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時超
3日獲悉,山東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聯合發布《關于重新公布駐濟省(部)屬公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确駐濟省(部)屬公立醫療機構此次共有老年性白内障等105個病種實施按病種收費,其中西醫病種100個,中醫優勢病種5個。《通知》要求,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實施按病種收費的患者,均應納入按病種收費範圍。
據悉,按病種收費标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範診療,到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标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床位、藥品及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
按病種收費實行最高限價管理。此次105個所列病種收費标準為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标準,二級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收費标準以此為基準下浮10%。各醫療機構在規定價格的基礎上,下浮幅度不限。
此次《通知》明确,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醫保以本文件為參照依據,與醫療機構協商談判後,按政策規定支付。
按病種收費管理規定可另行收費的醫用耗材費用,屬于醫保支付範圍的,醫保按有關政策規定支付;或者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協商,一并打包納入病種付費标準。
對患者自願選擇單人間、雙人間以及特需病房(另有規定的除外),其床位費超出普通病房收費标準的部分,不計入病種收費标準,由患者自行支付。
同時,《通知》明确了退出機制,因合并症、并發症或患者病情較重、體質特殊等原因,導緻實際發生醫療費用明顯偏離病種收費标準的病例,醫院可按規定程序退出按病種收費,仍按原收費方式結算,各病種退出率嚴格控制在20%以内。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提出,實施按病種收費的病種病例,除按規定與醫保經辦機構結算病種費用外,可不再向患者出具“費用清單”,但仍應按現行規定向醫保經辦機構傳送項目費用清單等信息,具體傳送要求按醫保經辦機構規定執行。
各醫療機構要建立按病種收費申投訴責任制,暢通醫患溝通渠道。醫院不得拒收患者、分解住院次數或無故縮短住院時間。
《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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