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作為存貨核算的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一般劃分為一般工具、專業工具、替換設備、管理用具、勞動保護用品和其他用品等。
為了反映和監督低值易耗品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記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貸方登記低值易耗品的減少,期末餘額在借方,通常反映企業期末結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額。
低值易耗品等企業的周轉材料符合存貨定義和條件的,按照使用次數分次計入成本費用。金額較小的,可在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以簡化核算,但為加強實物管理,應當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
采用分次攤銷法攤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攤銷其賬面價值的單次平均攤銷額。分次攤銷法适用于可供多次反複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采用分次攤銷法的情況下,需要單獨設置“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明細科目。
例:
甲公司的基本生産車間領用專用工具一批,實際成本為100000元,不符合固定資産定義,采用分次攤銷法進行攤銷。該專用工具估計使用次數為兩次。甲公司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1)領用專用工具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00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100000
(1)第一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50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50000
(2)第二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50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50000
(3)同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100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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