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戰國時期的重要流派墨家,是諸子百家之一,因創始人是墨子而得名。
墨家學派的成員稱為“墨者”,多半來自從事生産的社會下層,生活刻苦儉樸。他們有嚴密的組織和嚴格的紀律,穿短衣草鞋,參加勞動,以吃苦為高尚。墨家集團的組織紀律非常嚴格,不僅通行于墨家内部,對于離開墨家活動的成員也仍具有強大的約束力。
如果誰違背了這些原則,輕則開除,重則處死。如墨者外出做官得到的俸祿,須上繳一部分供墨者團體使用。
秦漢以後,墨家很快衰微,此後再也未曾出現過類似的思想與學派。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墨家脫離了家國一體的社會結構與宗法等級的社會制度,違背了中華民族家庭本位的價值觀與心理情感。
在社會結構上,中國古代是家國一體的,家族是國家的基礎,國家在本質上則是家族的放大或延伸,曆代王朝在根本上不外乎皇帝代表皇族、統領百官,對衆多家族實行的家天下的統治。
由這種社會結構所決定,社會制度也就隻能是家族本位、皇權至上的宗法等級制,無論是三代時期的宗法分封制,還是秦漢以後的宗法君主制,都是如此。與之相應,家族至上也就成為了普遍流行的價值觀念,成為了一種民族心理。而墨家提倡兼愛,主張不分尊卑貴賤親疏遠近一視同仁,這與中國人的價值觀念和宗法等級制度是格格不入的,其遭到滅頂之災,便也成為了一個必然。
雖然,漢以後作為理論和學派的墨家中絕了,但長隔近兩千年後,作為理論和學派的墨家曾再度複興:墨翟取代了孔孟,被奉為在中國宣揚自由、平等、博愛的宗師;墨家思想被視為救亡圖存的思想武器;墨家思想與中國近代以來的社會變革及其必然要求有相通之處。也就是說,墨家在盡可能大的限度内适應了這一階段的曆史需求,或者說正是中國社會變革的曆史要求孕育催化了墨家的複興。
墨子對于西周以來的宗法等級制度深惡痛絕。因此,墨子對于儒家仁愛理論中那種分親疏、别等差、由近及遠的愛人之道持否定的态度。在墨子看來,如果堅持親疏貴賤、人我區别,則極易導緻争鬥和社會混亂。所以他強調指出,平治天下的唯一辦法便是“兼以易别”,即打破人我對立,實行“兼愛”。
兼愛是墨子倫理思想體系的核心,它貫穿于墨子倫理思想的整個體系之中,也是其全部學說的精華所在。同時,也是墨子思想被诟于人的核心概念。
墨子作為小生産者利益的代表,從維系小生産者利益的角度出發,提出了自己的“兼愛”主張,即普遍地無差别地愛一切人。
這種普遍的人人相愛的道德主張,是對宗族親親關系和尊卑等級特權的否定。因此,在階級對抗的社會裡是不可能真正實現的。但在中國倫理思想的發展中,它畢竟是把愛的觀念向前推進了一步,使其成為了一種普遍的道德原則和道德理想。
在墨子的“兼愛”學說中,所謂“兼”即總全、兼顧的意思,它是對愛的一種規定,也是對愛的方式、狀态的一種要求,它說明應當怎樣去愛。“兼愛”就是指不分人我、親疏、貴賤、差等地愛一切人。
墨子要人們轉換認識角度,改變以我為中心,唯我獨尊的視角。如果視他人與己身為一,就不會有不忠不孝不仁不義行為的發生。“若想天下人兼相愛,愛人猶愛其身,猶有不孝者乎?視父兄與君若其身,惡施不孝?猶有不慈者乎?視弟子與臣若其身,惡施不慈?故不孝不慈亡有。猶有盜賊乎?故視人之室若其室,誰竊?視人身若其身,誰賊?故盜賊亡有。
猶有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乎?視人家若其身,誰亂?視人國若其國,誰攻?故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亡有。若使天下兼相愛,國與國不相攻,家與家不相亂,盜賊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則天下治。”
視人猶己,視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萬物猶一體。無有物我,無有彼此之分,誰還争奪,誰還賊害呢?
