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編制
所謂的編内包括2類--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編制
總體來說這兩類(事業編制,人事代理編制)人員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并沒有本質的區别!但兩類人員在身份上有本質的區别:
事業單位行政編制,檔案在人事組織部存放;
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或人事科存放;
事業單位的新近人員(必須是人事部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有些單位碩士按引進人才可以免考)也是事業編制,但隻是占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實行人事代理。
除了上面兩種還有第三種那就是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準)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後面我還會提到)。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緻。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采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近人員都隻是占編制、屬于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所以現在江浙滬一帶的編制其實一般是第二種情況!就是人事代理編制,對于醫院這個編制是有的!對于個人隻是占用這個編制,但是不占有!就是所這個編并不是你的!其實具體到個人還是沒編!
按照現在的發展勢頭人事代理編制想轉成事業編制是基本不可能的!
前兩種如果是應屆生需要用到派遣證!那麼對于應屆生如果你的就業協議有醫院,衛生局,人事局和學校的章的話,至少可以保證你是一個編内人員了,如果你的檔案寄往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說明你是人事代理編制(一般都是這樣),如果寄往人事局,那麼你是事業編制(基本很少),如果你沒有人事局和衛生局的章而隻有醫院和學校的章那麼很可能應該就是我下面要講的第三類人員!
合同制
第三類合同制,是醫院不用經過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要人簽訂合同,可以不要檔案!簽訂的隻是勞動合同!在江浙的很多(機會95%以上)醫院此類人員的工資獎金和在編相同即同工同酬(當然有些醫院連這點也做不到的),但5險1金的繳納不同會少一些或沒有,單位其他福利也少或沒有!想走就走,單位也可以随時解聘隻有多付給你一個月工資!按照現在的發展勢頭此類人員想轉成上述兩種也是基本不可能的!
所以大家在找工作時對于編内編外一定要問清!
而編内的兩種更具有迷惑性,一般應屆生都搞不清編内還分兩種!招聘單位一般會利用這一點,隻說編制而不說是那類編制,現在事業編制非常難弄(不管你是博士還是教授---進來沒事業編制在想轉非常難---畢竟不是一個部門的事),一般的編制也都是人事代理編制!
可以看出來三類人員第一類編内最吃香,但是這類編很難搞到(和學曆職稱往往沒關系,和關系往往有很多關系,哈哈!)而第二類編内往往有學曆職稱者可以獲得,那麼沒有學曆職稱者隻能占有第三類編外了!
雖然這次兩會提到打破編制,實行全員聘用,把醫生變為自由人,但是在執行起來個人認為存在莫大的困難,既得利益者很難把現有的利益讓出來,而且特别是這類人往往都身居高層時,不過國家既然重視了,肯定會變,最終會讓大家都滿意,這點我對zf還是有信心的,但是變革應該是一個長期反複曲折的過程,特别是大的變革!所以,我建議大家現在找工作時還是按現有人事制度進行職業規劃,不要考慮太遠,以後的事有點遠!而你的青春去不是那麼多!三思後行!派遣證就管那麼一年!希望大家用好!
事業單位人事代理編制與非人事代理編制的區别
應廣大網友需要進一步解釋事業單位人事代理編制與非人事代理編制的區别
所謂人事代理編制其實是一種流動編制,清華首創,其目的是為了用活人才!但是現在人才多了,這種編制不免會給新人才的幼小心靈造成不安!
單位實行人事代理編制無非有三個原因(1)固定事業編制已滿、急需聘用相對穩定的人員;(2)固定事業編制有空缺,但是需要通過使用流動編制降低用人風險;(3)因單位特殊的人事管理體制,需要使用流動編制。第一條在大醫院可能性現在已經不大因為醫院可以通過合同制解決這類麻煩,大醫院不缺人!為什麼說人事代理編制會降低單位用人風險呢?這就引出了人事代理編制與非人事代理編制的區别。
人事代理編制做為一種流動編制,雙方簽訂要簽聘用合同,有一定的聘用期限,聘期到了可以解聘!檔案是人才交流中心代管,這種第三方代管的好處是促進了人才流動!比如你以後(聘期未到)要跳到另一家醫院,那麼你隻要跟醫院提前一個月遞書面申請,由于你的檔案不在醫院那麼,醫院不能以非正常手段扣留你的檔案了,一個月醫院如果不給你答複,你可以去人才中心自己調檔走人!(當然你要是另簽的合同比如進修合同那麼同時還要照那個合同來)還有就是比如你簽的是5年的合同那麼好了,合同到期,如果不繼續簽那麼你的檔案可以由單位找人才中心代理轉向個人找人才中心代理(就是聘期滿走人),這就存在你可以随時走人,單位也可以随時讓你走人的風險!
而非人事代理你的檔案在醫院,你想跳槽單位不同意轉出你的檔案,你的檔案是很難出去的出!而單位要想開掉你,不經過你同意檔案也是轉不出去的!非人事代理編制就相當于鐵飯碗!而且是焊在手上的!
