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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第二輪第二批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6 22:18:27

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第二輪第二批?【本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呂晟君)8月2日,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第21批交辦蘭州市信訪案件36件7月30日交辦我市的第18批10個一般信訪案件中,屬實9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5件7月25日交辦我市的第13批1個重點信訪案件已辦結,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第二輪第二批?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第二輪第二批(聚焦生态環境整改)1

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第二輪第二批

【本報訊】(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呂晟君)8月2日,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第21批交辦蘭州市信訪案件36件。7月30日交辦我市的第18批10個一般信訪案件中,屬實9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5件。7月25日交辦我市的第13批1個重點信訪案件已辦結。

一、8月2日第21批交辦件情況:

8月2日,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第21批交辦蘭州市信訪案件36件,其中涉及水污染3件(次)、大氣污染1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态污染4件(次)、重金屬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7件(次)、噪聲污染11件(次)、油煙污染6件(次)、揚塵污染4件(次)、其他污染3件(次);涉及城關區18件(次)、七裡河區3件(次)、西固區5件(次)、安甯區8件(次)、紅古區0件(次)、永登縣4件(次)、榆中縣0件(次)、臯蘭縣1件(次)、高新區0件(次),以上部分案件為多重投訴。具體交辦件如下:

1、受理編号1471:每日08:00-18:00,西固區西固中路昆侖桶業生産、裝卸鐵桶時噪音擾民。

2、受理編号1475:每日18:00-22:30,安甯區建安東路培黎廣場有市民唱秦腔,噪音擾民。

3、受理編号1478:城關區通渭路125号兩棟樓之間的場地,生活垃圾亂丢亂棄,場地内污濁不堪、臭氣熏天。

4、受理編号1480:城關區嘉峪關西路360号(甘肅省電子公司家屬院)臨街巷道拐角處,違法違規修建廁所,堆放垃圾,臭氣熏天,蚊蠅滋生。

5、受理編号1482: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受理編号264号(七裡河區金城林場輸水管被損毀,造成林場無法灌溉,樹木死亡2000餘株,生态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區政府核查情況不屬實,區林業和草原局對此次調查工作不細緻、不深入、沒有查閱有關文件資料。

6、受理編号1483: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受理編号867号(鐵塔公司蘭州分公司在城關區靜安小區上溝111号樓頂建立了一座通信基站,未辦理環評手續,輻射嚴重影響居民,市民要求立即拆除此基站。)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稱問題未解決。

7、受理編号1484:城關區張掖路西苑小區内西苑浴室及相鄰的平房,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臭氣熏天、蚊蠅滋生,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

8、受理編号1486:臯蘭縣黑石鎮拟修建一個“萬頭驢廠”(該廠為黑石鎮招商引資項目),但該廠選址位于村莊中心,且距黑石鎮和石洞鎮飲用水淨化池僅10幾米,距臯蘭縣三和水庫僅1公裡,村民認為該廠若建成,将對周圍村民、水源造成嚴重影響。

9、受理編号1487:原蘭州市七裡河區小學(七裡河區建蘭路120号)搬遷後,施工隊對該校進行改造,将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堆積在學校内,塵土飛揚,且多數在夜間施工,嚴重影響周圍居民生活,此問題已持續1年有餘。

10、受理編号1488:2015年,蘭州市修建北環路工程,因施工需要,與西北師範大學簽訂施工協議,隧道施工時需要往北山管護中心後山運輸大量渣土,緻使北山(位于安甯區十裡店街道澗水灣西北師範大學承包的公益林所在地)大面積裸露,寸草不生,滿目瘡痍,但因西北師範大學和管護中心領導不重視,至今未進行綠化工作。

11、受理編号1489:蘭州市自然資源局要求蘭州市數家礦山進行礦山環境恢複治理工作,但經蘭州市自然資源局相關科室檢查之後,稱不符合治理要求,緻使整個業務(采礦許可證到期後提出延續申請,不能延續;變更礦區範圍,不能變更;提高生産規模,不能提高)都辦不了。認為存在“一刀切”現象。