墨子主張無黨無偏。要提高人們的精神境界,改變通常以親疏遠近、尊卑高下的宗法原則定賞罰的狹隘作法。墨子主張“愛無差等”、“不避親疏”。所謂“愛無差等”,就是說在人我、君臣、父子、諸侯之間不分上下貴賤,都要相親相愛。在墨子看來,均分、賞賢、罰暴,親戚兄弟與徒之人無異,這才是真正的愛,而隻有這樣,才能天下太平。
由不黨父兄,不偏富貴,不吝顔色的原則出發,墨子堅決反對三代以來的世卿世祿制,而是極力主張“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墨子·尚賢中》),以示賞罰分明。這就賦予了每個人同等的愛和被愛的機會。“它不以親情損害公義,也不因與生俱來的身份限制人未來的發展。”
同時,在墨子那裡,愛和利也是緊密聯系着的。兼而愛之,就是從而利之。
也就是說,要愛人,也要利人,或者說愛人應該表現為利人,而虧人自利在墨子看來是不相愛的表現,而不相愛正是一切禍亂的根源。墨子分析說:“子自愛,不愛父,故虧父而自利;弟自愛,不愛兄,故虧兄而自利;臣自愛,不愛君,故虧君而自利,此所謂亂也。雖父之不慈子,兄之不慈弟,君之不慈臣,此亦天下之所謂亂也。父自愛也,不愛子,故虧人而自利;兄自愛也,不愛弟,故虧弟而自利;君自愛也不愛臣,故虧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愛。”(《墨子·兼愛上》)
不僅倫理道德的喪失起于不相愛,而且社會的混亂,國與國關系的緊張,在墨子看來,也莫不起于愛心的泯滅。他說:“雖至天下之為盜賊者亦然:盜愛其室,不愛其異室,故竊其室以利其室。賊愛其身,不愛人,故賊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愛。雖至大夫之相亂家,諸侯之相攻者亦然:大夫各愛其家,不愛異家,故亂異家以利其家。諸侯各愛其國,不愛異國,故攻異國以利其國。天下之亂物,具此而已矣。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愛。”
世間一切罪惡,舉凡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不安不和,都是不相愛的産物。那麼該如何救治社會病症呢?在墨子看來,隻能是“以兼相愛,交相利之法易之。”(《墨子·兼愛上》)相愛,可以避免天下禍、篡、怨恨,可帶來忠惠、慈孝、和諧、安甯。總而言之,在墨子看來,相愛乃是天下至治之根本,天下太平之關鍵。若想實現國治民安,非施行兼愛不可。
從兼愛原則出發,墨子對“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墨子·非樂上》)深為憂慮。因此,他極力反對貴族的奢靡生活,強調節用,主張非樂,反對厚葬。在墨子看來,衣食、舟車、房屋等衣食住行的各個方面,都不能鋪張浪費。因為這些方面過于鋪張“将必厚措斂于萬民”(《墨子·節用》)。而所以反對厚葬,也是因為厚葬“辍民之事,靡民之财”(《墨子·節葬下》)。在當時的曆史情況下,墨子敢于揭露、抨擊貴族的驕奢腐敗,要求保證勞動人民的基本生活,無疑是具有曆史進步意義的。
除此之外,由兼愛的觀念出發,墨子堅決反對戰争。在墨子看來,以強淩弱,以衆劫寡,以富侮貧等行為,都是與兼愛的道德原則相違背的。故而,應該堅決地加以反對。墨子所處的戰國時期,列國間掠奪攻伐愈演愈烈,各諸侯國内部紛争弑奪屢見不鮮。無休止的征伐給廣大民衆帶來了無盡的痛苦,這是墨子所親眼目睹的。所以,墨子對此深惡痛絕。在《墨子·非攻中》篇中,墨子一連列舉了八個“不可勝數”。即戰争使“百姓饑寒凍餓而死者,不可勝數”;“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勝數”;“喪師多”不可勝數等。墨子認為,這無異于是滔天大罪,是極不道德的。因此,他極力提倡“兼愛”,堅決反對戰争。可以說,非攻正是其兼愛主張在政治上的一個具體體現。
墨子的兼愛思想有其消極的一面,也有積極的一面。從消極的方面來說,墨子雖給人們設計了一幅人人相愛的美好圖景,但對于如何把其變成現實,卻顯得有些力不從心,一方面希望統治者不分親疏,不分貴賤,廣施善心,這在階級社會裡面自然隻能是一種空想;一方面提出“天志”、“明鬼”理論,作為其實現兼愛的方法原則,希望借助天地鬼神的力量而達成其兼愛的目的,這顯然也是蒼白無力、幼稚可笑的。從積極方面來看,墨子的兼愛思想也包含有合理的因素,體現了中國古代的人道主義精神。
在墨子看來,每個人都同樣有作為人的人格尊嚴,即每個人的人格都是平等的。人既要自愛,又要愛人;既要自尊,也要尊重他人。墨子痛斥“賊虐萬民”的侵略戰争,反對數百數千人殺殉的葬禮,抨擊統治者隻顧自己享受而不顧百姓疾苦的奢靡生活。批判隻要子愛父、臣愛君,而不要父愛子、君愛臣的倫理道德。“這些可以說都是對當時社會上由于階級對立而存在的敵視人、侮辱人,尤其是統治者任意殘殺人的野蠻行徑的抗議”,體現出了墨子對廣大民衆人格與尊嚴的尊重。當然墨子所言之平等隻是一種人格平等,而絕非是社會、政治地位的平等。
墨子“兼愛”以“交相利”為旨歸,彰顯出濃厚的利他精神與民本色彩。墨子的“兼愛”主張是以“利”字為歸宿的。“利”既包括“民之利”,也包括“國家之利”、“天下之利”,而對于“虧人自利”的行為,墨子卻是堅決反對的。
墨子認為,隻有實行“兼愛”,才能使“老而無妻者,有所侍養,以終其壽;幼弱孤童之無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長其身”(《墨子·兼愛下》)。
這種對民衆生活疾苦的關注及其對自利行為的批判使其兼愛思想帶上了濃厚的利他和民本的色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