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嶽陽日報-嶽陽網
嶽陽日報全媒體訊(記者 趙 芸)随着夏季溫度的升高,駕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行頻次明顯加大,有的人駕駛電動車、摩托車時覺得悶熱,不願佩戴安全頭盔選擇“輕裝上路”。為保護生命安全,請駕乘人員佩戴好安全頭盔,全市公安交警已加大整治力度嚴厲查處駕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嶽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嶽陽樓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他們查處的上百起不戴頭盔案例中,"佩戴麻煩""覺得沒有必要"、安全和法律意識淡薄是市民不戴頭盔的主要原因。因此,在日常的整治行動中,交警大隊還針對性地開展安全知識、法律知識宣傳活動,提高市民安全意識。
記者了解到,根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駕駛摩托車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頭盔的,處50元罰款。交警提示廣大市民,國家法律對駕乘摩托車戴頭盔的規定,以及交警路面執法時對未戴頭盔的駕駛人、乘坐人的依法處罰,其目的是為了保護駕乘摩托車人員的生命安全,摩托車高速行駛過程中,一旦發生碰撞、側翻,摩托車的駕乘人員往往會被高速抛出而造成傷亡,為了安全,騎摩托時請戴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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