12、受理編号1490:安甯區焦家莊“蘭州醫藥物流園”項目工地傾倒大量建築垃圾。其主要原因是該項目工程長期無人看管,傾倒垃圾者趁安甯區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疏于防範之際作案,市民建議加派長期看管人員、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13、受理編号1491:城關區柏樹巷回民小學(北門)通道,建築垃圾堆積。

14、受理編号1492:七裡河區蘭工坪石油3号小區旁為高鐵路,每天過車頻率較高,機車經過時發出的噪音刺耳、巨大,嚴重擾民。

15、受理編号1493: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受理編号917号(永登縣計生辦魏某租用了永登縣紅城鎮進化村100多畝林地用于采砂,遺留的砂坑達7米深,嚴重破壞了村民的林地)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村民認為所述内容與事實不符,永登縣在核查問題期間描述該土地現狀為沙坑和撂荒地,2011年開始合作社依托土地現狀建設養殖農業項目,陸續改建成11個魚塘,與轉辦内容不符。具體内容是永登縣紅城鎮進化村村民在中川機場東面有一片耕地(屬于一般耕地,後中川鎮政府将紅水渠以西規劃為經濟林),2005年4月15日-2010年10月20日由兔墩村四社馬某某經營耕種,到期後村民又于2010年12月3日将其轉租給永登縣計劃生育辦公室工作人員魏某,轉租後,魏某對該場地進行采砂賣砂,造成耕地内有近7米深的砂坑,為掩蓋違法事實将其改建為魚塘。

16、受理編号1496: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受理編号53、1158号(安甯區沙井驿元台子國資委29家園北側100米處鐵路編組站火車經過,噪音擾民,稱當地政府公示的情況為:截止2018年5月,已經對距離該小區最近、最敏感的22組軌道緩行器完成安裝更換,并委托甘肅隆宇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鐵路邊界30米處噪音進行檢測,結果符合排放限值,但對周邊群衆生活仍有一定影響。市民認為當地政府敷衍整改,既然對周邊群衆生活仍有影響,應當加以解決,希望安甯區政府拿出誠意,解決問題,還老百姓一個甯靜的生活環境。)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居民認為安甯區對蘭州市鐵路局這樣大的單位起不了任何作用,希望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和蘭州市鐵路局出來答複。

17、受理編号1500:2019年7月27日至今,城關區渭源路甘肅省藥檢所家屬院内化糞池堵塞,污水外溢,臭味難聞。

18、受理編号1502: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受理編号587号(安甯區沙井驿國資物業第二十九家園北側20米處蘭州鐵路北貨場中轉中心噪音擾民,分貝在100-120左右,此現象已持續5年。)的公示結果不滿意。認為安甯區環境保護局前往現場查看,稱火車刹車噪音符合标準,對火車頭鳴笛協調進行改造,實際火車刹車噪音問題仍然存在,未解決。

19、受理編号1505:永登縣上川鎮五聯村三社村民耕地(東台子處、馬家灘處)被李某某、常某明、常某善盜采砂石破壞,遺留砂坑1個(寬40米、長120米、深7米)未進行生态恢複,破壞土地面積5畝,導緻該處土地無法耕種。

20、受理編号1506:安甯區北環路高架橋下有大量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堆積,滋生蚊蠅,臭味擾民。

21、受理編号1508:城關區陳家灣子38号省公路局拆遷樓(井字樓)天井中堆積大量生活垃圾,滋生蚊蠅,臭味擾民。

22、受理編号1510:2010年,蘭州新區中川機場T1、T2航站樓東側300米處有100畝林地(該林地屬于10多戶居民)租給居民魏某,此人在林地内挖砂賣砂,修建了11個魚塘,嚴重破壞林地。

