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獻血用血有地方要求嗎?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伍仞 通訊員穗衛健宣)廣州無償獻血者獻血費用可以“一站式”報銷了記者獲悉,目前,市衛生健康委正聯合廣州血液中心積極推進全市醫療機構用血費用直報工作,全市56家大醫院已經完成系統對接,預計2020年1月底前,我市将完成醫院的直報系統建設,實現全市醫院用血費用直接報銷服務,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無償獻血用血有地方要求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伍仞 通訊員穗衛健宣)廣州無償獻血者獻血費用可以“一站式”報銷了!記者獲悉,目前,市衛生健康委正聯合廣州血液中心積極推進全市醫療機構用血費用直報工作,全市56家大醫院已經完成系統對接,預計2020年1月底前,我市将完成醫院的直報系統建設,實現全市醫院用血費用直接報銷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規定,獻血者本人及其家屬臨床用血時,可免交或減免血液的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過去床用血費用報銷手續較為繁瑣,用血者需在出院後跑多個部門才能報銷用血費用,無償獻血者感到“獻血容易,用血難”,在某種程度上影響無償獻血的積極性。
根據我國相關政策,臨床使用血液來自無償獻血,本身不收費,但血液從采集到臨床使用存在成本消耗産生的費用,部分需要用血患者承擔。事實上,為了保證受血者的安全,所有的血液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制備等複雜過程,在确保血液質量的情況下,才能将血液發送臨床供患者使用。
2019年9月,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出台《廣州市免費用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獻血者在廣州市獻血後,血液經檢測合格的,根據獻血累計量的不同,其本人、配偶和直系親屬可享有相應的臨床免費用血權利。
《辦法》實現了“讓信息多跑路、群衆最多跑一次,落實用血費用醫院直接報銷”,主要有以下3個亮點:一是簡化了獻血者本人及其家屬用血直報所需材料,執行承諾制,有效避免了無償獻血者多部門開證明情況;二是獻血者本人及其家屬可在出院時直接報銷用血費用,有效避免了無償獻血者多次跑反複跑情況;三是建立采供血機構和醫療機構用血信息直報平台,實現了無償獻血者獻血信息互聯互通。《辦法》有效解決了此前無償獻血者反映的報銷難、報銷慢和報銷繁等問題。報銷人隻需帶齊相關資料,醫院工作人員在直報平台核實信息後,拍攝上傳資料,就可實現自動計算報銷金額。
焦點問答
一、《辦法》中所指免費用血對象是誰?
本辦法所指免費用血對象(簡稱用血者)是指在本市參加無償獻血的獻血者本人(簡稱無償獻血者)、配偶及其直系親屬。直系親屬限指無償獻血者本人的父母、子女、養父母、養子女。
二、《辦法》所指的免費用血是什麼?
血液本身不收費,但血液從采集到臨床使用存在成本消耗産生的費用,部分需要用血患者承擔。事實上,為了保證受血者的安全,所有的血液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制備等複雜過程,在确保血液質量的情況下,才能将血液發送臨床供患者使用。《辦法》所指的“免費用血”是指免交血液采集、儲存、分離、檢驗、運輸等費用,不包括用血者自身血液檢驗及輸血所需相關費用。
三、《辦法》中所提的用血費用報銷标準是什麼?
在本市獻血後,血液經檢測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親屬享有下列臨床用血權利:
1.無償獻血200毫升及以上的,自獻血次日起,其本人可享受臨床免費用血。
2.無償獻血者在2018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當天)前,在本市無償獻血累計600毫升及以上的,其配偶及直系親屬可享受臨床免費用血。
3.無償獻血者在2018年3月1日後,在本市無償獻血累計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按照實際使用血液品種價格計算,累計不超過捐獻量價值2倍範圍的,可免費使用。無償獻血者獻血量累計超過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親屬可享受臨床免費用血。
此外,無償獻血者在本市範圍獻血後,血液經檢驗不合格的,其本人臨床用血時,按照實際使用血液品種價格計算,累計不超過捐獻量價值3倍範圍的,可免費使用。
四、《辦法》中是怎樣換算捐獻量和計算捐獻量價值的?
無償獻血者獻血量累計至臨床用血之前,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量價兼顧,利于獻血者”的原則進行量價交換。
捐獻量換算:2018年3月1日前,一個治療單位機采血小闆按800毫升全血計算;2018年3月1日(含3月1日)後,1個治療單位機采血小闆按200毫升全血計算。
捐獻量價值計算:用機采血小闆折算捐獻量價值,捐獻量價值等于獻血量乘以機采血小闆單價。
例:2018年3月1日後,A捐獻了3個單位機采血小闆,B捐獻了600毫升全血,A和B的捐獻量價值均等于3(獻血量)×1400元(目前血小闆單價)×2(倍)=8400元。A和B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在臨床用血時,累計可使用價值為8400元的血液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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