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是很多人的選擇,關于事業單位改革也一直都是大家關注的焦點,事業單位改革之風早已刮起。之前,我國的事業單位的主要工作任務是:承擔行政職責、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從事公益服務。
公益類事業單位的改革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這麼大的改革肯定會影響很多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的,尤其在事業單位改革後人們更是為自己的工資待遇憂心。
而且這個影響估計會持續三年,2020年前事業單位人将會受到這七大變化的影響,那我們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七大變化都涉及到哪些!僅供大家參考哦!
第一類變化:編制變化
編制問題的變動相信絕對是對事業單位人影響最大的,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轉變,打破鐵飯碗一說,大家憑本事賺錢,縮短同工不同酬的尴尬。或許不少人心裡會有疑惑了,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與企業的合同一樣?不,不一樣的,事業單位的合同是與事業單位簽訂,頗有換湯不換藥的意味。雖然說是改成合同制,但是依然會列入事業單位編制,與企業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是有區别的,有些人會擔心這樣變化後工資會不會降低?大家可以放心,小編可以告訴你,轉變後也不會影響待遇收入!
第二類變化:職稱制度改革
職稱問題一直以來都受到各方争議,現在也成了一項重要的改革。
将克服唯學曆、唯資曆、唯論文的傾向,科學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才,讓專業技術人才有更多時間和精力深耕專業,讓作出貢獻的人才有成就感和獲得感。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對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職稱系列,可不作論文要求。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對外語和計算機水平要求不高的職稱系列和崗位,不作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第三類變化:管理模式的改變
以前事業單位是進行身份管理,現在将轉變為崗位管理,這樣就大大增強了公平性。健全完善的崗位制度,制定不同崗位結構比例與最高等級的調整辦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組織工作、事業單位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實行崗位管理的轉變。高校與公立醫院不再納入編制,解放專業技術人員剩餘勞動力。
第四類變化:教師工資收入改革,将向公務員看齊
其實這一點國家早就有規定,教師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公務員工資平均水平,但是一直沒有真正落實,尤其是鄉村教師的待遇問題。這一次明确提出要保證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實教師績效工資,事業單位的薪資體系将會逐步完善,也會逐步完善津貼補貼标準,提升教育工作者的收入标準,讓教師的平均工資不低于公務員。
第五類變化:醫療衛生人員工資上漲
公立醫院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已經啟動,建立動态調整機制,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建立動态調整機制,穩步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第六類變化:事業單位職工可兼職、挂職、離崗創業!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技人員到企業挂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相關權利,并可以依協議取得成果轉讓、開發收益。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專技人員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的重要依據。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關系,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型崗位,可以通過設置特設崗位、流動崗位選拔、吸引創新人才,探索實行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鼓勵績效工資分配向在創新崗位做出突出成績人員傾斜。
而6月1日新公務員法落地,公務員要注意了,這樣做可能會丢飯碗!
由于近幾年改革力度加大,國家對于機關單位查的很嚴格,單位裡的人都不敢去飯館吃飯喝酒,然後胡亂報銷了。《公務員法》也對公職類人員進行了明确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包括兼職、開店、辦企業、入股開公司等,一經違反,輕者被警告、退賠不當得利,情節嚴重者被開除公職。
其中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1、公務員不得在下屬企業或者其他經營活動主體中兼職領薪酬。
2、公務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注冊個體工商戶,不得以親戚名義或者其他虛假身份3、從事個體經營,不得實際參與個體門店經營,不得入股、入夥開店。
3、公務員不得與他人合夥辦企業,不得入股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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