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認字不認字,先認半個字。
忘了是從哪裡聽到的這句話,因為經過驗證,大多數字的讀音還真是如此,然後便将它當作了金科玉律。讀書時更是按照讀音來解釋意思。
那是剛上初中沒多久,一次語文考試中,我遇到了難題:詞語解釋中出現了我不認識的——“頹唐”。那時不知道“頹”應讀作tui,按“認字不認字,先認半個字”的原則,我把它讀作“秃”。與後面的字合起來讀成了“秃唐”。
至于它是什麼意思?卻一點頭緒都沒有。
等到把其他的題做完,再回過來看這個詞,仍是想不出它的意思。我口中念念有詞,“秃唐”……“秃唐”……。忽然,我眼前一亮:秃是沒有頭發的意思,唐不就是唐僧?唐僧不就是和尚?那這兩個字合起來的意思不就是“秃頭的和尚”嘛。
于是,我在試卷上寫下了“頹唐——秃頭的和尚。”這種解釋。
後來,我知道了它的正确讀音和正确意思。想起自己試卷上的地生搬硬套地解答,不由得越想越好笑,也不知當時閱卷的老師看到這種解釋有沒被氣笑,反正事後我自己是笑了半天。
後來,學了古文,覺得“之乎者也”挺好玩,時不時學古文中的句式拽兩句,不止是我,其他同學也喜歡把文绉绉話用在實際交往中。
尤其中國自古就有“禮儀之邦”的美譽,說話講究一個“禮”字、随着時代的發展,古代的繁文缛節,文明禮貌用語漸漸從我們的生活中隐去,偶爾用到的也常常是誤用。
有一次,幫了同學一個小忙。同學為表示感謝,送了一本書給我。并附上紙條一張,其他都是感謝之語,最後寫到:“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請勿笑納。”
我看到紙條,按我的理解,對方應是讓我不要嫌棄禮物小,希望我能收下。
但“笑納”一詞,“納”是“接受”“收下”之意,“笑”則是“嘲笑”之意。“笑納”的意思是說,自己送給對方的東西不好,不成敬意,讓對方笑話了。所以應是“自己送禮物,請對方笑納”。而紙條中把“嘲笑”與“納”分成兩個部分來表示各自的意思,成了“請勿嘲笑,接收(它)”。好在我是明白對方的意圖,忽略了其中的“勿”,“笑納”對方的禮物了。
“盡信書不如無書”,讀書不求甚解,就容易鬧出笑話。所以,有時甯可多花時間,把一樣事物徹底搞懂,也不要草率地吸收一堆“一知半解”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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