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某公司員工小程離職時結算當月工資,因3次遲到,公司規定每次罰款1000元,被扣除3000元,隻拿到了2017元。公司的遲到罰款行為違法嗎?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張禹律師表示,該公司擅自罰款的行為已經構成違反勞動法,因為用人單位不具備行政處罰權,不能對勞動者采取罰款行為。但是,若公司在此前有内部規章制度,且該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相關法規的,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對勞動者在績效考核時酌情處理。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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