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河北省教育廳發布
關于做好2022年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
申報及複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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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申報及複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精神,努力滿足人民群衆對優質教育資源日益增長的需求,持續引導普通高中學校高質量發展,現将2022年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申報及複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申報工作
(一)申報條件
有申報意願且符合《河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評估标準(試行)》等有關文件要求的普通高中學校。
(二)申報材料
《河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申報書》(見附件1),另附完整自評報告。材料均一式兩份,需加蓋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公章。
(三)申報時間
請各市(區)教育局彙總各學校申報材料,于10月31日前将紙質申報材料郵寄至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二、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複核工作
健全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複核工作機制,促進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持續提升辦學品質,發揮好輻射引領作用。從2022年起到2024年,省教育廳将通過審核材料與現場查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對現有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進行全面複核。凡經複核發現辦學水平下降,達不到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标準的,将按照有關規定,取消“河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稱号。2022年應接受複核的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名單見附件2),于10月31日前将《河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複核自評報告》(見附件3)報送省教育廳。今年複核工作将與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評估認定工作一并進行。
三、工作要求
(一)準備要認真充分
各地各校要嚴肅認真對待示範性普通高中申報和複核工作,對照評估标準認真準備相關材料,确保申報、評估及複核工作順利進行。
(二)材料要真實準确
申報學校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信,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審核把關,凡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将依據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聯系人:李國恩,0311-66005102;地址:石家莊市橋西區中山西路449号;郵編:050051。
附件:1.河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申報書
2.2022年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複核名單
3.河北省示範性普通高中複核自評報告
河北省教育廳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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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北省教育廳網站
責編:房淑婧 蘇浩軍 陳兆月
編輯:吳雲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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