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如果勞動合同約定:如乙方不辭而别(拟離職員工未依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未辦結工作交接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視為乙方因個人原因自願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且該行為屬于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損失賠償金,标準為2個月工資和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如損失高于2個月工資的,則按實際損失計算同時,乙方不辭而别視為自願放棄所有滞留于甲方的剩餘報酬、款項、薪資、物資、福利等相關權利,甲方可以自由處置如乙方因借款等原因對甲方存有債務,以上處置不能抵消乙方之債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與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證明?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
如乙方不辭而别(拟離職員工未依據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履行提前通知義務,未辦結工作交接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視為乙方因個人原因自願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且該行為屬于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損失賠償金,标準為2個月工資和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如損失高于2個月工資的,則按實際損失計算。同時,乙方不辭而别視為自願放棄所有滞留于甲方的剩餘報酬、款項、薪資、物資、福利等相關權利,甲方可以自由處置。如乙方因借款等原因對甲方存有債務,以上處置不能抵消乙方之債務,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勞動者應注意:
1. 如果你認為企業确定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38條,認為你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按照企業違法内容獲得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請不要不辭而别,要履行相關手續,比如先書面發函通知單位糾正錯誤行為、催要工資等(記得保留證據),比如通過律師向公司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然後再去仲裁或者法院;
2. 勞動法中沒有“自動離職”這一說法,除非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類似情形屬于“員工個人原因自願解除合同”;
3. 如果真的想離開這家公司,無論對公司多麼不滿,把離職手續辦完并拿到離職協議,既能拿到應得的報酬,也避免公司把一些不該你背的鍋扣在你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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