23、受理編号1511:每日19:00-次日05:00,城關區平涼路北口鴻運金茂建築工地噪音擾民。

24、受理編号1516:2018年至今,西固區玉門街科技街市場開設了20家外賣店(名稱不詳),無排煙系統,油煙擾民。

25、受理編号1518:西固區先鋒路西固人家小區5号樓一樓炝鍋魚、怡園烤吧、巴蜀川菜館等餐飲店,營業期間油煙、噪音擾民。

26、受理編号1519:城關區南山路和平新村87号樓一樓法大胡子手抓面片、蜀渝軒餐館營業期間油煙、噪音擾民。

27、受理編号1521:城關區正甯路夜市部分商販租賃附近居民樓房使用明火烤肉,油煙擾民。另正甯路馬爺牛奶雞蛋醪糟在正甯路攤位上使用煤炭加工食品,油煙擾民。

28、受理編号1522:城關區慶陽路292号花之林茶餐廳、伊勝大盤雞、重慶小面、百味水餃營業期間油煙、噪音擾民。

29、受理編号1525:城關區和平路龍呈華泰水産品市場内每日00:00以後給魚池加氧時,氧氣泵噪音擾民。

30、受理編号1535:永登縣中堡鎮大營灣村和羅成灘村靠西山交接處以西約1公裡處,有人挖砂采砂,生産時揚塵嚴重,周邊耕地、村莊遭到嚴重污染,且運砂車輛碾壓破壞道路,揚塵污染嚴重。

31、受理編号1540:(1)每日10:00-21:00,安甯區安甯西路蘭飛小區西區西門南側川府老菜館營業期間油煙擾民。(2)該小區路面未硬化,揚塵較大,小區環境衛生髒、亂、差。

32、受理編号1541:2014年至今,西固區南山環路輔路福源小鎮門前道路未硬化,揚塵較大。

33、受理編号1542: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應的受理編号950号(每日04:00、05:00,七裡河區蘭工坪南街蘭州理工大學後家屬院院内空氣中有刺鼻臭味(疑似鐵合金廠生産時産生的),市民懷疑是從蘭州市蘭工坪南高速路口處傳來。)反映問題處理結果不滿意,稱公示結果為南入城高速車輛刹車摩擦後産生的氣味,情況不屬實。

34、受理編号1546:城關區南河道水車博覽園至雁灘欣欣嘉園小區路段,有大約40-50個排污口(粗的直徑近1米,細的直徑30厘米)在黃河上,南河道兩旁居民小區、企業、農貿市場污水直接通過南河道排入黃河(夜間尤為嚴重)。

35、受理編号1548:城關區雁灘鄉灘尖子村金地花園西門北側30米一塊空地未硬化,晴天塵土飛揚,雨天道路泥濘。

36、受理編号1551:城關區東崗路欣欣家園東區北門北側30米處有人跳廣場舞,噪音擾民。

二、7月30日第18批辦結件情況:

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7月30日交辦我市的第18批10個一般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9件、不屬實1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5件。 具體辦結情況如下:

1、受理編号1190:市民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編号73、400、520号(2006年6月,城關區草場街村幹部将城關區大沙坪八裡灣東溝西北化工賓館北側200米23.5畝林地毀壞用于修建軍鼎汽車檢測站和4S店,破壞生态。)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滿意,事件未解決。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應情況不屬實。

該投訴問題本輪第3批73号、第8批400号、第9批545号、第15批955号投訴内容相同。

該問題已辦結。

2、受理編号1192:永登縣城關鎮新城區佳甯步行街小區附近,火鍋店、茶餐廳、KTV、火吧每日産生大量油煙及噪音。

責任單位:永登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應情況屬實。

該投訴問題本輪第9批468号投訴内容相同。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永登縣将責成永登縣市場監管局加快對前期10家餐飲單位違法問題的行政處罰程序進度,并與住建、文旅等部門強化聯動檢查,加強該類區域的監管,确保廣大人民群衆正常的工作、生活環境不受影響。

3、受理編号1193:城關區生物制品研究站生産區内有20多條流浪狗,噪音嚴重擾民。

責任單位:蘭州市城管委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群衆反映的城關區生物制品研究站生産區實為蘭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生産區。接轉辦後,蘭州市城管委高度重視,立即向城關區城管局下發《蘭州市流浪犬隻管理整治工作交辦單》,組織市區兩級城管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發現蘭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生産區有流浪狗,并且發現一牆之隔家屬區也有流浪犬。這些流浪犬有居民定期喂養,存在夜間噪音擾民問題。

