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李(山谷幽香花)
人教版小學數學四年級下冊,第三單元是“運算定律與簡便計算”,學生學習了加法和乘法的運算定律,能夠快捷、準确的運用定律進行簡算,學習數學的興趣越發高昂,不止興沖沖的計算了課本上的習題,還自發的和同學結組,互相出題、較量。
一天,下課鈴響起,我正準備走出教室時,學生小A突然叫住了我,疑惑地問:“老師,我們學習了加法結合律和交換律,還學習了乘法的交換律、結合律和分配律,為什麼沒有減法和除法的運算定律呢?”小B不以為然地說:“那都是以前人們研究出來的,研究出什麼,我們就學什麼呗。”小A不服氣地朝他撇撇嘴,說:“老師,您給我們講《兩個鐵球同時着地》那篇課文時,不是說過,我們不能輕易相信别人的話嗎?我覺得運算定律隻包括加法和乘法還不行,應該也有減法和除法的。”我還沒說話,小B就反唇相譏:“呦嗬,沒想到我們班還出了一位大科學家,有能耐你自己編幾個啊!”小A雖然想繼續說,但又不知道說什麼好。随着這的争論,我身邊也聚集了好多同學,他們中大多數人都覺得小A自不量力,沒事找事,可也有幾個同學被這個話題激起了心中的好奇心,撓着腦袋思考着。看到他們如此執着于數學,我不由得開心的笑着說:“呦,咱班同學可真是好學啊,雖然課本上沒有減法和除法的運算定律,但有的減法和除法也可以進行簡算啊,你們有沒有興趣總結一下?”學生們異口同聲的說:“好啊,老師,您等着!”
第二次上課,小A就迫不及待地要向我報告他的研究成果。“老師,課下我和大家研究了課本上的例題,我們發現了減法和除法也有運算定律!”我驚訝地問:“哦?那和大家說說吧。”小A美滋滋地報告說:“課本39頁的例1說,一本書234頁,昨天看了66頁,今天看了34頁,問還有多少頁沒有看。根據題意可以列出算式:234-66-34或234-34-66,得到的結果都是134頁。可以看出,在連減的算式裡,可以改變減數的先後順序,很像加法的交換律。”小C補充說:“這道題還可以列成234-(66 34),結果也是134頁,就像加法結合律。”我忍不住贊歎:“你們說的真好,發現了連減算式中也有規律,可見你們課下一定仔細研究了課本。可是老師想提醒你們一下,你們剛剛說這道連減題的算法和加法的結合律、交換律很像,那不同之處有沒有注意到呢?”一句話,把更多的同學引入了深思。
一陣竊竊私語過後,有膽大的同學小D站了起來,不太肯定的說:“我覺得隻要是在加法裡,就可以運用加法交換律和結合律,可以調換加數的位置,也可以将任意兩個加數結合在一起。可是在這道減法算式裡,隻能調換兩個減數的位置,也隻能将兩個減數結合在一起,被減數的位置好像不能變。”其他同學認同地點着頭,我也給予了他肯定的評價。“等等,他說‘被減數的位置好像不能變’,我覺得應該是‘被減數的位置不能變’,不能要‘好像’。”仔細聽他發言的其他同學忙着幫他修正。
我微笑着等待他們争辯結束,說:“咱們同學真是細心,不止找出了減法中和加法運算定律相似的地方,還找出了不同點,看來減法真的還有‘交換律’和‘結合律’呢!誰能完整的說說呢?”幾位同學七嘴八舌的你說他補充,漸漸的,兩條說得過去的“減法運算定律”出爐了:在連減算式裡,可以交換兩個減數的位置,差不變,這叫做減法交換律;先把兩個減數相加,再用被減數減去他們的和,差不變,這叫做減法結合律。聽着這兩條較為嚴謹的叙述,看着他們喜不自勝的樣子,我不由得被他們感染了,開心地說:“同學們的觀察能力和總結能力真的讓老師刮目相看,太棒了!不過請大家注意:運用我們的‘減法交換律’和‘減法結合律’時,千萬不要變動被減數啊。”
趁熱打鐵,我鼓勵學生們繼續研究一些特殊的除法算式,試着發現簡便算法,他們又先後總結出了“除法交換律”、“除法結合律”、“除法分配律”。看到自己也能發現規律,總結自己的運算定律,學生們那種驕傲、自豪的神情一直挂在臉上,而他們這種自主探究的熱情也激發了他們學習數學的積極性。
由這次教學實踐,我也明白了一個道理:并不是隻有學問深的專家才能發現問題,小學生也可以做得到,真可謂“初生牛犢不怕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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