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孩放學後被欺負?2020年6月10日晚自習後,因巡查寝室的泸州市合江縣先市中學學生自管會成員牟某(初二女生)發現任某某(化名)床上有零食,遂懲罰任某某在一樓過道做150個下蹲,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14歲女孩放學後被欺負?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2020年6月10日晚自習後,因巡查寝室的泸州市合江縣先市中學學生自管會成員牟某(初二女生)發現任某某(化名)床上有零食,遂懲罰任某某在一樓過道做150個下蹲。
在此過程中,宿管老師劉某發現該情況,但并未制止。此行為最終導緻任某某足部落下終身殘疾,先後鑒定構成九級、十級傷殘,家長和學校就此發生糾紛。
家長稱,事發将近一年後,學校雖然承認任某某受傷是在校内發生,且校方有一定責任,墊付了一定費用,但經過教育局等部門多次協調後,雙方仍未達成最終處理方案。
學校則表示,事發後,學校墊付了全部費用,并多次與家長溝通解決。家長先起訴後撤訴,其提出的賠償要求過高且于法無據。希望家長的訴求回歸到法治的框架内來,并盡量不要給學生造成新的心理傷害。
紅星新聞從合江縣教育和體育局了解到,該局對此事件一直全程關注。該局局長李淋春表示,教體局将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也希望學生家長在法律的框架内提出訴求,争取早日解決此糾紛。
↑任某某所在學校
『家長講述』
被指帶零食進宿舍 女兒被罰150個下蹲
據任某某母親周女士介紹,2020年6月10日(星期三)晚上10點左右,還在念初二的女兒下課回寝室準備休息,遇到學生會幹部、“樓長”牟某和宿管劉老師前往寝室檢查,主要核查是否有人未經允許攜帶零食進宿舍,“樓長在寝室裡任某某的床上發現了一包零食,不由分說問她承不承認?”
周女士說,面對生活老師(宿管員劉老師)和牟某的逼問,任某某當場否認這些零食是自己的。她努力向老師和牟某解釋,但并沒有獲得認可。任某某被牟某要求做300個下蹲以示懲罰。任某某當即表達不滿:“這東西又不是我的,憑什麼要我做(下蹲)?”
在劉老師和牟某的監督下,任某某在宿舍一樓過道做了150個下蹲。此後周末,任某某回家,告訴媽媽自己的腳踝痛,并講述了自己在學校被牟某體罰的事實。
↑任某某傷情
任某某告訴母親周女士,做下蹲是學生會“樓長”要求的,生活老師劉某全程在旁,但沒有制止。任某某說,當時自己就說過腳關節在當年4月曾受過傷,運動不便,但這個說法未得到“豁免”,牟某隻是把300個下蹲減半到了150個。
當晚同樣因攜帶零食進寝室的學生紅紅(化名)的證詞顯示,事發當晚,她和任某某等8位同學被要求在女生寝室樓門口等地點,接受包括下蹲、鴨子步在内的體罰,“我被罰了300個下蹲,任某某做了150個下蹲,我還做了10圈鴨子步。”紅紅說。
『事後影響』
先後被評定9級、10級傷殘 還有抑郁傾向
任某某受傷後,周女士帶着女兒先後輾轉泸州、成都、重慶等多地醫院治療,但至今仍無法正常行走,需要借助拐杖支撐走路,人也出現了抑郁傾向。
任某某在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的住院病曆顯示,其因為“扭傷緻左踝疼痛腫脹伴活動受限”,在2020年6月19日入院治療。任某某的入院自述顯示:1天前在先市職高寝室内因同學要求做下蹲時,緻左踝扭傷後疼痛腫脹伴活動受限,當即前往合江張氏骨科醫院進行治療。醫院對任某某進行了膏藥貼敷及活血化瘀類藥物口服的治療,但疼痛及腫脹未見緩解。
泸州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收治任某某後,初步診斷其為“左踝關節扭傷”,經治療出院診斷為“左踝扭傷和勞損”。
↑醫療證明
2020年7月1日,任某某在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進行手術。手術中,醫生發現,任某某的關節腔内“滑膜增生明顯,外踝骨折伴骨贅形成,外側副韌帶損傷,骨折塊擠壓跟骰關節面緻關節面變形”,醫生将任某某腳部關節撕脫骨折塊手術摘除。
周女士告訴記者,因任某某體内撕脫的骨折塊過小,無法用鋼釘複位,隻能将破碎骨塊取出。“女兒的腳關節處被人為摘除骨折骨塊進行治療,這對其身體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傷。”周女士表示。
據周女士回憶,手術後,任某某的腳部疼痛并未得到明顯緩解,周女士帶着女兒先後輾轉成都、重慶等地的三甲醫院繼續接受治療。但多位專業醫生告訴周女士,任某某的腳傷已經是不可逆轉的身體損傷,行動受限結果無法改變,後期隻能通過康複訓練加以緩解。
↑任某某骨折骨塊
2020年10月,根據任某某在多家醫院治療時的相關病曆資料,四川泸州科正司法鑒定中心認定為關節功能喪失80%,評定為9級傷殘,終身行動受限。
另一家司法鑒定機構四川博宇司法鑒定所,于今年5月作出鑒定報告:任某某的關節功能喪失程度為50%以上,傷殘程度為10級,後續治療費用“無必然發生”。
除去身體上的傷殘,任某某的心理健康狀況,則讓單親母親周女士更為擔心。合江縣先市中學校長徐均科也表示,任某某目前有抑郁症傾向。
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顯示,任某某在事發後就處于抑郁狀态,醫生建議堅持治療、避免精神刺激,重點為“防意外”。
