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澳門立法會就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新華社澳門8月22日電(記者劉剛)澳門特别行政區政府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自當日起至10月5日,就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公衆咨詢,咨詢專題網頁同日正式開通,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2009年1月澳門立法會就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新華社澳門8月22日電(記者劉剛)澳門特别行政區政府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自當日起至10月5日,就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公衆咨詢,咨詢專題網頁同日正式開通。
新聞發布會主持人、特區政府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期望就修法廣泛聽取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凝聚最大社會共識,定出修法方案,争取早日啟動修法程序。
澳門于2009年初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制定了第2/2009号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
黃少澤在緻辭時表示,國際和周邊的安全形勢已經發生深刻變化,要有效應對複雜多變的安全風險,切實維護國家和澳門的長治久安,确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緻遠,維護國家安全法需要與時俱進,以适應新時代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需要和客觀要求。
他表示,希望通過修法克服現行法律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使法律能夠達至與國家及香港特區相關法律同等水平,使澳門特區履行同等的國家安全标準,提升特區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幹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使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黃少澤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強調,國家安全、澳門安全及穩定,是澳門經濟不停向前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他表示,争取10月底出台公開咨詢總結報告,11月初完成法案文本,并盡快提交立法會審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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