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相親介紹費要一萬八是騙局嗎

相親介紹費要一萬八是騙局嗎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2-02 12:22:54

相親介紹費要一萬八是騙局嗎?廣西廣播電視台綜藝旅遊頻道《法治最前線》、私家車930攜手廣西律師協會共同推出的全新法治融媒節目《律師到現場》,彙聚百名志願律師,為您維權說法,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相親介紹費要一萬八是騙局嗎?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相親介紹費要一萬八是騙局嗎(女子交1.4萬相親)1

相親介紹費要一萬八是騙局嗎

廣西廣播電視台綜藝旅遊頻道《法治最前線》、私家車930攜手廣西律師協會共同推出的全新法治融媒節目《律師到現場》,彙聚百名志願律師,為您維權說法。

俗話說“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葉女士今年33歲了,因為交際圈較窄,一直沒有找到合适的對象,婚介号稱“精準匹配”尋找心儀伴侶的宣傳,讓葉女士心動了,她花了1.4萬元充值會員,想通過婚介機構找到人生的另一半。

葉女士與“我主良緣”婚介機構簽訂婚介服務合同:

服務期限2021年11月11日-2022年3月10日,匹配對象人數為4人,交納服務費1.4萬元。

葉女士說,她之所以會選擇“我主良緣”這家婚介機構,是因為這家門店宣稱“付費會員、精準匹配,事先驗資”。

葉女士說的“驗資”,是指“在婚介機構裡報名的男士要提供一定的資産證明,證明自己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女子花1.4萬元找對象

婚介機構卻介紹未付費會員

然而,當葉女士見了2名匹配的男士後,卻發現了不對勁,明明都是付費會員,也事先都曾驗過資,交過底的,為何男士們在提到“我主良緣”婚介機構時都諱莫如深,表示不能多談呢?葉女士起了疑心,于是在和第3名男士約見時,問出了心中的困惑。

求助人葉女士:“見面的對象就透露說,他其實是參加過“我主良緣”婚介機構線下的一些活動,然後他們并不是像我這樣子的付費會員,比如說提供房子、車子這些證明,他到現在都還沒有提交,所以我當時就有一種感覺,覺得自己被騙了。”

今年1月12日,葉女士在朋友的陪伴下,來到“我主良緣”門店要求讨個說法,當時負責接待她的門店工作人員承認,“我主良緣”的會員有多種情況,除了自付費之外,還有一種是和機關事業單位、國企等合作的會員,而給葉女士介紹的就屬于後者,這一類會員是沒有繳納婚介服務費的。

相親對象“貨不對闆”

女子要求全額退費

葉女士說,她在購買“我主良緣”婚介服務時,公司向她保證匹配的男士都是事先驗資的付費會員,然而事實上匹配的男士卻“貨不對闆”。

那麼,婚介機構是如何對會員進行驗資的呢?“我主良緣”婚介機構和葉女士之間的合同又是怎麼約定的呢?帶着這些疑問,記者和志願律師跟随葉女士來到“我主良緣”門店了解情況。

“我主良緣”婚介結構的郭經理說,門店現有安排見面的會員一般分為三種情況:

一類是像葉女士這樣的付費高端會員;

一類是已過服務期限,仍未找到心儀伴侶的付費會員;

還有一類,則是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合作的會員。

志願律師王清水:她的合同條款寫的有增值服務,增值服務你怎麼理解?

“我主良緣”門店客戶投訴部門郭經理:我們的增值服務就是形象課程和情感課程,但是增值服務是後續,如果她選擇增值服務的話,是需要再進行繳費的,但是她選的套餐裡面并沒有增值服務。

葉女士和“我主良緣”婚介結構簽訂的婚介服務合同中規定:根據葉女士自身情況,“我主良緣”提供匹配約見服務,“我主良緣”可以為葉女士提供不增加收費的增值服務,但對于增值服務的具體内容,合同并沒有明确約定。

對于“付費會員并事先驗資”這一條件

郭經理又作何解釋呢?

“我主良緣”門店客戶投訴部門郭經理:“一般的話,我們所有的會員可以100%保證,是全部都驗證過資料信息,基本的真實性是絕對不用去質疑的。”

葉女士認為的“驗資”——“男士要提供一定的資産證明,證明自己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我主良緣”所謂的“驗資”——“所有會員全部都驗證過資料信息。”

原 來~

此“驗資”

非彼“驗資”

律師表示,葉女士看中的驗資條件,是指男士首先要是付費會員,其次提交并驗證了資産證明,但實際上,男士的情況究竟如何,婚介機構是否做到事先驗資,婚介機構尚未向葉女士提供相應證據材料予以證實和說明。

郭經理告訴記者,此前,雙方對葉女士退費的問題已經溝通了多次,目前,門店考慮向葉女士退還50%的服務費。

葉女士卻認為,“我主良緣”婚介機構還存在窺探她花呗、信用卡額度的情況,對于退還50%的服務費,葉女士不能接受。

求助人葉女士:就是要看我大概能夠透支多少錢充值什麼檔次的會員,如果資金不夠的話,就做分期付款,你要用14000元去除以4來計算,我認為是非常不合理的,你們到底提供的是什麼樣品質和等級的服務呢?對我來說,這個已經是欺騙了,提供什麼等級的服務,讓我要花3500元去見一個人。

葉女士認為,在她付出高額會員費的情況下,“我主良緣”并沒有提供能解決她實際擇偶需求的服務,并在事先對她隐瞞約見會員的實際情況,因此,她堅持要全額退款。對于葉女士的要求,郭經理表示,會記錄下來向公司進行反映。

律師看法

志願律師王清水:在簽訂合同之前,葉女士作為消費者,首先要量力而行,不要購買超過自己消費能力的服務,另外,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于服務包含的具體内容,應予以細化,婚介機構也應做好解釋說明,避免出現雙方對同一項内容認知不一緻的情況。

由于合同确确實實已經履行了一部分,也産生了一部分實際成本,出于公平原則,律師認為,在進一步協商過程中,葉女士和“我主良緣”婚戀機構可在合同約定的30%基礎費用上,進行相應增減,這樣對雙方來說可能更為合理。

您的關注,我們專注!如果您正遭遇消費維權煩心事,可以撥打廣西綜藝旅遊頻道《法治最前線》的報料熱線 0771-5863666,還可以撥打私家車930爆料電話 0771-5802930。“律師到現場”我們一起用法治的力量,守護公衆權益。

對于會員制“付費相親”

您怎麼看?評論區見

來 源 | 法治最前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