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朋好友相聚
小酌無傷大雅
如果過度飲酒出事故
同桌酒友責任到底有多大?
“法官,謝謝你。今天終于拿到了久違補償款……”近日,一60多歲案件當事人向興義市人民法院捧乍法庭法官當面緻謝的真實一幕。
這是捧乍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玩水魚”飲酒導緻其中一人死亡産生的補償糾紛案件的現場。
(庭審現場)
2020年8月14日,解某某(已故)與朋友廖某某、賈某某、張某某在廖某某的出租屋内,采取用撲克牌“玩水魚”等方式共同飲酒,幾人喝得酩酊大醉。酒局結束後,解某某獨自回家休息,當晚不幸死亡。
事後,死者父親解某德與三名共飲者自願達成補償協議,由廖某某、賈某某、張某某三人分額自願補償解某德4.6萬元。協議簽訂後,廖某某等三人未按協議給付補償款且“玩失蹤”,解某德遂一紙訴狀将三人告上法庭。
近日,被告廖某某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興義市法院捧乍法庭缺席審理了該案。
“他們四人一起喝酒,解某某喝醉後回到自己的住所猝死了。後來與同桌酒友簽訂補償協議,可是廖某某兩年來一分錢也沒有給,還把我的電話微信拉黑,今天也不來開庭……”庭審現場,原告解某德稱。
“原告60多歲痛失兒子,挺不容易的,大家要互位思考。你們要遵守補償協議的約定,積極承擔責任,履行給付義務……讓老人寬心。”調解時,捧乍法庭庭長張瀕心一席話曉之以情、動之以理。
(庭審現場)
“我倆之前一共付了9500元,今天願意一次性付清1.45萬元餘款。”被告賈某某、張某某當庭拿出現金交到原告的手中。至此,賈某某、張某某二人共計2.4萬元的補償份額已履行完畢,一場意外産生的糾紛在法官傾情調解下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遂出現文中開頭一幕。
“另一被告廖某某與原告自願達成補償協議,至今未如約給付2萬餘元。下一步,法庭将依法判決并敦促廖某某履行協議内容。”張瀕心法官表示,一定依法維護群衆的合法權益。
(庭審現場)
多彩妹溫馨提示
聚會不可勸酒
飲酒量力而行
避免悲劇發生
轉自:興義市人民法院
來源: 多彩貴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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