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學而篇第十則的道理?《論語》學而篇第一句,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論語.學而》,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論語學而篇第十則的道理?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論語》學而篇第一句,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論語.學而》
1、“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學”是效仿和模仿的意思。比如疫情期間大家都宅在家裡,很多人都在網上跟着視頻學做菜,學跳舞,這就是模仿。學的過程屬于純粹的模仿,模仿得越好做出來就越好。
模仿了之後要“時習之”。“時”,時常、經常的意思;“習之“,是練習和實習,不是溫習和複習;“學而時習之”的意思是:學了之後要經常的練習和實習。
“說”通“悅”,通假字,喜悅之意。“悅”有一個“忄”旁,代表的是發自于内心的綿長的喜悅,把這種喜悅感理解成一種幸福也是可以的。
“悅”與“快樂”是有區别的。快樂是浮于表面的、短暫的;喜悅是來自于内心的、飽滿的、綿長的。那什麼東西是這種受之于内心的,要用心靈去打造的綿長的喜悅之情呢?
我們先來看繁體的“習”字。
繁體的“習”字上半部分是羽毛,下半部分是”白“字。羽毛就意味着翅膀,”白“字可以理解為日,指的是太陽光。小鳥長出了翅膀,要在陽光下勤加練習才能學會飛翔,學會了飛翔才能跟着鳥媽媽去覓食。
從“習”的字意上理解,“習”是練習和實習之意,就是學了、模仿了,還要勤加練習,還要多多去使用,才能掌握。以我們學英文為例,學了以後沒有勤加練習,收獲是甚微的,甚至于學了好幾年之後還是不會用。
複習、溫習不過就是再次模仿,這種模仿不是真正的”習“。真正的”習“是練習和實習,是學了之後還要去做、還要去用,要把學到的東西拿去真正地實踐,做到學以緻用,在這過程中用心感知并創新,這樣才會從内心深處感受到飽滿的成就感,也才會有發自内心的綿長而持久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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