簡單的講就是人事代理編制更容易丢工作!換工作!其實你想想你要是跟單位鬧僵了或者單位想開你的話,單位就是搞不走你,你留在裡面也是沒有意義的!除非你想混日子,非人事代理編顯然更有保障!所以人事代理編制是大事所趨!當然如果你是人才去了單位,單位會馬上培養你,派你出去進修,簽進修合同,進修回來你想走就要按進修合同賠錢了!總的來說人事代理編制和非人事代理編制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并沒有本質的區别!在用工機制上人事代理更靈活,有好處也有壞處!對于技術性不強的事業單位人事代理編制當然不如非人事代理編制,而對于專業技術人員也許利大于弊吧!不過難講呀!哈哈!其實兩會上自由人的概念其焦點我認為并不是在編制的問題上,而是流動性上,以及福利、待遇上!按照現有體制合同制(編外)的待遇和編内(包括人事代理編制和非人事代理編制)是有差别的,而且比較大!這種現象會存在相當長的時間!醫學生拿一個派遣證不容易,還是請大家用好,這不僅凝聚了你自己的血汗更多的也是凝聚了你父母的!用前三思,一年有效(一年内不滿意還是可以申請改派的!)
什麼是備案制?
現在已經有很多地方公立醫院已經取消編制了,有的地方采取的是備案制,所以在很多醫院招聘信息都會看到招聘醫院備案制工作人員。
人員總量控制内的備案制,新考進來的不叫編内了,叫人員控制總量内!并不是所謂取消編制了,大家都一樣了。而是原來有編制的和新考進來的(當地事業單位統一招考,不是各醫院自己招的)叫控制總量内!原來沒有編制的依然在圈外,也就是在人員控制總量外!
實行人員備案制後,事業編制人員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公立醫院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執行。備案制人員在崗位聘用、收入分配、職稱評定、進修培訓、考核等方面與原事業編制人員同等對待,其工資待遇按照同崗同酬原則由雙方依據有關規定協商确定。備案制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在聘用期内由公立醫院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檔案就已經屬于備案制,檔案不屬于人社局管理了,為醫院所管,調動工作的可行性不高。
說白了就是新的一種編制,就是浮動編制。你在醫院名額是你。但是人事網查不到你的名字,不具體到個人,隸屬醫院!
寫到這裡本來可以完結的但是為了幫助大家對自己的職業有個更好的短期規劃我想跟大家簡單談談協議書和正式合同和辭職、跳槽的問題。個人意見,希望大家指證。
就業協議和正式合同的區别
就業協議是應屆生和單位達成的初步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注意一般單位會在備注裡寫出自己的權利而不寫自己的義務,比如要服務滿多少年否則要賠多少錢!而不提自己違約怎麼辦!那麼注意國家對于違約沒有具體金額限制。所以,違約金最好問一下單位,還有這個協議的效力原則上隻有一年,一年之後會被正式合同代替,也就是說一但簽訂正式合同就要照新的正式合同來,這時你已經完全變成社會的人,學校已經不在能為你提供任何幫助了(一年内找到新工作可以申請改派)!你要獨立面對社會!在一年後辭職你要考慮清楚,這時你的派遣證用過了,學校也不能幫你改派,你在想找有編制的單位是非常難的!這就牽涉到辭職找編制工作和有編制工作再調到另一家有編制單位的不同!總之兩種方法都是很難的!所以跳槽不是想的那麼簡單!奉勸各位看官走好每一步!騎驢找馬、先就業再擇業,這些話固然正确,但并不意味着教唆你随便找一家單位後馬上後悔想跳槽!沒工作前就想着将來跳槽是很不明智的!到時可能你同學已經是副高、正高了,你由于跳來跳去連主治都剛進上,甚至沒有進上(一但失去編制很難找到相當原單位好的有編制單位,沒編制和有編制目前差距頗多,這種情況也将長期存在那麼你不滿意的話還會跳)!而且到時光人事這一塊也就能搞的你很不劃算了
1.檔案放在單位,不交養老保險---很好
2.檔案放在單位,交養老保險----也很好
3.檔案實行人事代理,但是醫院正式職工,享受和1,2一樣福利,不暗中克扣保險---也很好
4.檔案實行人事代理,但是醫院正式職工,享受和1,2一樣福利,但是暗中克扣保險(把單位應該繳納的那部分比例保險轉嫁到個人頭上)-------這種比較爛,但是比5好
5.合同工,檔案肯定不在醫院,給你幾百塊,愛幹不幹,沒有獎金等福利
1,2,3,4屬于單位正式職工,3,4的退休金比1差的很多,2不太清楚。4雖然是正式職工,但是比3的在職收入差(具體看單位),退休後收入也差一點(繳納保險基數不同)。5就是苦力的命,晉升,收入,完全不用考慮,不會比民工強
1,2,3,4都是醫院正式職工,1是傳統意義上的編内,2應該也是,3,4某些醫院宣傳是編制内,其實這個所謂的“編制”沒啥意義,簽署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想開你就開你,尤其是勞動合同!大家實際需要關心的是和老職工相比收入到底相差在哪裡,因為除了5以外,我想沒有幾個醫院會打算招臨時工,應該還是長遠的正式職工為主!打個比方,某比較有名的專科醫院,今年招勞動合同,5險1金的職工,但是他不會告訴你其實是4那種,和老職工相比,由于保險的全部都自己上(單位應該出的那部分也暗中從收入中扣除),所以收入下降很多,而老職工不需要叫那些保險!我覺得大家需要關心的是:
1.是醫院的正式職工嗎?
2.簽署勞動合同還是聘用合同?
3.是否有5險1金?
4.和同級别老職工相比,晉升和收入有何區别?
你們想,如果以後3甲醫院全部招3那種工作人員,那麼如果有歧視,醫院以後怎麼發展?除非醫院招2種,一種是1或者2,一種是3或者4(現在某些醫院碩博會有這個區别),但是以後國家肯定會把1全部砍掉的,1會轉向2,而2是部分醫院現在招的類型,3,4以後會普及,等1,2全都死光了,以後全都3,4,那麼所謂的人才就流動起來了(人民公仆們的美好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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