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
馬小東,上銀基金高級研究員。5年證券行業從業經曆,有豐富的行業研究經驗,擅長股票、可轉債等權益資産的挖掘。
可轉債的全稱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其本身是債券,每張債券的票面價是100元,可以到期還本付息,但與普通債券不同的是,可轉債附帶轉股權,即可轉債的持有人可以選擇按約定的價格和比例,将債券轉化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的收益。當然,持有人也可以選擇不轉化成股票而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的固定收益。可轉債的發行人是上市公司,其本質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與發行普通公司債相比,可轉債更受上市公司青睐,因為可轉債的轉股設計,降低了債券的發行成本(可轉債的發行利率僅為1%—2%左右),而且可轉債的表現與正股表現深度關聯。
可轉債有一些和債券、股票都不同的特殊條款,下面給大家逐一介紹:
(1)轉股權,即可轉債券轉換為正股股份的權利。可轉債轉換為正股需要支付的價格為轉股價,在可轉債的募集說明書裡,轉股價事先約定。
一張可轉債轉股的數量=債券面值/轉股價格。可轉債轉化成股票時,含有轉股價值的概念。轉股價值就是可轉債轉化成股票的價值。
轉股價值=債券面值/轉股價格*正股價=一張可轉債轉股的數量*正股價
舉個例子,A轉債的面值是100元,約定的轉股價格是10元,正股的價格當前為12元,則A轉債的轉股數為100/10=10股,其轉股價值為10*12=120元。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的表現與正股的關聯性較高,一般用轉股溢價率衡量可轉債的股性,該指标主要指可轉債市價相對于轉股價值的溢價水平。
轉股溢價率=(可轉債價格-轉股價值)/轉股價值*100%
如上述轉債的市場價格為130元,則其轉股溢價率為(130-120)/120*100%=8.3%。一般而言,可轉債的轉股溢價率較高時,正股股性較一般,同時也要注意轉股溢價率過高帶來的投資風險。
(2)回售條款,該條款是一種投資者保護條款。當正股價不斷下跌,大幅低于可轉債轉股價時,投資者不會願意将可轉債轉換為股票,這時就有權力将可轉債回售給上市公司。
(3)贖回條款,該條款是保護發行人的條款。當正股的股價連續多日高于轉股價時,發行人(上市公司)有權向投資者強制贖回未轉股的債券,并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給投資者還本付息。強贖條款目的是促使投資者加速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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