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怒氣沖沖的家長到學校找教師興師問罪時,教師可運用以下7項處理程序:
(1)表現非預期的作為:家長出現在教室門口時,不要引起騷動,教師可将其視為客人,歡迎他到學校來,面帶微笑并對其學生有正面的陳述。
(2)傾聽并做筆記:使用積極的傾聽技術并做筆記,摘述家長對教師的意見,以開放溝通的态度說明事件發生經過及教師如此處理的原因。而這些筆記,可提供教師讨論或分析引發家長不滿的問題、因素。
(3)教師應有承認錯誤的勇氣:教師有時因學生在全班面前讓教學受阻或造成困擾,或因生氣而做了讓自己後悔事,則可承認錯誤,讓家長知道教師是願意承認錯誤的。
(4)記錄學生行為或事件:教師一開學即應建立學生的書面資料,并且可将發生的具體事件、日期和簡要過程描述做一記錄并建立客觀的檔案。如果是中學以上的學生,這些記錄還可由學生自己填寫。這些書面資料不應隻記錄負向行為,正向的行為也應加以記錄。
(5)舉行三方會談:若家長不相信教師的言談或書面記錄,則可讓學生參與會談。教師應以不具威脅的口吻要求學生确認事情經過,學生通常都會承認實際狀況。有時學校輔導咨詢人員或行政人員也有加入會談的必要,尤其是評估事端可能會再擴大,且有暴力和攻擊的可能性時,更有參加的必要。
(6)展現信賴:教師應以專業和友善的态度響應,若家長不了解教師的教學策略、獎懲策略或設備器材等,則可說明運用的原因,也可舉出運用這些策略成功的案例。
(7)找出合作的解決方法:教師應牢記,即使家長是憤怒的,但會與教師進行溝通正是家長關心子女的證據,可要求家長提出如何處理學生目前狀況的建議,一起尋求、拟定改善計劃的契機,讓其了解教師和家長都是為一個共同的目的——即為讓學生學習成功而努力。
無論如何,親師關系的建立和發展需要學校整體策略的支持與協助,學校應建立一套完整一緻的訓輔制度,并協助建立親師關系,避免教師單打獨鬥,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作者:端午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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