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初的一天,我來到一間工廠。車間裡有一個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男工友,他是一名車間組長,我是一名車間文員。
車間一共有兩個小組長,一個白班,一個夜班,每半個月倒輪班一次。
我一來就發現他們倆處得并不是很要好。順便加一句,本車間也有兩個主管,一個是香港的,一個是日本的,他們處得也是不好。日本主管常帶一個翻譯,我們車間的基本機構就是這樣。那是一間日本人開的工廠。
兩個主管兩個組長,車間裡唱雙簧的事自然是時有發生了。大概都是因為生産額度和質量方面上的事,再就是責任上的事吧?
跟我同年的那個矮個子叫明,他個子雖小,但覺得人很精明。不知是啥子緣分呢?他有一個名字,跟我一個自小長大的閨蜜兼同學的名字是同一個名,怪了地去吧?跟他同年是後來才知道的。
另一個上夜班叫強的是個高個子,平常不多說話,但給人的感覺城府較深,不好相處。因為要半個月才轉班,來了半個月之後我才算真正認識他。我是不用轉班的,上長白班。
我們之間的交流常常是黑闆上留言。除非因為産品質量的事,他留下來等我們來了說清楚再走,要不,夜班的人跟白班的人根本碰不到一塊。
我發覺他是個敬業的小夥,如果要找男朋友,就要找這類人,個子又高,是個理想的人選。但我屬于晚熟之輩,當時不懂。
我自然是負責車間日常報表工作,向主管彙報生産情況兼上報車間的生産數據了。
廠有點特殊,跟别的廠不一樣。那就是15天發放一次工資,月中發人民币,月尾發港币。港币要比人民币多,每個月的津貼是港币。津貼每個人都有,多少卻是不一樣,這裡面有乾坤。
喜歡發放工資的日子。全車間的工資都是由我去寫字樓領回來的,然後再逐個發下去。有工友說如果是他,哪天不想幹了,非一次性抱起工資走人不可。
話可以這樣說,可人不會這樣幹,為了一份長期的工作,還是老實工作吧,想想下就好。
文員可以不加班的,可我是一名車間文員。車間文員就有這個好,可以随着車間一起加班,想加班就加班,這個感覺很是惬意。
加班能多領錢,誰跟錢過不去呢?不願加也加了,而且一到月尾,一看工資還不錯,甭提多高興的事了。寫字樓裡的文員就沒這份收入,工資也高不到哪裡去,還是車間文員好。
于是我也跟着車間星期六、日,适量加班。想加班自己說了算,隻要在加班紙上簽個名就可以了,這也太方便了。這是我的工作範圍内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那時候加班是不受控制的。如果沒有後來自己發生的身邊事,我願意一輩子這樣幹下去的。可世間的事沒有那麼的如意。廠子後來也搬遷到很遠的地方去了。
我是在一次加班後,知道明跟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那時的個人信息沒有現在這麼規範和嚴格的,現在的身份信息随時攜帶。為了上班,加班能多拿錢,我都忘記我的生日了。
一天加班到最後,所有人都走了,車間就隻剩下我和明。明随意地說,今天的生日就這樣過了。我一聽,蓦然想起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忙問他生日是什麼時候,當他重複一次生日時,我才證實他跟我的生日是同一天。
我覺得太不可思議了。要是現在,這麼巧的事也許會說一起吃個飯什麼的。可是我們當時太年輕了,沒往這想。
就因為這個緣故吧,明總是有意沒意的做出讓人讨厭的動作。總是喜歡拍拍我的手呀肩呀,或扯扯我的頭發想讓我注意他。抑或坐在一起做事的時候,喜歡用腳踢踢我的腳來惹我生氣,我常常想打他的沖動都有。
這是我不喜歡的,而且他的個子也不是我喜歡的理想對象。或者那時候我還年輕,不懂考慮個人的事,我一直把他當是一起打鬧的共事工友。而他,後來也是這樣認為的。
我們相安無事幹了一年。車間上有我們很多鄉裡人。我真想不到,茫茫人海,卻能遇着這麼多家鄉裡的人,我們每天玩得很開心,每個星期天不加班時,我們都有好玩的地方可以去,從不感到孤單。
明的妹妹也在我們車間做,她告訴我,明曾經談過戀愛,是我們家鄉的女子,但女方的父母嫌太遠,不同意他們在一起,極力反對。
可是他們已經生了個女兒,結果雞飛蛋打還是分了手,女兒一直在女方家養。我一聽,這是什麼事嘛!都當爸的人了,卻是潇灑得如此自在。
後來他的事,我不想知道。相反,甚至讨厭他。工作上的事,我們還常常擡杠,不給對方面子。漸漸,我們成了一對杠精,工作的日常裡,成了喜歡吵架的對手。
我後來離開了那間廠去了另一間廠做。現在幾十年過去了,昔日那間廠曾經的工友,到現在還有聯系呢。得知他的妹妹後來做了QC,又升了組長,都是他幫襯着提撥的。
他的妹妹後來嫁給了深圳本地人。深漂幾十年,我也算在深圳站穩了腳根。而他,聽說早考了駕照,人隻要一有空,就開着20萬左右的私家車,在城區的周圍,各個地方去顯擺,俨然一位成功的打工人士。
至于他後來的婚姻,我沒有過問。我們現在都老了,兒女們都已長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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