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孫燕
剛剛,杭州交通局發布最新消息——明天(6月24日)0時起,市民遊客乘坐巡遊出租車,需要在計價器顯示費用基礎上再支付燃油附加費2元。
這一費用适用範圍為杭州上城、拱墅、西湖、濱江、蕭山、餘杭、臨平、錢塘、富陽9區,臨安暫不收取,純電動巡遊出租車和網約車也不收取。
據悉,這是因為油價持續上漲、超過油運價格聯動調整的第二個啟動點。
屆時,出租車内外都會張貼燃油附加費價格标簽,做到明碼标價。
巡遊出租汽車經營者應到屬地稅務部門申領專用的燃油附加費票據,方便有需要的乘客取用。
據悉,這筆費用的收取是根據《關于完善杭州市區巡遊出租車油運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文件的規定,自今年3月10日起,浙江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價超過油運價格聯動調整的第一個啟動點(每升7.53元)後,5月16日24時又上漲至每升8.66元,超過油運價格聯動調整的第二個啟動點(每升8.48元),并已持續30天(含)以上,再次觸發了杭州市區巡遊出租車油運價格聯動機制。
在巡遊出租車燃油附加費實施過程中,市民如遇到經營者未明碼标價,駕駛員未按規定收費或者純電動出租車、網約車等違規收取燃油附加費等情況的,可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監督電話12345;如遇到司機不按要求提供發票的,可向稅務部門反映,監督電話12366。
未來,相關部門将按照該政策規定并結合油價變化,對燃油附加費的收取進行動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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