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是A股市場的一項交易規則。按照這個規則,投資者可以在規定的時間段内對證券市場上可交易的證券進行集中報價,然後交易所會對所有的有效買賣報價單進行一次性撮合成交。
集合競價的時間
無論是滬市還是深市,集合競價按時間的不同都可分為開盤集合競價和收盤集合競價。
開盤集合競價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15—9:25。其中9:15—9:20為既可以申報又可以撤銷申報的時間,所以此時出現的申報單,可能并不是真實的申報單,因為随時都可能被撤銷。
而9:20—9:25為隻能申報不能撤銷的集合競價時間,由于報價單不能撤銷,所以這個時間段的有效報價單無疑都是真實的。此時的報價單如果沒能在集合競價中成交,那就隻有在開盤之後才能撤單了。
收盤集合競價時間是在下午的14:57—15:00。這個時間段的報價單,也是不能撤銷的。
集合競價的成交規則
集合競價的規則,是把所有的有效報價單進行一次性撮合成交,然而由于對一隻證券進行報價的投資者來自五湖四海,互不認識,不可能達成默契給出一個統一的報價,因此無論是想要買的還是想要賣的,都會出現各種報價,這個時候按什麼價格成交呢?為此,設定了三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就是這個成交價必須是成交量最大的價格。比如一隻股票在集合競價的時間段内,賣方在10.1元、10.2元和10.3元的報價單分别有1000手、2000手和3000手,而買方在10.1元、10.2元和10.3元的報價單分别有3000手、2000手和1000手,此時成交量最大的就是10.2元的報價單,這個價格也将成為集合競價的基準成交價。
第二個條件就是高于基準成交價的所有買入申報單和低于基準成交價的所有賣出申報單都能成交。比如上方例子中的1000手10.3元的買方報價單和1000手10.1元的賣方報價單都能全部成交。這個條件中體現了價格優先的原則。
第三個條件為與基準成交價相同的報價單,至少有一方可以全部成交。比如上方的例子中,10.2元的買賣報價單都能全部成交,可如果把10.2元的賣方報價單由2000手改成1500手,那麼這1500手都能成交,但10.2元的2000手買方報價單,其中有500手就不能成交了。
如果與基準成交價相同的報價單中有一方不能全部成交,那麼誰能成交誰不能成交,就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即按照報價單申報的時間順序依次成交,直到将另一方的報價單成交完為止。
此外,在集合競價過程中,可能還會出現多個成交量最大的價格。比如上方的例子中,賣方在10.1元的報價單如果有2000手,那麼成交量就跟10.2元的一樣了,但集合競價中是不能出現兩個基準成交價的。
針對這種情況,滬深兩市的處理方法有些不一樣。滬市會以這幾個申報價的中間價作為最終的基準成交價,而深市則會以最靠近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的申報價作為基準成交價。
以上就是集合競價的時間和成交規則,大家是否看明白了呢?
作者:龍小林/ 審核:趙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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