『學校回應』
兩女生平時沒有矛盾 學校深感歉意
9月27日下午,同時擔任合江縣先市中學和先市職高校長的徐均科接受了紅星新聞記者采訪,回顧了事發經過和事後學校處置的相關情況。
據徐均科介紹,受傷的任某某是先市中學初中二年級學生,并非先市職高學生。事發時,任某某14周歲,罰其下蹲的牟某也是14周歲。事後經調查了解,兩學生之間平時沒有矛盾。
2020年4月23日,任某某因摔倒導緻左腳踝受傷,4月26日,任某某經檢查确診為左腳踝骨折,家長向班主任朱老師請假。5月5日,任某某返校上課。
6月10日晚,先市中學女生宿舍學生自管會成員牟某在查寝過程中發現任某某床上有零食,罰任某某做150個下蹲運動。宿管員劉某發現後未制止,任某某确實做完了150個下蹲。而學生自管會成員發現同學有違規違紀情況并不能處罰,隻能現場要求糾正、扣分并向班主任報告。
事後,學生自管會成員牟某未向班主任朱老師報告,宿管老師劉某也未按規定向學生會負責人報告。周末,任某某向母親反映4月骨折的左踝關節不适和在學校受體罰做下蹲一事,周女士随之告訴學校,學校才獲悉此事并高度重視。
↑事發學校
6月15日(星期一)起,學校配合家長先後前往合江縣張氏骨科醫院、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忠山院區、重慶新橋醫院、重慶市中醫骨科醫院檢查和治療。
2020年7月1日,任某某在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完成手術,随後到合江健欣醫院住院治療。8月21日,到華西醫院複查,醫生建議康複理療。8月25日,從合江健欣醫院出院後,到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忠山院區康複理療。10月26日,任某某母親委托泸州科正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情鑒定,鑒定為9級傷殘。
2021年1月4日上午,班主任朱老師、德育室主任王老師陪同任某某及其母親再次到重慶新橋醫院檢查,醫生建議自行康複理療。下午,到重慶市中醫骨科醫院檢查,醫生建議住院康複理療。1月11日,任某某到重慶中醫骨科醫院住院治療。
徐均科介紹,在任某某治療期間,先市中學全額支付了醫療費和300元/天的住院護理費等共計109774.3元。學校事發後對牟某進行批評教育,牟某也深感自責,目前其已經初中畢業考進了高中。
『後續處理』
學校支持繼續治療 依法賠償
據徐均科介紹,2021年春期,任某某返校後在先市中學初2019級(繼續讀初二)8班上課。期間,受傷部位時常發炎、腫痛。4月,任某某母親委托律師起訴學校。保險公司律師提出申請, 并按照法院安排進行傷情鑒定,鑒定為10級傷殘。
今年5月26日,學校收到法院傳票,案件定于6月22日14:30在先市法庭開庭。
徐均科說,4月19日、6月7日、6月15日,學校多次與家長溝通。一是建議再次到正規醫院對任某某同學現在的傷情進行診察,由專業醫生提出後續治療方案,學校全力配合支持後續相關治療。二是希望家長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正當權益,學校将主動承擔相應責任。三是班主任對任某某同學的學習生活進行關心照顧,組織心理健康老師進行心理疏導、情緒調試,督促其按醫生建議進行科學康複訓練。
徐均科說,經過多次溝通,家長對學校提出的後期檢查治療建議給予拒絕,明确表示不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訴求,已提出撤訴申請,要求學校賠付較高金額解決此事。此後又再次溝通未果。
6月22日,因家長撤訴,原定先市法庭開庭審理取消。6月28日上午,先市鎮司法所,先市中學校長徐均科、德育室主任王老師同任某某母親等就後續處置問題再次進行座談協商。周女士堅持原有賠償金額,或學校将任某某完全治愈。
6月29日,學校安排德育室主任王老師全面了解西南醫科大學最權威的骨科方面專家、主任醫生信息,發送給任某某家長準備挂号,争取在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安排任某某複診相關事宜。
徐均科回憶,6月30日晚,周女士來電稱任某某對就醫診察抵觸情緒嚴重,情緒波動較大,不适宜繼續檢查和治療,要求學校就其所提賠償事宜盡快給出說法。
7月13日下午,學校與周女士主動聯系,協商座談事宜。家長電話中表示賠償金額願意下降,學校則表态願就賠償金及學生康複理療事宜再次與家長協商。
7月14日,合江縣先市中學解聘宿管老師劉某。
紅星新聞從合江縣教育和體育局了解到,合江教體局對該事件一直全程關注,學校、家長的後兩次座談,教體局均到場參加,并及時将相關情況報告合江縣委政法委和泸州市教育體育局。
合江縣教體局局長李淋春表示,教體局将依法依規對此事件中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也希望學生家長在法律的框架内提出訴求,争取早日解決此糾紛,盡量減少對任某某同學的負面影響和傷害。
紅星新聞記者 羅敏
編輯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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