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語文文言文翻譯彙總?高中語文文言文翻譯常見問題應對方法,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高中語文文言文翻譯彙總?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高中語文文言文翻譯常見問題應對方法
文言文翻譯應以直譯為主、意譯為輔,争取做到“字字有對應,句式有體現,不出現語病,句意不改變”。但是,總有不少學生在翻譯時出現一些不該出現的失誤,造成“硬傷”,影響得分。現就這些經常出現的毛病整理如下:
一、該留不留,強行翻譯
在翻譯文言文時,遇到文中的一些國名、朝代名、官名、地名、人名、年号以及一些稱号等專有名詞可不作翻譯,将它保留下來,但有些同學卻要“畫蛇添足”,強行翻譯。
例1郡不産谷實,而海出珠寶,與交比境,常通商販。
誤譯成:郡中不産糧食,而海裡出珠寶,同越南接界,常互相通商,購買糧食。
例2其李将軍之謂也。
誤譯成:大概說的就是姓李的将軍吧。
以上兩題就犯了固定名詞強行翻譯的毛病,例1中的 “交觐”是地理名詞,例2中的“李将軍”是李廣将軍,都應保留下來不作翻譯。
二、該譯不譯,文白摻雜
有的同學,在翻譯時往往出現個别詞語翻譯不徹底或者不翻譯,導緻文白摻雜,不倫不類。
例3今之朝臣無以易薛永昶者。
誤譯成:如今的朝臣當中,無以替代薛永昶的。
例4從令縱敵,非良将也。
誤譯成:服從命令而放縱敵人,非良将也。
例3中的“無以”應譯為“沒有誰可用來”;例4中的後半句也沒作翻譯,應譯為“不是好的将領”。這兩句都因為翻譯不徹底而造成了文白摻雜,不倫不類的錯誤。
三、該拆不拆,古今混淆
古代漢語中有某些複合詞在形式上跟現代漢語的某些雙音節詞一樣,但它們是兩個詞,表達兩個意思,翻譯時應當拆開,可有些同學把它當成一個詞來處理。
例5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
誤譯成:帶領妻子和鄉裡人來到這與外界隔絕的地方。
例6處分适兄意,哪得自由專。
誤譯成:怎麼處罰順從你的意思,哪能我自做主張。
以上兩例的譯文都犯了盲目的以今義替代古義的毛病,例5中的“妻子”在古漢語中是“妻子和子女”的意思,例6中的“處分”在古漢語中是“處理安排”的意思。
四、該換不換,簡單組詞
一些同學在翻譯詞語時隻會簡單組詞,把一個單節的詞語變成雙音節詞語,不會結合語境,換用另一個詞語來翻譯。
例7意氣益厲,乘勝逐北。
誤譯成:精神更加振奮,趁着勝利向北追趕。
例8微察公子,公子顔色愈和。
誤譯成:稍微的看一下公子,公子的表情更加和善。
例9阿母謝媒人。
誤譯成:劉母向媒人道謝。
例7句中的“北”并非指“北方”而是指“敗兵”、“敗北”;例8中把“微”錯譯成了“稍微”,結合語境應譯為“偷偷的,悄悄地”;例9中“謝”的翻譯也沒有結合語境,誤譯成了“道謝、感謝”,在這裡應譯為“推辭、謝絕”。
五、該删不删,成分贅餘
在古代漢語中,有些詞語在句中隻起調節音節的作用,還有些詞語隻有語法功能而沒有實際含義,這些詞語在翻譯時不
作意譯,而應省去。還有一些偏義複詞在翻譯時也應把不表意的一個詞素删掉,否則就容易使譯句顯得啰嗦贅餘。
例10嬰之亡,豈不宜哉?
誤譯成:嬰的逃亡,難道不應該嗎?
例11宋何罪之有?
誤譯成:宋國怎麼會有可能怪罪他呢?
例10中的“之”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無實義,因此翻譯時應把“之”删去,可譯為“嬰逃亡,難道不應該嗎?”;例11中的“之”是賓語前置的标志,無實義,翻譯時也應删去,可譯為“宋國有什麼罪過呀?”
六、該補不補,成分殘缺
古代漢語中有的句子是省略句,還有的雖不是省略句但不符合現代漢語的表達習慣,隻有添加一些成分,句子成分才能完整,否則就容易導緻成分殘缺。
例12範氏富,盍已乎?
誤譯成:範家富貴,何不停止呢?
例13言茶鹽利害,省州縣之役,皆稱旨。
誤譯成:陳述茶和鹽的利弊,減少州縣的徭役,都符合聖上的意思。
例14獻子執而紡于庭之槐。
誤譯成:範獻子抓住并綁在庭院中的槐樹上。
例12中省略了“已”的賓語“婚姻之事”,翻譯時要添加上才能使句意完整;例13的譯句中明顯缺少陳述的主語“他”,且陳述的也非“茶和鹽的利弊”而應是“茶制和鹽制的利弊”;例14是個省略句,省略了“執而紡”的賓語“董叔”翻譯時也應該補上。
七、該調不調,語序混亂
古代漢語中存在倒裝句,倒裝句的語序和現代漢語不一緻,翻譯時應先調整語序,再作翻譯;除此之外的一些句子,雖
不是倒裝句,但由于古代的表達習慣和現代漢語不一樣,因此語序也不符合現代語法的規則,所以翻譯時也應加以調整。
例15其孝謹聞于其族,其信義著于其友。
誤譯成:他孝順恭謹,傳到他的族人中,他講信用和道義,彰顯在朋友間。
例16飲酒于斯亭而樂之。
誤譯成:喝酒,在這個亭子裡作樂。
例17欲而得之,又何請焉?
誤譯成:(你)想要的(東西)已得到了,又何必請示他呢?
例15是狀語後置句,正常語序應為“其孝謹于其族聞,其信義于其友著”,翻譯時可譯為“他的孝順恭謹在他的族人中得到傳揚,他的信用道義在他的朋友中得到彰顯”;例16也是狀語後置句,正常語序應為“于斯亭飲酒而樂之”,應翻譯成“在這個亭子裡喝酒,并把這當作樂趣”;而例17句是賓語前置句,正常語序為“欲而得之,又請何焉”, 應翻譯為“(你)想要的(東西)已得到了,還請求什麼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