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處置損益與營業外收入的區别?營業外支出相信大家都已經非常熟悉了,通常用于核算除企業主營業務成本及其他業務支出等各項非日常經營性的支出項目,比如行政罰款滞納金、災害損失、盤虧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貨币性資産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等等,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資産處置損益與營業外收入的區别?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營業外支出相信大家都已經非常熟悉了,通常用于核算除企業主營業務成本及其他業務支出等各項非日常經營性的支出項目,比如行政罰款滞納金、災害損失、盤虧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貨币性資産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等等。
關于資産處置損益,這是是近幾年才新增加的會計科目,2017年12月财政部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财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财會〔2017〕30号),在利潤表中增加資産處置收益科目。
如下圖,格力電器2019年利潤表所示,資産處置損益在營業成本欄目下核算。
二者區别:
名稱
核算範圍
科目
營業外支出
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
損益類
資産處置損益
固定資産,無形資産,在建工程等因出售,轉讓等原因,産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
損益類
會計處理:
營業外支出:
企業應當按照“營業外支出”科目支出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應将“營業外支出”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營業外支出”科目應無餘額。
資産處置損益:
該項目應根據在損益類科目新設置的“資産處置損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處置損失,以“-”号填列。
案例
.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家具生産,2020年6月17日報廢一輛小汽車,該小汽車于2016年5月購入自用,原價20萬元,已計提折舊10萬元,取得報廢收入5萬元:
(1)報廢出售前固定資産轉入清理:
借:累計折舊 100000
固定資産清理 100000
貸:固定資産 200000
(2)出售取得收入:
借:銀行存款 50000
貸:固定資産清理 49038.4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50000/(1 4%) * 4%/2 = 961.54
【注1: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買的二手車, 屬于銷售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二手車, 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注2: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已使用過的二手車,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即:5000/(1 3%) * 4%/2】
(3)處理淨損益的結轉
借:營業外支出——非流動資産損失 50961.54
貸:固定資産清理 100000-49038.46 = 50961.54
假如A公司是2020年6月17日賣掉一輛小汽車,那麼需要将 “營業外支出——非流動資産損失”科目換成 "資産處置損益——處置非流動資産利得" 。
步驟1、2不變,第三步:
(3') 處理淨損益的結轉
借:資産處置損益——處置非流動資産利得 50961.54
貸:固定資産清理 100000-49038.46 = 50961.54
案例
C公司欠B公司1200萬元,由于C公司經營境況每況愈下,已對應收C公司已計提壞賬60萬元,不久後B公司擔心持續下去C公司将進入破産清算程序,遂與C公司協商一緻,應允進行債務重組如下:
1.C公司直接償還300萬元欠款;
2.C公司以一項數控機床抵剩餘款項,該設備購買價款800萬元,已計提折舊200萬元,目前市面上同樣狀況的機床等折舊情況下市場價約650萬元,C工公司花費搬運等清理費用5萬元。
C公司會計分錄:
分析:C公司債務重組利得 = 1200 - (300 650 * 1.13) = 165.50
C公司資産處置損益 = 650 -( 800 - 200) - 5 = 45
(1)處理前固定資産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産清理 600
累計折舊 200
貸:固定資産 800
(2)支付搬運等清理費用5萬元:
借:固定資産清理 5
貸:銀行存款 5
(3)債務重組日:
借:應付賬款--B公司 1200
貸:銀行存款 300
固定資産清理 (公允價)6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650*13% = 84.5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165.50
(4)處理固定資産淨損益的結轉
借:固定資産清理 45
貸:資産處置損益 45
營業外支出可以按規定稅前扣除的:
一、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稅前扣除。
二、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三、債權人發生的債務重組損失,符合壞賬的條件下,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後,可以稅前扣除,但是債務重組損失不得稅前扣除。
四、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如債權擔保等原因承擔連帶責任而履行的賠償屬無關的支出,不得扣除。
資産處置損益的稅前扣除規定:
《企業财産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3号)第六條規定:“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因銷售、轉讓、變賣資産發生的财産損失,各項存貨發生的正常損耗以及固定資産達到或超過使用年限而正常報廢清理發生的财産損失,應在有關财産損失實際發生當期申報扣除。”可以直接憑相應發票及賬簿記錄在财産損失當年申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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