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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訂制婚介、私人訂制旅遊、私人訂制家具,“私人訂制”不斷出現在大衆視野,俨然成了當今社會身份和财富的象征,不少人借着“私人訂制”大賺一筆。吳曉芳也想通過“私人訂制”實現自己的發财夢,結果卻是锒铛入獄。
廣西南甯的吳曉芳已經在移動營業廳工作4年,每天重複着日常工作,在網上發布辦理手機業務的廣告。2018年3月的一天,有個微信名為“峰”的人主動聯系她,稱要和她談筆大生意,如果能長期合作會有豐厚報酬。聽到有豐厚回報,吳曉芳和“峰”聊了起來。
“峰”本名陳玲,南甯本地人,她的工作是負責幫助銀行催讨在外欠款,但經常會因為欠款人更換手機号而無法催讨。陳玲在網上看到有個帖子是移動公司的廣告,想着發這個廣告的人如果是移動公司的人,通過内部渠道應該可以查到電話号碼,便根據廣告上的聯系方式添加了對方微信。
經過交談,陳玲提出“私人訂制”出售移動号碼的邀約,吳曉芳隻需根據陳玲提供的姓名、身份證号碼在移動公司系統内查詢号碼,每個号碼2元,平時如果有加急查詢的号碼,還可以加價到5元一條。
聽到這個提議,吳曉芳十分心動,自己不需要付出任何人力和财力,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查詢電話号碼就能賺錢,雖然不知道對方的真實身份,她還是欣然同意了陳玲的合作要求。
而陳玲心中也有自己的“小算盤”。她不滿足于自己花錢買号碼,後來又與買賣移動号碼的中介聯系,幫中介查詢号碼,每個号碼4元,一轉手就賺了一倍的差價。而陳玲僅僅需要通過郵箱将吳曉芳的查詢結果發給中介,這種不費吹灰之力的生财之道讓她十分滿意。
吳曉芳與陳玲就這樣開始了移動号碼的“私人訂制”業務。兩人在現實生活中沒有見過面,在微信上的聯系卻十分頻繁,幾乎每天都會有十幾次發送移動号碼和收取相關錢款的往來。吳曉芳滿足于自己獲得的報酬,陳玲滿足于吳曉芳出售移動号碼的準确性、及時性,兩人獲取着違法活動帶來的巨大紅利。
吳曉芳為了更方便開展“私人訂制”服務,欺騙同事并将公司的工作系統裝進自己的私人電腦中,這樣就可以随時查詢号碼賣給陳玲。為逃避公安機關的查處,二人還不斷地更換聯系的微信号、電子郵箱。
但網絡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隻要有操作就必留痕。經過對各種作案賬号的痕迹分析,公安機關很快确定了兩人的真實身份,并于2018年4月底将二人抓獲歸案。該案是公安部督辦案件,指定無錫市梁溪區公安機關辦理。
經調查,2018年3月27日至4月26日,吳曉芳利用在移動公司工作的便利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和微信信息的方式,向陳玲非法出售,得款共計6萬餘元。陳玲在此期間,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和微信信息的方式,向莫某(另案處理)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得款共計10萬餘元,獲利4萬元左右。日前,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吳曉芳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判處被告人陳玲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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