7月30日晚上19時至23時,7月31日上午9時至14時,蘭州市城管委督導城關區城管局工作人員,對蘭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生産區以及家屬區内流浪犬隻進行捕捉,提醒養犬戶文明養犬,防止犬吠擾民。并對蘭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相關負責人也提出了要求,發現居民喂養流浪犬時予以勸阻和制止,及時向轄區城管部門反映,捕捉流浪犬。截至8月1日12時,共捕捉流浪犬18隻,移交給蘭州市犬隻留檢所,其餘犬隻被喂養居民領走。今後,蘭州市城管委将督促城關區城管局加大對該廠區及家屬區及周邊巡查力度,發現流浪犬立即捕捉。同時,對發現的一些市民的不文明養犬行為,及時移交公安部門進行處理,防止流浪犬隻噪音擾民和傷人。

該問題已辦結。

4、受理編号1197:(1)城關區北濱河路中路8号西湖銀峰酒店空調外機噪音擾民,另該酒店的洗物設備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下水道。(2)濱河路中路2号(西湖銀峰東側隔壁)一家汽修廠,偷排有異味的氣體,氣味難聞,污染周邊環境。

責任單位:城關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1)今年6月份,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城關分局已接到該酒店空調外機噪聲擾民投訴,根據當時監測結果顯示,噪聲超标排放。為此,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城關分局責令該酒店立即進行整改。随後,該酒店将空調外機拆除,将冷庫冷凝器搬至室内。同時,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城關分局組織人員于7月9日再次到現場對噪聲進行了監測,結果顯示已達标排放标準,但其産生的噪聲對周邊居民還是有影響。

經現場核實,該酒店洗衣房廢水經兩級化糞池兩級沉澱後,統一排入市政管網,不存在直排現象。随後,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城關分局已對該酒店繼續提出要求,要求其噪音排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範要求的前提下,繼續降噪治理,防止對附近居民産生影響。

該問題已辦結。

(2)城關區政府立即安排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城關分局進行現場核查,發現離北濱河路中路2号(家屬樓)距離最近的隻有一家汽修廠,為蘭州恒豐汽車修理有限公司。該廠從事機動車維修服務行業,現建有一座噴漆房,有VOC處理設施。但因車輛噴漆後,有逸散油漆氣味存在,影響周邊居民生活。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城關分局執法人員現場立即對該汽修廠負責人提出要求,要求其盡快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對噴漆房廢氣進行檢測。其次,向該汽修廠負責人提出要求,要求其進一步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健全VOC運行台賬,确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避免油漆逸散氣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該廠建有一座噴漆房,有VOC處理設施,現場未使用,且無異味。下一步,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城關分局已要求蘭州恒豐汽車修理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噴漆房廢氣檢測工作,如監測廢氣未達标,蘭州市生态環境局城關分局将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并要求進行治理。

今後,城關區将加大涉氣企業排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設施能夠正常運行,防止異味擾民問題的發生。

5、受理編号1198:2018年11月,蘭州市農業投資發展公司占用臯蘭縣忠和鎮王家大坪綠色文化博覽園林地修建動物園,用裝載機将樹木砍伐後埋掉,破壞林地500畝,另蘭州市農業投資發展公司無任何手續,未批先建。

責任單位:蘭州市林業局、臯蘭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蘭州市動物園易地搬遷建設項目前期已由省林草局審批同意使用林地10.3196公頃(合154.794畝),由臯蘭縣林業主管部門許可臨時占用林地6.0823公頃(合91.2345畝),項目征占林地共16.4019公頃(合246.0285畝)。目前項目在王家大坪實際建設面積約135畝(含非林地),與轉辦件中“破壞林地500畝”有出入。通過蘭州市林業局會同臯蘭縣林業主管部門核實,2019年4月28日,臯蘭縣林業主管部門在現場執法中發現,蘭州市農發集團在臯蘭縣忠和鎮崖川村蘭州市動物園易地搬遷建設項目擴大作業面,超出施工範圍4.6畝,損壞林木450株。臯蘭縣林業局對該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依據《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于2019年5月30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處濫伐林木價值4倍的罰款100000元,并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林木2250株。随後,市農發集團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向臯蘭縣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了臨時占用林地許可手續(臨時占用林地面積6.0823公頃,合91.2345畝),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32份。現當事人已繳清罰款,補植補種苗木将在2021年6月6日臨時占用林地許可到期之前全面完成。

