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過安檢過後可以買飲料嗎?許多坐過飛機的小夥伴,應該都對機場不允許攜帶液體的規定十分疑惑憑啥機場可以賣飲料,航空公司可以給飛機上供應飲料,我們旅客卻不允許攜帶液體?這不是霸王條款嘛,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飛機過安檢過後可以買飲料嗎?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許多坐過飛機的小夥伴,應該都對機場不允許攜帶液體的規定十分疑惑。憑啥機場可以賣飲料,航空公司可以給飛機上供應飲料,我們旅客卻不允許攜帶液體?這不是霸王條款嘛!
其實民航局之所以規定不允許旅客攜帶液體登機,并不是袒護航空公司或者機場的霸王條款,而是從血的教訓中總結出來的。
2002年5月7日,中國北方航空公司的一架注冊号為B-2138的MD-82飛機,執行北京飛往大連的6136航班,在起飛後52分鐘墜落在大連港海域,機上包括9名機組成員在内的113名乘員全部遇難。事故發生後,民航局對這起空難事故展開調查,諸多證據表明,這是一起人為蓄意的恐怖襲擊案件。
在飛機殘骸當中,調查人員發現了大量汽油燃燒後遺留下來的痕迹,而飛機使用的是航空煤油,與車用汽油成分有顯著差異,這表明有人蓄意把危險品汽油帶上了飛機。
我們每次乘機都要過安檢,通過調閱當日航班的安檢錄像,刑偵人員發現,一名叫張丕林的旅客,行李中攜帶有大量的液體。利用情景重現法,工作人員把汽油裝進相同的瓶子中,再次通過安檢機,獲得了完全一緻的X光圖像。
然後,調查人員又對張丕林的社會關系進行調查,發現張丕林生前剛剛生意失敗,欠下巨額債務。而在本次登機前,又極其反常地為自己購買7份意外險,總保額高達140萬。調查人員因此認定,這是一起為了騙保而蓄意在飛機上縱火的恐怖襲擊案件。
這起空難發生後,中國民航局于2003年2月5日發布了《關于對旅客随身攜帶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飛機加強管理的公告》,在文件中明确規定了旅客随身攜帶的液态物體數量不超過100毫升。随後,2006年12月11日,國際民航組織向189個締約國發布“臨時保安管制指導原則”,其中也對旅客随身攜帶液體數量做出了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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