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知識整理筆記?第二章 存貨第一節 存貨的确認和初始計量,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會計知識整理筆記?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第二章 存貨
第一節 存貨的确認和初始計量
一、存貨的性質與确認條件
(一)存貨的概念
日常活動中持有的以備出售的産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産過程中的在産品、在生産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包括:
1、 原材料(為建造固定資産等各類工程而儲備的各種材料,不能作為存貨)、
2、 在産品
3、 半成品
4、 産成品(接受外裡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後,視同産成品)
5、 商品(商品流通企業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6、 周轉材料(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資産定義的材料,如包裝物,工具、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和建築承包商的鋼模闆、腳手架等,如果符合固定資産定義,應當作為固定資産處理)
(二)存貨的确認條件
1、 與該存貨有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 該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二、存貨的初始計量
按照成本進行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态所發生的其他成本。
日常核算中采用計劃成本法或售價金額法核算存貨成本,也就是存貨的實際成本。
計劃成本法:通過“材料成本差異”或“産品成本差異”科目,将材料或産成品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售價金額法:通過“商品進銷差價”科目将商品的售價調整為實際成本(進價)
(一) 外購存貨的成本
外購存貨包括原材料和商品。外購存貨的成本為存貨的采購成本。企業物資從采購到入庫所發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實務中,可對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科歸屬于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先進行歸集,期末按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于已銷售商品,計入主營業務成本,對于未銷售商品,計入期末存貨成本。商品流通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較小的,可以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銷售費用。
(二) 加工取得存貨的成本
主要包括産成品、在産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資等,成本由采購成本、加工成本構成。進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貨采購成本是由所使用的或消耗的原材料采購成本轉移而來。存貨加工成本由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構成,實質是進一步加工存貨過程中追加發生的生産成本。直接人工和間接人工的劃分:生産工人是否與所生産的産品直接相關。制造費用是企業為生産産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生産部門管理人員的薪酬、折舊費、辦公費、水電費、機物料消耗、勞動保護費、車間固定資産的修理費用、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
(三) 其他方式取得存貨的成本
包括接受投資者投資、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以及存貨盤盈等。
1、 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确定,但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需按照該存貨的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2、 通過非貨币性資産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存貨的初始成本按照相關準則處理,後續計量和披露按照存貨準則相關規定。
3、 盤盈存貨的成本。按重置成本作為入賬價值。通過“待處理财産損溢”科目進行會計處理,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沖減當期管理費用。
(四) 通過提供勞務取得的存貨
按從事勞務提供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于該存貨的間接費用确定。
存貨成本确定中,下列費用不計入當期存貨成本,而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費用(如超定額的廢品損失及由自然災害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
(2)倉儲費用(生産過程中為達到下一個生産階段必需的倉儲費用應計入存貨成本)
(3)不能歸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态的其他支出
(4)企業采購用于廣告營銷活動的特定商品,向客戶與非貨款未取得商品時,應作為預付賬款進行會計處理,待取得相關商品時計入當期損益(銷售費用)
第二節 發出存貨的計量
一、發出存貨成本的計量
對于性質和用途相似的存貨,應當采用相同的成本計算方法确定存貨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和個别計價法等方法。
(一) 先進先出法
先購入的存貨先發出這樣的存貨實物流轉假設為前提。可以随時結轉存貨發出成本,但較繁瑣。
(二) 移動加權平均法
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的數量與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之和,據以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成本的依據。
存貨單位成本=(原有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 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 本次進貨數量)
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數量*本次發貨前的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三) 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當月全部進貨數量加上月初存貨數量作為權數,除當月全部進貨成本加上月初存貨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存貨單位成本=(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 ∑(本月某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本月某批進貨的數量))/(月初庫存存貨數量 本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存貨單位成本
(四) 個别計價法
也稱個别認定法、具體辨認法、分批實際法,注重所發出存貨具體項目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之間的聯系,逐一辨認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所屬的購進批别或生産批别,分别按其購入或生産時确定的單位成本計算各批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
二、存貨成本的結轉
企業銷售存貨,應當将已售存貨的成本結轉為當期損益,計入營業成本。存貨為非商品的,如材料等,應将已出售的材料的實際成本予以結轉,計入當期其他業務成本。
對已售存貨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還應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沖減當期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按已售産成品或商品的賬面價值結轉。按存貨類别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應按比例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企業的周轉材料(如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符合存貨定義和确認條件的,按照使用次數分次計入成本費用。金額較小的,可在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在備查簿上登記。
第三節 期末存貨的計量
一、存貨期末計量及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原則
資産負債表日,按照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量。
當存貨成本<可變現淨值時,存貨按成本計量
當存貨成本>可變現淨值時,按可變現淨值計量,成本高于可變現淨值的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二、存貨的可變現淨值
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将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
(一) 可變現淨值的基本特征
1、 确定可變現淨值的前提是企業在進行日常活動(如清算則不能确定)
2、 可變現淨值為存貨的預計未來淨現值流入,而不是簡單的售價或合同價。(銷售價格減去銷售費用、相關稅費、加工成本等)
