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8:02,@崂山發布微博發布“關于遊客與漁港水産海鮮餐廳龍蝦消費糾紛的調查情況說明”——
7月26日,針對遊客反映的漁港水産海鮮餐廳龍蝦消費情況,崂山區市場監管局、區物價局、區交通局、區食藥局、區商務局等部門積極聯系遊客了解情況并聯合檢查。該餐廳為了配合調查, 7月28日已停業整頓。現将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經查,該餐廳點菜間顯著位置懸挂消費提示“龍蝦、深海蟹、魚以斤為計價單位”,海鮮均明碼标價(其中龍蝦标價368元/斤、蛤蜊12元/份);點菜間影像記錄的點菜過程顯示,遊客現場挑選龍蝦并拍照的過程平和;點菜間的稱具經檢測合格(遊客所點龍蝦稱重2.6斤),菜單上顯示龍蝦椒鹽三吃并有該遊客簽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六條:“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适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以及第十一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列權利:(一)自主制定屬于市場調節的價格”,餐飲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按規定明碼标價。該餐廳采用标價簽與價目表方式标價,符合明碼标價規定。
對此,青島市崂山區政府新聞辦公室7月28日通過其官方微博@崂山發布 接連發布兩條微博回應——
關于網友反映的漁港水産海鮮餐廳消費問題,28日下午,區消費整治辦公室會同巿場監管、商務、物價、食藥等部門進一步對該店進行了聯合檢查,目前該店已停業整頓,崂山區消費整治辦公室将繼續加強消費市場監督檢查力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關于網友反映的漁港水産海鮮餐廳消費問題,區消費整治辦公室牽頭會同巿場監管、商務、物價、交通等部門及時介入調查了解,目前餐廳已聯系網友退款,監管部門将進一步對飯店和出租車司機調查處理。崂山區消費整治辦公室
此事經多家媒體報道後,引來了不少網友評論與質疑↓↓↓
今天,又有網友曝出餐館老闆與遊客的截圖,直指該遊客有敲詐嫌疑↓↓↓
今天下午,
微博@西安直播也發文,
稱“西安遊客投訴,青島網友喊冤”。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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