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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後期理賠需要多長時間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8-28 23:14:12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如果發生工傷事故的話是可以進行工傷鑒定的,然後根據工傷鑒定的結果進行賠償,這是需要一個過程的,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麼對于工傷事故理賠最慢需要多長時間呢?

一、工傷事故理賠最慢需要多久

通常情況下,工傷賠償一般是需要大概一年的時間才可以拿到手。但是一年時間隻能起到參考的作用。因為無法确認在工傷認定和申請工傷賠償的,這些環節當中可能還會發生争議。

工傷賠償通常包括: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以及工傷賠償等三個步驟。

1、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确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内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

2、勞動能力鑒定: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才能做鑒定,一般要在6個月左右,60日内作出鑒定結論,共需240天。

3、工傷賠償:勞動部門審核要一個月左右。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一年左右的時間拿到工傷賠償。如果在程序上發生争議,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适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内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後期理賠需要多長時間(工傷事故理賠最慢需要多久)1

二、工傷員工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因工受傷進行工傷認定後,工傷醫療期滿或在工傷醫療期内治愈、傷情穩定後,應到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内作出鑒定結論。

評定傷殘等級。評為1至4級的,享受傷定期殘撫恤金待遇;評為5至10級的,按傷殘等級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陽勞動局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确定申請表》一張,受傷職工填寫,填寫完整,單位蓋章本人簽字;

2.攜帶《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張;

3.攜帶工傷職工本人《工傷證》(原件)

4.确認工傷的首診證明(複印件);

5.工傷住院病例複印件;

一、工傷事故後多久仍可以申請工傷

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可以在30天内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請工傷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适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内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認定材料由誰提供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鑒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曆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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