為自己”而着想的理由,出發點都是為了自己的“欲望”。因為欲望本身的含義就是要滿足“自我”的需求。
但是父母對子女的"欲望",卻往往披着一層面紗,他的名字叫"為了孩子"。
的确,把自己的欲望嫁接在孩子身上,有時确實難以區分到底是孩子的需求還是自己的欲望。
比如高中分文理科的時候,很多父母都會認為:學理科更好找工作,社會需求量大,于是便不顧及孩子更适合學文科還是理科。
有的孩子選擇學習藝術,僅僅是因為文化課成績不佳,沒有辦法參加正常的文化課考試。
這樣的選擇或源自于家長的欲望,或迫于選擇的無奈,說白了隻是來自于生存本能的欲望,并不一定是源自于孩子内心裡更高境界的對理想目标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如果孩子違背自身理想,而被強行滿足家長的欲望,不知道将來的路能走多遠,又有多少違心的未來在等待着他。于是造就出了一個流行的詞——“學習工具”。
這就是父母愛的欲望在子女身上體現的結果。
愛的欲望人人都有,但愛的能力卻各個不同。欲望與生俱來,能力卻需要後天不斷地培養提升。
能力不是單一的層面,而是多個層面的組合。比如尊重他人的能力、控制情緒的能力、正确表達的能力、判斷是非的能力、共情的能力,等等。
有些父母愛孩子卻不能尊重孩子。認為孩子是自己生的,就是自己的私有财産,可以随意打罵,随意為他做主。
幼兒園裡的一位家長,被另外一位家長告狀,說他的孩子欺負自己家孩子。那位家長聽到告狀後的表現十分令人驚訝,竟然當着另外一位家長的面,粗暴地痛打自己的孩子,周圍家長都看不過去了,但是誰勸阻都沒有用,他是故意用這種方式在對方家長面前表現“教育”的姿态。
殊不知,從小不被父母尊重的孩子,自尊的底線也非常低。女明星鄭爽從小受到同學欺負,事後才哭着說:“我不知道這種行為是欺負人”。由于家庭教育存在的一些問題,導緻她成年之後情感也比較冷漠,最終因代孕事件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被廣電徹底封殺。
在家庭裡不受尊重,其實是撼動了孩子自尊的底線。不受尊重的孩子對别人的尊重往往沒有什麼感受力,也不大會懂得尊重别人。
所以愛孩子一定要尊重孩子,尊重是愛的能力中很重要的一層。
此外,控制情緒等能力也同樣一樣都不能少,其中的道理無需贅述。總之是什麼樣的教育就培養出什麼樣的孩子。
愛的欲望和愛的能力共存于同一個人身上,但如果沒有後天的修養和提升,欲望的影響力一定大于能力,因為欲望與生俱來,無需後天的培養,而能力卻需要不斷克服自我的需求,抛開自我欲望,代之以智慧和勇氣。
當欲望和能力共同産生作用時,很顯然,擁有愛的能力的父母,能夠更好地幫助到孩子,而欲望炙盛的父母反而會成為而孩子成長的羁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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