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集資修建的橋被拆除
老橋已經年久失修
核心提示|因老橋變危橋,周口市淮陽縣鄭集鄉的10多戶村民自願籌資11萬元建橋,此舉遭遇淮陽縣水利局的阻攔。6月10日,淮陽縣水利局以“擅自修建水利工程”為由,拆除了村民集資修建的新橋。
法律界人士稱,即便是擅自建橋,水利部門也應先通知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者補辦未被批準的,才能強行拆除。對此,淮陽縣水利局有關負責人沒有作出回應。
老橋失修村民自發兌錢修橋
“淮鄭河”是淮陽縣城通往該縣鄭集鄉的一條東西走向河流,河道兩岸分布着村莊和耕地。鄭集鄉七裡河行政村徐莊自然村有10多戶村民的百十畝耕地在河北岸。村民若想種地、管理莊稼,隻能靠橋梁通行。
當地村民介紹,這兒原來有一座橋,但是這座橋年久失修變成了危橋,為了改變這一現狀,村民們決定兌錢新建一座橋。
徐莊村村民徐如雲說,他家曾有兩人從危橋上跌下河溝,于是,他首先帶頭拿出了7萬元資金用來修橋。之後,十幾戶村民很快籌集了大約11萬元資金。
5月中旬,新橋開始動工,老家在徐莊村的水利局退休幹部徐克立還專門請來工程師給予技術指導,從而保證新橋質量和汛期安全。
“以我40年的水利工作經驗來講,新建橋梁的根基建設、設計水流量等方面,都是技術過關、合格的。”徐克立說。 一紙禁令責令村民3日内拆除
5月30日,正當新橋在熱火朝天施工時,村民們卻收到了淮陽縣水利局的一紙禁令。這份加蓋有淮陽縣水利局公章的文書上說,村民“未經水政部門,擅自在淮鄭河修建水利工程”,責令村民3日内自行拆除。
徐如雲說,修橋前,村民們通過徐克立找到縣水利局相關領導詢問修橋一事,該局副局長王明智答複“可以修”。
徐克立證實說:“我和兩位村民找到水利局分管河道的副局長王明智,說村裡沒有橋生産上實在困難,咨詢上面有修橋項目(資金)沒有。王副局長回答說這幾年沒有項目,并說修橋可不是簡單的事,需要幾十萬啊。我告訴他,村民自願兌錢修橋,資金問題已經解決了,王副局長當場表态‘你們修吧’。”
對于淮陽縣水利局突然制止建橋一事,徐克立感到無奈:“領導說話不算數,我也管不了這個事兒了。”
新橋遭拆11萬修橋款打水漂
禁令5月30日下達,淮陽縣水利局6月10日出動30多人,用挖掘機拆除了建設中的新橋。
6月14日上午,大河報記者在現場看到,河坡上有大型機械的車輪痕迹,河南岸堆放着水泥闆、磚塊等建材,還有很多拆橋時挖出來的泥土。
記者走訪發現,這座被拆的橋東100米處,有一座橋面嚴重破損的石闆橋,再往東大約100米,還有一處正在施工的橋,由淮陽縣有關部門施工。村民們說,他們可以通過這座橋到達河北岸,但是北岸沒有生産路直通田間地頭。而在被拆的橋往西不遠處,有一家養殖場自建的涵洞橋,村民們無權使用,再往西尋找,有一處可以通過的橋梁,但是村民需要繞行大約4公裡才能到達農田裡,很不方便。
“現在橋沒了,我們兌錢修橋的資金也打了水漂,可以說我們是一無所有了。”幾位村民站在河邊欲哭無淚。一名村民說:“農民掙錢不容易,既然把資金籌齊了,就應該把橋修好,這樣才不浪費。” 水利局回應建橋不走程序屬于違法
徐如雲提供的“責令拆除通知書”上有淮陽縣水利局工作人員張勇的簽名,記者與其聯系。
張勇介紹,修橋要首先提出申請,說明修橋用途,然後經過專家論證、水利部門批複後,方可施工。而村民本次修橋沒有提出申請、也沒得到批準,屬于違法行為。
對此,村民們并不否認,“我們确實沒有提出申請,也沒有得到批複手續,但是得到王明智副局長的口頭承諾了。如果當時他不承諾,俺也不會動工啊。”有村民說。
就“王副局長承諾可以修橋”一說,張勇稱他不清楚此事。記者向王明智本人求證,對方否認說過這樣的話。
法律人士說法應先要求補辦手續,逾期不辦才能拆
對于淮陽縣水利局直接拆橋的做法,有村民提出:為啥不責令村民暫時停工讓人補辦手續,而要直接拆掉橋?
法律工作者李永超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七章六十五條規定,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設橋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逾期不補辦或者補辦未被批準的,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築物、構築物;逾期不拆除的,強行拆除。由此看來,淮陽縣水利局的做法既不合理,又違背了法律原則。
對此,當地村民說,水利局從沒找過他們讓先補辦手續。對此,記者采訪淮陽縣水利局副局長王明智求證,他以“回頭再說”為由挂斷了電話,未作回應。(記者于揚實習生李玉坤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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