針對反映“蘭州市農業投資發展公司無任何手續,未批先建”情況,經核查和調取相關資料,省林草局分三批次審核同意使用林地10.3196公頃(合154.794畝)。臯蘭縣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甘肅省實施森林法辦法》及國家林業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第35号令)的規定,批準項目臨時占用林地面積6.0823公頃(合91.2345畝),根據《森林法》和甘肅省林業廳下發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的要求,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93份,項目征占林地共16.4019公頃(合246.0285畝),涵蓋目前項目建設所需征占林地及采伐林木。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市林業局将進一步加強監管,督促市農發集團于2021年6月6日之前補植補種苗木,完成整改。同時,加大信息公示公開力度,向群衆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6、受理編号1206:七裡河區瓜州路蘭石家屬院39棟4單元樓下馬爸爸烤肉店、嘉峪關烤肉店營業期間油煙、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七裡河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轉辦問題位于七裡河區敦煌路814号1棟7層商住樓的1樓商鋪。其中:嘉峪關烤肉店實為王某烤肉店,經營後堂現使用兩台3眼醇基燃料經營竈;馬爸爸烤肉店經營後堂現使用兩台兩眼液化氣經營竈。兩家烤肉店後堂均已按要求配套安裝了油煙淨化器,但未配套專用油煙排煙道至該樓樓頂,油煙廢氣未做到高空排放。油煙使用油煙淨化器後,通過排放口和後堂窗戶排風扇直接排放,排風扇産生的噪聲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兩家烤肉店經營店門口各設立一台木炭烤爐(配套安裝了煙氣收集罩),并設置了共用排煙道至該樓樓頂。在當日檢查中,兩家烤肉店後堂油煙淨化設施完好、運行正常。蘭州市生态環境七裡河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之規定,責令兩家烤肉店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現場要求拆除後堂窗戶排風扇,限期3日内設立專用排煙道至該樓樓頂。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蘭州市生态環境局七裡河分局将督促兩家烤肉店完成整改,若未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之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蘭州市生态環境局七裡河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為周邊居民創建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

7、受理編号1211:永登縣苦水鎮周家莊村蘭新鐵路苦水鎮段,夜間火車經過時,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永登縣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蘭新鐵路線(中川貨運聯絡線HK22 000)穿越永登縣苦水鎮周家莊村。蘭州鐵路集團公司在鐵路周邊50米範圍内的謝家莊、周家莊均安裝了隔音牆等防護措施,該區域村民的生活不受影響。但所涉及的水泉子村民小組路段并未安裝隔音牆防護措施,存在火車經過時噪音擾民的問題。永登縣現場組織縣護路辦、蘭州市生态環境局永登分局、苦水鎮對蘭新鐵路線(中川貨運聯絡線HK22 000)周家莊段進行查看,走訪附近村民詳細了解情況,核實在周家莊村水泉子村因未安裝隔音防護措施存在噪音擾民的問題。根據現場了解的情況,永登縣将實地查看情況及時向省、市護路辦進行專題彙報,并緻函蘭州鐵路集團公司,盡快采取有效工程措施,建設隔音防護設施,消除噪音對村民生活造成的影響。

