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人生不可錯過的十件事
周國平在他的《可持續的快樂》中提到,人生不能錯過十件必須做的做事,他這樣列舉:
一、至少戀愛一次,最多兩次。一次也沒有,未免辜負了青春。但真愛不容易,超過兩次,就有了赝品之嫌。
二、交若幹好朋友,可以是閨中密友,也可以是異性知音。
三、學會烹饪,能燒幾樣好菜。重要的不是手藝本身,而是從中體會日常生活的情趣。
四、每年小旅行一次,隔幾年大旅行一次,增長見識,拓寬胸懷。
五、鍛煉身體,最好有一種自己喜歡能夠持之以恒的體育項目。
六、争取接受良好的教育,精通一門專業知識或技能,掌握足以維持生存的看家本領,盡量按照自己的興趣選擇職業,如果做不到就以敬業的精神對待本職工作,同時在業餘發展自己的興趣。
七、養成高品位的讀書愛,讀一批好書,找到屬于自己的書中知己。
八、喜歡至少一門藝術,音樂舞蹈繪畫都行,可以自己創作與參與也可以隻是欣賞。
九、養成寫日記的習慣,它可以幫助你學會享受孤獨,在孤獨中與自己談心。
十、經曆一次較大的挫折而不被打敗。隻要不被打敗,你就會變得比過去強大許多倍,不經曆這麼一回,你不會知道自己其實多麼有力量。
02 人生第一件事應該是快樂
人生第一件事應該是快樂,尤其是青年人,青春是人生最具有活力的時期,我們從小被灌輸的思想是“少壯不努力,老大徒悲”和“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仿佛年輕的人的全部使命就是吃苦。
在所有人生模式中,為了未來而犧牲現在是最壞的一種,它把幸福永遠向後推延,實際上是取消了幸福。有一些享受,過了青春期還可以有,但是滋味不一樣的。
倘若一個人在年輕時并非因為生活所迫而隻知吃苦,拒絕享受,到年老力衰時即便成為人上人又有什麼意思呢?
但是,萬事中有個度,青春終會消逝,如果一個人隻知道及時行樂,那麼倒真的會“老大徒傷悲”了。
03 要實現可持續的快樂。
快樂不應該是單一的,短暫的,完全依賴外部條件的,而應該是豐富的,持久的,能夠自己創造的,否則結果仍不是快樂。
我們的快樂也不應該僅僅是肉體上的,還要有精神層面的,比如讀書、思考、藝術、寫作等等充分領略心靈的快樂,形成一個豐富的内心世界。
這樣會在我們身上有一個永不枯竭的快樂源泉并将澤被我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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