3、 不同存貨可變現淨值構成不同:(1)産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貨,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2)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以所生産的産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
(二) 确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時應考慮的因素
應當以确鑿證據為基礎,并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資産負債表日後事項的影響等因素。
1、 确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以取得确鑿證據為基礎,确鑿證據指對确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和存貨成本有直接影響的客觀證明。(1)存貨成本的确鑿證據(取得的外來原始憑證、生産成本賬簿記錄等)(2)存貨可變現淨值的确鑿證據(如産成品或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與産成品或商品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銷貨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和生産成本資料等)
2、 确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持有以備出售的存貨(有合同約定的存貨和沒有合同約定的存貨)、将在生産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存貨)
3、 确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考慮資産負債表日後事項等的影響。應當以資産負債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證據估計的售價為基礎,并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如資産負債表日至财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存貨售價發生波動的,如有确鑿證據表明其對資産負債表日存貨已經存在的情況提供了新的或進一步的證據,則在确定存貨可變現淨值時應當予以考慮,否則不予考慮。
三、存貨期末計量和存貨跌價準備計提
(一)存貨估計售價的确定
區别以下情況:
1、 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應當以産成品或商品的合同價格作為其可變現淨值的計算基礎。
2、 如果企業持有存貨的數量多于銷售合同訂購數量,超出部分的存貨可變現淨值應當以産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銷售價格(即市場銷售價格)作為計算基礎。
3、 如果企業持有存貨的數量少于銷售合同訂購數量,實際持有與該銷售量合同相關的存貨應以銷售合同所規定的價格作為可變現淨值的計算基礎。如果未虧損合同,參照或有事項準則。
4、 沒有銷售合同約定的存貨(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變現淨值應當以産成品或商品一般銷售價格(即市場銷售價格)作為計算依據。
5、 用于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場價格作為其可變現淨值的計算基礎。市場價格指材料等的市場銷售價格。如果用于出售的材料存在銷售合同約定,按約定價格。
(二)材料存貨的期末計量
材料存貨的期末價值應當以所生産的産成品的可變現淨值與成本的比較為基礎确定。
1、 對于為生産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其生産的産成品的可變現淨值>産成品的生産成本,該材料仍然按成本計量。
2、 如果材料價格下降表明産成品的可變現淨值低于産成品的生産成本,材料按可變現淨值計量,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三)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方法
1、 應當按照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需要企業明确規定存貨項目的确定标準。(如某一型号規格的材料作為一個存貨項目)
2、 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照存貨類别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3、 與在同一地區生産和銷售的産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4、 存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通常表明存貨的可變現淨值低于成本:(1)該存貨的市場價格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2)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産的産品的成本大于産品的銷售價格;(3)企業因産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适應新産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4)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緻市場價格逐漸下跌;(5)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5、 存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貨的可變現淨值為零:(1)已黴爛變質的存貨;(2)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3)生産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4)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注意:同一存貨一部分有合同約定,一部分無合同約定,應分别确認可變現淨值、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或轉回的金額。由此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不得相互抵消。
(四)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處理
1、 資産負債表日,企業應當确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以資産負債表日的狀況為基礎确定,不能提前或延後确定。每個資産負債表日應當重新确定存貨的可變現淨值。
2、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轉回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條件:以前減計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而不是在當期造成存貨可變現淨值高于成本的其他影響因素。
3、 當符合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條件時,應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内轉回。轉回的存貨跌價準備與計提該準備的項目或類别存在直接對應關系。轉回金額以存貨跌價準備餘額沖減至零為限。
(五)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
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貨已經銷售,在結轉銷售成本時,結轉對其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按類别計提的,則以結轉存貨成本占轉出前存貨成本的比例結轉。
第四節 存貨的清查盤點
存貨清查,指通過對存貨的實地盤點,确定存貨的實有數量,并與賬面結存數核對,确定存貨實存數與賬面結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對于存貨的盤虧、盤盈,應先填寫存貨盤點報告,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序報批處理。
應當設置“待處理财産損溢”科目,借方登記存貨的盤虧、損毀金額及盤盈的轉銷金額,貸方登記存貨的盤盈金額及盤虧的轉銷金額。企業清查的各種存貨損益,應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期末處理後,“待處理财産損溢”科目應無餘額。
企業發生盤盈時,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财産損溢”科目;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後,借記“待處理财産損溢”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存貨發生的盤虧或毀損,應作為待處理财産損溢核算,按管理權限報批後,根據造成盤虧或毀損的原因,分以下處理:(1)屬于計量收發差錯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貨短缺,先扣除處置收入(如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将淨損失計入管理費用;(2)屬于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損毀、應先扣除處置收入(如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将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因非正常原因導緻的存貨盤虧或毀損,按規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應當予以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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