該問題總體情況還在辦理過程中。下一步,永登縣政府責成永登縣護路辦加強與鐵路部門的溝通協調,盡快采取防噪措施,降低噪音對沿線村民生活的影響。

8、受理編号1235:西固區莊浪東路蘭州鍋爐廠家屬院5号樓7單元地下室污水井污水外溢,污水橫流,蚊蠅滋生,臭味擾民。

責任單位:西固區政府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蘭州鍋爐廠家屬院5号樓于2000年建成入住,由蘭州鍋爐廠物業公司管理,2018年按照“三供一業”要求,将物業管理移交至蘭州國資利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地下室積水的原因主要由于設計不盡合理,加之管線老化出現沙眼,導緻污水滲漏。西固區先鋒路街道對蘭州鍋爐廠家屬院5号樓15戶居民進行走訪調查,均反映有此類情況。立即責令蘭州國資利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地下室積水進行全面清理,并對下水堵塞部位進行疏通。截止2019年7月31日,地下室積水已全部清掃完畢,現場異味已消除。其次,要求蘭州國資利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加大對鍋爐廠家屬院下水管線的巡查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要求該物業公司每半月對下水管網進行清理疏浚,确保下水管道暢通無阻,杜絕再次發生積水問題。

下一步,西固區将與該物業公司加強溝通銜接,督促該物業公司積極向上申請維修資金,對該小區下水管網進行全面維修改造,徹底消除積水問題。

此問題已辦結。

9、受理編号1239:市民對向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反映編号676号(每日07:00-次日02:00,七裡河區西站東路甘肅省博物館家屬院樓下興達镔鐵加工鋪、審建白鐵加工門市部生産經營時,噪音擾民。)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滿意,稱公示情況為:兩家商鋪08:00,12:00-14:00,20:00不營業。市民希望取締兩家店鋪。”

此問題經七裡河區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該轉辦問題反映的“興達镔鐵加工鋪、審建白鐵加工門市部”位于七裡河區西站批發市場62号。興達镔鐵加工鋪工商注冊名稱為七裡河區俊生镔鐵部,經營範圍為镔鐵加工、零售。審建白鐵加工門市部工商注冊名稱為七裡河區申建镔鐵經銷部,經營範圍為白鐵制品、通風設備的加工銷售。經現場核查,兩處經銷加工部共有微型折邊機兩台,咬口機1台,在加工過程中敲打镔鐵件産生不規律的噪音,給周邊居民造成一定的影響。七裡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個體工商戶監管主要依據的是《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和《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無證無照查處辦法》中規定的隻是針對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商戶,此投訴件中兩戶經營戶均辦理營業執照,不存在無照經營行為。《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中針對的是有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戶,在吊銷營業執照罰則中沒有因市場經營戶噪音擾民行為關停取締的依據,故無法予以取締。

2019年7月23日接到第11批676号轉辦問題後,七裡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已現場要求兩家店鋪立即調整作業時間,兩家經營者書面承諾“在居民休息期間(中午12時至14時、晚上20時至次日上午8時)和店外區域停止進行加工作業”。接到第18批1239号轉辦問題後,七裡河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再次趕赴現場核查處置,經現場核查,兩家店鋪均能按照7月23日工作人員要求的内容和兩家店主做出的承諾進行加工生産。随後,工作人員現場繼續對兩家店鋪提出了具體要求,并再次要求兩家店主寫下承諾書。一是要求其在日常生産加工期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8時),放下卷閘門(經營場所無窗戶)操作,最大限度降低噪音;二是要求其在周邊居民休息時間段(中午12時至14時,晚20時至次日8時)不得進行生産加工;三是要求西站批發市場開辦方對兩戶承諾的措施和時間段進行監督;四是安排市場監管局屬地原工商所管段幹部對該區域加大巡查檢查頻次和力度,堅決杜絕噪聲擾民現象發生。

今後,七裡河區政府将進一步加大對該區域的督查檢查力度,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對此類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的現象實施常态化監管,真正為轄區群衆打造一個舒适、安心的生活環境。

