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是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的申請主體,以下内容是應屆生落戶上海申請條件、材料以及流程。
畢業生自身條件:
由用人單位申請辦理本市戶籍的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還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于定向和委托培養,完成學
業并于當年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曆階段自主創業并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創業形式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并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
4)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
落戶申請:通過一網通辦或登錄就業創業服務網上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台”,在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核對無誤後從網上提交給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按照預約時間,由人事管理部門派人事專員攜帶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等相關紙質材料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進行現場申報。
應屆生落戶準備好相關材料:
1、《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個人信息表》
2、《高等學校畢業生推薦表》(後附網盤鍊接下載)
3、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4、成績單
5、外語證書
6、計算機等級證書(研究生無需提供,本科生特定人群無需提供)
7、最高學曆學習階段所獲獎項證書
8、專利、創業、入伍、夫妻分居等(按情況提供)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後,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給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執單。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依據《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在就業創業服務網另行公布),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對相關信息進行公示後,報聯席會議審定。相關結果通過就業創業服務網予以告知。
注意事項:
1、關于蓋章。所有必要的複印件需加蓋“校級部門”的公章;一般是“校級就業部門”的章。并且,蓋好的章其圖案文字必須清楚可辨認。若不清楚,可以要求重蓋。
這裡總結一下哪些表蓋哪些章:個人信息表,以及成績單本科生加蓋校教務處章、研究生加蓋校研究生院章或研究生培養處章。其餘的材料都是加蓋校級就業部門的章。
2、關于複印件。證書以及榮譽獎勵的原件到時經審核後退回,複印件被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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