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區能私自改成賓館嗎?“開了十幾年了,到處反映,始終解決不了”近日,家住南昌市西湖區站前路75号的居民樊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家所在的1号樓開了一間家庭旅館,二、三兩層樓,每層有五六間客房1号樓常有陌生人帶着大小行李在樓道進進出出,讓居民覺得自身财産安全難以保障,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居住小區能私自改成賓館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開了十幾年了,到處反映,始終解決不了。”近日,家住南昌市西湖區站前路75号的居民樊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家所在的1号樓開了一間家庭旅館,二、三兩層樓,每層有五六間客房。1号樓常有陌生人帶着大小行李在樓道進進出出,讓居民覺得自身财産安全難以保障。
文/圖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張瑞穎實習生辛甜
住宅改旅館還違建通道和鐵棚
8月24日,記者來到位于站前路75号的警民共建安全小區1号樓。這棟樓位于站前路與天佑路交會處,臨街面的一樓挂着“樂華賓館”的招牌,門上貼着“普通單人間30~40元,普通雙人間40~50元的宣傳海報。
招牌下方,一個不足一米寬的通道正對站前路,海報上所說“賓館側面有大門和寬的棱梯進出”,所謂“寬敞樓梯”是這棟樓原本的樓梯,需要從小區内進去。據周邊居民反映,站前路可直接通往賓館的不足一米寬的通道是旅店老闆自己搭建的,并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除此之外,該賓館二樓還搭建鐵,用于晾衣服沿着狹窄的通道上去,可看到“住宿三樓”的字樣,二、三兩層樓被改成一間間客房。據了解,該小區共四棟樓,原是省電影公司的職工宿含,房改後臨街的1号樓二、三層各一套先後賣出,建了現在的樂華旅館。
未經業主同意卻拿到了營業執照
“我們這是住宅樓,按規定如果要建旅館作為商用,必須征得周邊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但我們當時并沒有接到樂華旅館征求意見的消息。”樊先生告訴記者,為這個事情,他們也向南昌市南站派出所舉報過,但後來就不了了之了,反倒旅館方表示已經拿到了營業執照,聲稱自己是合法經營。此外,同住在1号樓的居民餘先生提出該賓館存在消防隐患。“旅館從開辦到現在,發生過兩次火災,最近一次是兩周前的燃氣着火,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兩次均出動了119和110,弄得樓道烏煙瘴氣,給在住居民造成了一定的恐慌。”餘先生稱,作為和旅館同處一棟的居民,經曆了旅館兩次火災,心有餘悸。
除了餘先生,住戶樊先生對居民樓設旅館這件事也表現出隐憂。“每天都有陌生面孔進出,你說這能安全嗎?反映多次,問題還是得不到解決。”樊先生告訴記者,自已曾多次找社區居委會,但社區居委會表示無能為力。
對此,記者聯系了站南巷社區居委會。據居委會有關工作人員表示,前段時間有業主撥打了“12345”,消防部門有關工作人員來到現場,并下達了整改通知書。
城管下達《調查違法行為通知書》
8月26日,通過記者的聯絡,南昌市西湖區城市管理局站南中隊執法人員趕到現場。針對違建問題,執法人員現場開具《調查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其向執法人員提供上述房屋相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手續,或有關産權證明材料,并協同執法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和現場檢查工作。逾期未能提供,将依據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對其依法進行查處這名執法人員還告訴記者,老舊小區有許多此類陳年違建,近日該區在統一清理十年以上的陳年違建。
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待核實
民宅可以更改成旅館嗎?對此,江西省像章律師事務所張律師表示,根據《物權法》第77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将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将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還要經過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另外,旅館有較為嚴格的消防要求,而一般居民樓又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所以居民樓開辦正式旅館是不可能通過消防驗收的。
針對消防隐患問題,樂華旅館僅出示了一張“消防安全情況說明”複印件,上面的時間是2012年,蓋着西湖區消防大隊的印章。情況說明上稱,該旅館基本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應注意一些問題。該賓館是否經過消防驗收?是否在消防部門備案?南昌西湖區公安消防大隊有關工作人員表示,還要進一步核實。
據法律規定,旅館業為特種行業,需經過衛生、消防、公安等多個部門審批後才能經營。但旅館老闆僅出示了營業執照和消防安全情況說明,當問到是否審批手續齊全,該名老闆并未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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