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很複雜?看不懂?怕被業務員坑?沒關系,先從簡單理解起!
今天自保叔教大家理解4個合同裡常用到的名詞: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複效期。
1、猶豫期
可以把“猶豫期”理解成無理由退貨的時間。
在這個時間内,如果退保,保險公司會把所交的保費全部退還,最多再扣除10塊錢的工本費。
過了猶豫期(一般是15-20天)再去退保,隻能退現金價值,這個錢是很少的,會給自己造成經濟損失。
設置猶豫期,給了沖動買保險的人一個冷靜思考的時間,拿到保險合同之後,充分利用猶豫期,好好思考一下,或者問問身邊的人,這份保險是否适合自己,是否值得買。
如果不合适,趁猶豫期内可以全額退保,猶豫期後再去退保,就隻能退很少的現金價值了。
2、等待期
某重疾險對等待期的約定
某醫療險的對等待期的約定
可以把等待期理解成“觀察期”
保險合同正式生效之後,醫療險、重疾險、壽險會設置等待期(關于意外的條款沒有等待期)。
意外險一般沒有等待期。
在等待期内,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舉個例子:
一款重疾險的等待期是90天,在這90天内,如果得了重疾,保險公司不會賠保額給你,隻會退回你交的保費。
等待期一般隻能用于第一個保險年度,續保的話沒有等待期。
等待期的設置,是為了防止有些人明知道身體有問題,還帶病投保,企圖獲得賠償。
設置等待期,對保險公司和遵守投保規則的人來說,也是公平的體現。
3、寬限期
寬限期簡單理解,就是你沒有及時交保費時,給你一個補交的時間。
在這個時間内,萬一出險了需要理賠,是會賠的。
長期險,比如重疾險、壽險,寬限期都是60天。
短險沒有寬限期,但一些一年期的百萬醫療會規定在保單到期15天内續保,保障繼續有效,續保不需要審核健康情況,這15天也可以看做是寬限期。
如果過了這60天還沒交上保費,保單就會進入中止期,效力中止,意外着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出事了,不賠。
什麼情況下會用到寬限期呢?
一些想要退保換新保險的人,不用急着去退舊保單,原先的保單先不繳費,先買新的保單,等新保單過了等待期,再去退舊的。這樣不至于保障出現空檔。
4、複效期
過了60天還不交保費,出了保險事故是不賠的。
如果你還想要這份保險,可以在寬限期過後的兩年時間内,可以申請複效。
申請複效,需要補交保險費。就是說這2年雖然沒有保障,但還是需要補交這2年的保費,這樣才能繼續持有保單。
并且需要重新審核身體健康狀況,重新計算等待期。
這跟你重新買保險的區别在于:複效的保單保有原來的現金價值,且繼續繳費是按照之前的均衡費率。
而重新買一份一樣的保險,保費是按照你此刻的年紀計算的,會貴一點,現金價值也需要重新累計。
過了2年複效期,保險合同的效力就終止了,保險公司不會再承擔保險責任,也不能再申請複效。
看到這裡,關于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複效期的含義,你懂了嗎?懂了的小夥伴,評論裡回複個666!關注@自保叔 更多保險知識等你!,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