此問題已辦結。

10、受理編号1256:城關區灘尖子社區雁甯路市政府家屬院東北角,有一40-50平方米的狗舍,臭味,噪音擾民,問題處理情況不滿意,稱問題未解決。

責任單位:蘭州市公安局

經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經蘭州市公安局城關分局治安管理一大隊、雁灘派出所及城關區城管執法隊現場檢查,城關區灘尖子社區雁甯路市政府家屬院東北角确有一平房,院内有一隻土狗,系流浪狗。從左往右數第一個平房内圈養着一隻“博美”犬,經與該平房負責人陳某現場确認,這隻“博美”犬與2019年7月24日19時30分城管執法隊工作人員拉走的那隻“博美”犬系同一隻犬,陳某自稱2019年7月25日下午自行處理完全部的狗之後,7月26日、27日、28日,7月29日,與其哥哥陳某一直在醫院陪護兩個老人并未回家,直到2019年7月30日9時許辦完出院手續回家時,發現院内有一隻“博美”犬,系當時被城管執法隊抓走的那隻。後陳某将其圈養後,并未将此事通知派出所民警。而院子中發現的土狗,也屬流浪狗。因陳某在院子裡放了給狗用的水盆及飯盆,時而會有流浪狗來院子裡喝水、睡覺,并不是陳某私自圈養的犬隻。在現場民警及城管執法隊的督促下,陳某當場找來一個狗籠,将那隻“博美”狗從狗舍抓出并關進狗籠,由其哥哥開車拉走;其次,現場告知陳某把院子内的狗盆及食物收拾幹淨,清掃院落,消除異味,并防止其他流浪狗再次進入小區。同時,對平房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陳某保證今後不會在平房内圈養犬隻,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文明養犬,更不能影響周圍鄰居的正常生活。

此問題已辦結。

三、7月25日第13批重點件辦結件情況:

中央第五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7月25日交辦我市的第13批1個重點信訪案件經核實,屬實1件、不屬實0件,屬實問題已經辦結1件。具體辦結情況如下:

受理編号(821):永登縣連城鎮淌溝村蘭州西鐵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鑄造車間,夜間生産時機械聲、切割鋼鐵聲噪音擾民。

(一)舉報情況是否屬實

此問題經永登縣政府現場核查,反映情況屬實。

(二)調查核實處理情況

2016年環保督察反映問題辦理情況:2016年12月22日,中央環保督察信訪投訴轉辦件第21批1174号“永登縣連城鎮蘭州西鐵機械制造公司金屬切割作業時産生大量鐵粉塵,噪音嚴重擾民”投訴問題。當時核實,舉報問題屬實,投訴件中反映的“蘭州西鐵機械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蘭州西钰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與蘭州西鐵機械制造公司是不同的兩個法人單位。當時,該公司租用蘭州西鐵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生産場地及車間進行生産,所投訴的鐵粉灰和噪音主要由該公司在露天場地切割作業造成。問題查實後,原永登縣環保局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原永登縣安監局下達了《強制措施決定書》,責令該公司立即進行停産整改,将露天作業的切割設備轉移至廠房内,并将場地進行清理,不得露天作業。該舉報件已于2016年12月23日辦結,并以《關于上報甘肅省保障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交辦第二十一批信訪投訴問題辦理情況報告》(永辦發〔2016〕135号)文件上報了辦結報告。

接到本輪編号821号轉辦件後,永登縣立即安排永登縣工信局牽頭,會同蘭州市生态環境局永登分局、連城鎮組成聯合調查組,于2019年7月25日赴實地調查。一是對蘭州西钰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原生産場地及車間進行複查。2016年投訴産生噪音的露天切割場地已恢複原貌,既無生産設備也無生産迹象。因2017年11月9日合同到期,經2018年6月雙方債權債務核對清楚後,該公司已于2018年8月将生産場地交還蘭州西鐵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二是蘭州西鐵機械制造有限責任公司接手場地後,于今年購置了兩台中頻爐,主要從事錠模生産加工及切割作業,從3月份開始調試設備。現場檢查時有中頻爐兩台,堆放有澆築好的錠模5個,有生産迹象。噪音源主要為錠模切割作業。經現場查閱該公司資料,除營業執照外,沒有辦理過其他生産經營許可手續,屬于“散亂污”企業。永登縣工信局責令該企業停止違法行為,并依法關閉。随後,該企業自行拆除了兩台中頻爐及其他輔助設備,并清理了車間内錠模、廢渣、廢料等原料産品及雜物。

(三)辦理結果及問責情況

該問題已辦結。永登縣紀委監委已就該件有關部門監管問題介入調查。

(督察組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931-8920515;專門郵政信箱:蘭州市郵政A243号信箱;受理舉報時間:7月12日-8月12日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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