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闆的市值是怎麼規定的?科創闆是獨立于現有主闆市場的新設闆塊,于2019年6月13日開闆,并在該闆塊内進行注冊制試點科創闆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産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科創闆的市值是怎麼規定的?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科創闆是獨立于現有主闆市場的新設闆塊,于2019年6月13日開闆,并在該闆塊内進行注冊制試點。科創闆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産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
科創闆最大的制度創新是注冊制。在注冊制下,市場化機制發揮更大作用,股票發行上市的便利度提升,資本市場的覆蓋面、包容性和吸引力增強。科創闆推出“以市值為核心”的5 2套上市标準體系,更包容、更開放,所歡迎的對象更是覆蓋到了未盈利企業、紅籌企業、差異化表決權等企業,拓展了投資者對新經濟公司核心價值的認知,也就是從傳統意義上的“賺不賺錢”,轉向“值不值錢”。
科創闆上市條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闆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1年4月修訂)的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再次提高了科創闆的上市要求。拟在科創闆上市的條件主要包括“行業要求 科創屬性 市值與财務指标”。
一、行業要求
1、支持類企業——申報科創闆發行上市的發行人,應當屬于下列行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
1)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主要包括半導體和集成電路、電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網絡、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軟件、互聯網、物聯網和智能硬件等;
2)高端裝備領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進軌道交通、海洋工程裝備及相關服務等;
3)新材料領域,主要包括先進鋼鐵材料、先進有色金屬材料、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高性能複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關服務等;
4)新能源領域,主要包括先進核電、大型風電、高效光電光熱、高效儲能及相關服務等;
5)節能環保領域,主要包括高效節能産品及設備、先進環保技術裝備、先進環保産品、資源循環利用、新能源汽車整車、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動力電池及相關服務等;
6)生物醫藥領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學藥、高端醫療設備與器械及相關服務等;
7)符合科創闆定位的其他領域。
2、限制類企業——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闆發行上市。
3、禁止類企業——禁止房地産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闆發行上市。
綜上所述:科創闆上市公司必須是所列行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且不得在負面清單内。
二、科創屬性
1、标準一——支持和鼓勵科創闆定位規定的相關行業領域中,同時符合下列4項指标的企業申報科創闆發行上市:
1)最近3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3年累計營業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近3年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6000萬元以上;其中,軟件企業最近3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3年累計營業收入比例10%以上;
2)研發人員占當年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3)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5項以上,軟件企業除外;
4)最近3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達到20%,或者最近一年營業收入金額達到3億元。采用《審核規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五)項上市标準申報科創闆發行上市的發行人除外。
2、标準二——支持和鼓勵科創闆定位規定的相關行業領域中,雖未達到标準一規定的指标,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申報科創闆發行上市:
1)擁有的核心技術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定具有國際領先、引領作用或者對于國家戰略具有重大意義;
2)作為主要參與單位或者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參與人員,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并将相關技術運用于主營業務;
3)獨立或者牽頭承擔與主營業務和核心技術相關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
4)依靠核心技術形成的主要産品(服務),屬于國家鼓勵、支持和推動的關鍵設備、關鍵産品、關鍵零部件、關鍵材料等,并實現了進口替代;
5)形成核心技術和主營業務收入相關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50項以上。
綜上所述:關于科創闆上市公司的科創屬性,有2套評價指标,不符合科創屬性評價标準一的,應符合标準二。盡管标準二未設置量化評價指标,但門檻其實更高。
三、市值與财務指标
(一)五項基本條件(必須全部滿足):
1)《注冊辦法》第十條至第十三條規定的發行條件;
2)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于人民币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币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市值及财務指标符合《登記辦法》規定的标準;
5)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二)市值及财務指标(必須滿足其一)
1、一般企業——是指同股同權企業。
根據《審核規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除紅籌企業、差異化表決權企業規定的情形外,發行人申請股票首次發行上市的,應當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準中的一項:
1)市值-淨利潤: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億元,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于人民币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億元;
2)市值-收入-研發投入: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市值-收入-現金流量: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币1億元;
4)市值-收入: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億元;
5)市值-産品空間: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産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并獲得知名投資機構一定金額的投資。醫藥行業企業需取得至少一項一類新藥二期臨床試驗批件,其他符合科創闆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2、紅籌企業——是指注冊地在境外,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内的企業。
未在境外上市紅籌企業
《審核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争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紅籌企業,申請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并在科創闆上市的,市值及财務指标應當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準中的一項:
1)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億元;
2)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億元。
已在境外上市紅籌企業
《關于創新試點紅籌企業在境内上市相關安排的公告》内容:紅籌企業申請境内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其中,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的市值要求調整為符合下列标準之一:
1)市值不低于2000億元人民币;
2)市值200億元人民币以上,且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同行業競争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
3、表決權差異(同股不同權)企業——是指發行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在一般規定的普通股份之外,發行擁有特别表決權的股份。每一特别表決權的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擁有的表決權數量,其他股東權利與普通股份相同。
《審核規則》第二十四條規定: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申請股票或者存托憑證首次公開發行并在科創闆上市的,發行人應當至少符合下列上市标準中的一項:
1)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億元;
2)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億元。
綜上所述:無論對紅籌企業,還是差異化表決權企業,科創闆并沒有關上大門,但是在上市前提條件上有着更為嚴格的要求。
科創闆上市給企業帶來的益處
在科創闆上市,不僅能提升公司的能力,還能提升企業公衆形象、認知度,知名度,能夠起到很好的廣告效應,增加了品牌的價值。而且,在科創闆上市的審核周期較短,一般審核的周期從受理開始大概在6個月左右。
當然,對于投資者來說,上市條件相對寬松,那麼投資的風險也就增加了,這就需要我們有更強大的風險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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