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廣電-映象網
繼夢龍之後,哈根達斯又翻車了。
近日,據天眼查顯示,哈根達斯關聯公司通用磨坊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哈根達斯部分産品的外皮由代可可脂巧克力外皮制作而成,而非其網頁宣稱的巧克力外皮。
上海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哈根達斯的處罰結果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罰款1萬元。不少網友紛紛表示,“一萬元太少了”“這麼貴還用代可可脂”“欺騙消費者應該嚴懲”……
這已不是第一家冰淇淋品牌在原料問題上“翻車”。不久前,有網友在微博稱,聯合利華公司旗下的夢龍冰淇淋的中外用料不同,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從鐘薛高、夢龍再到哈根達斯,這些高端品牌在原材料上頻頻出現問題。冰淇淋品牌不應該僅僅用“高端”作為噱頭,誠信經營才是品牌的基本。
從處罰事由來看,去年7月,哈根達斯旗艦店上發布了數款月餅産品的相關網頁廣告,廣告中提及三款産品的外皮為“巧克力外皮”,但根據産品配料表、原料及原料的檢驗報告顯示,上述産品的外皮均由白色可可脂巧克力脆皮制作而成,故其産品外皮應為代可可脂巧克力外皮,而非網頁宣傳的巧克力外皮。
那麼,什麼是代可可脂巧克力,它和普通巧克力有什麼不同呢?
在我國目前實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中,巧克力被明确定義為,“以可可制品(可可脂、可可塊或可可液塊/巧克力漿、可可油餅、可可粉)和(或)白砂糖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制品、食品添加劑,經特定工藝制成的在常溫下保持固體或半固體狀态的食品”。我國規定,巧克力以及巧克力制品中代可可脂含量不得超過5%,超過5%就不能叫做巧克力,隻能叫代可可脂巧克力。
而代可可脂巧克力的定義則是,“以白砂糖、代可可脂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可可制品、乳制品及食品添加劑,經特定工藝制成的在常溫下保持固體或半固體狀态,并具有巧克力風味和性狀的食品”。
巧克力脆硬、入口即化的特殊口感來自可可脂。可可脂是可可豆當中的脂肪部分,其中并不含有大量有益于心血管的健康成分,而且其中的飽和脂肪比例比黃油還要高。它與健康作用關系不大,但可可脂的确代表了巧克力的成本和口感質量,因為可可脂能提供美妙的口感和香味。
一般來說,可可脂含量高的巧克力,口感柔順嫩滑,絕不會有粉質感或微粒感,同時味道微苦,質地較硬,掰開時會發出清脆聲,斷面比較平滑。
而可可脂含量高的巧克力産品,通常也會比較貴。如果用奶油、氫化植物油等來替代可可脂用于巧克力制作,那麼成本就會下降,産品也會便宜一些。中國食品産業分析師朱丹蓬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到,根據可可脂程度的不同,代可可脂和可可脂的成本差距也不同,但總的來說相去甚遠,“一般代可可脂成本隻有可可脂的六分之一,如果是和純可相比較,成本可能隻有十分之一。”
從健康的角度出發,我們需要警惕的是代可可脂中可能存在的反式脂肪酸。反式脂肪酸是對植物油進行氫化改性過程中産生的一種不飽和脂肪酸(改性後的油稱為氫化油)。反式脂肪酸的攝入量增多以後,它可以升高低密度脂蛋白,降低高密度脂蛋白,增加了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增加患動脈粥樣硬化和冠心病的危險性。
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反式脂肪酸供能比應低于1%,就是指反式脂肪酸提供的能量占膳食攝入總能量的百分比不超過1%是對身體無害的,大緻就是每天2克。假如某食品标注其反式脂肪酸含量為3%,即100克該食品含有3克反式脂肪酸,那麼顯然你吃100克該食品的話,反式脂肪酸攝入量(3克)就超标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依靠觀察産品上的标注來進行辨别。按照《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GB 7718 -2011》的要求,當某食品中使用了氫化植物油的話,那麼營養成分表中應标注反式脂肪酸的含量,但如果反式脂肪酸含量低于0.3%時,就可以标注為“0”。
(來源:新民晚報、消費者報道)
責編:邵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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