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聽過一個真實的故事,男孩兒去女孩兒家裡,去見女方的父母,因為當時男孩兒的經濟條件很不好,車房沒有,存款也沒有多少錢,所以,自然而然就遭到了女方父母的反對,并且讓女孩兒迅速的同一個不愛的相親認識的男孩兒定了婚,女孩兒在家呆了有半年,但是在婚禮舉辦的前夕,女孩兒還是一聲不吭的離開了老家,留下了一個爛攤子給自己的父母收拾。當時女孩兒的父母找不到女孩兒,就隻能同已經訂婚的人家商量退婚的事情,并且鬧得還很不愉快,你們覺得女孩兒做的對嗎?
我是覺得即使自己不願意嫁,也要自己承擔責任,而不是讓自己的父母去賠禮道歉,自己就一走了之,這是我覺得女孩兒做的不對的地方,可能是怕自己不能承擔這個後果吧。所以,選擇了讓自己的父母來處理這個爛攤子。
最後,婚也退了,彩禮也還給人家了。女孩兒也去找了自己之前的男朋友,兩個人的生活倒是過的很開心,但是,不知道女孩兒有沒有想過為自己擔驚受怕的父母以及親友?
過了四年,女孩兒回來了,這時候的他們買了車,買了房,并且還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了,女孩兒是跟男孩兒一起回來的,女孩兒的父母也沒有說什麼苛責的話,就這樣接受了他們,并且把他們結婚的事情也提上了日程。但是,他們回來這麼長時間,去了媽媽娘家的那些親戚家,但是并沒有去自己的姑姑家,女孩兒的姑姑從小就很疼女孩兒,怕給她買的衣服不喜歡,就給她錢讓她自己買,并且在她離家的這幾年,姑姑經常惦記着她,她回來的這幾天,姑姑還是自己去走親戚的時候見了她一面,還給她拿了五百塊錢,姑姑非常節省,自己連衣服都不舍得買,可能有人覺得五百塊錢不多,但是其他人都沒有給他們錢,隻有姑姑給了他們五百塊錢。
後來,女孩兒如願的和自己喜歡的人結了婚,但是,在女孩兒回門的時候,還是有人在讨論當年她離家出走的事情,不知道,在女孩兒沉浸于在這幸福的時刻,如果聽見這樣的話,心裡會有什麼感想。
在結婚後一年,他們有了可愛的小公主,并且也在大城市買了一套面積比較大的房子,把之前的那套房子賣了,換了一套大的。
他們兩個從認識到相知,相愛,經曆了十年的時間,最後,終于兩個人的名字寫在了一個戶口本上,成為了合法的夫妻。祝福他們吧,祝他們永遠幸福。#我要上 頭條##有什麼電視劇,是你可以刷很多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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