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朋友說她婆婆癌症晚期,公公已經過世多年,公婆在西部某省城有一套住房,屬于老兩口公共資産。
她老公弟兄兩個,現在先去做公證,把公公的50%産權,全部歸到婆婆名下,然後由一個兒子買下這套房子,再分一半錢給她老公的弟弟,她說這樣費用低。
父母的房産怎樣傳給子女才是最劃算的?
這個話題一直是大衆關心的。一般而言,房子傳承有三種方式:繼承、贈與、買賣,但各有利弊,各個家庭得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
第一種方式就是繼承。繼承分成兩種,一種是法定繼承,一種是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在沒有遺囑指定的情況下,房子按照繼承順序傳遞和分配。如果有兩個子女,但老人隻想把房子給其中一個,那就需要提前立遺囑,指定繼承人。
繼承時涉及的費用主要是房子評估費和繼承公證費。房子評估費一般是房子評估價的5‰,一般評估價會比市價低30%左右。所以一套500萬市價的房子,評估費也就在1.8萬左右。
繼承公證費是按照評估價梯度執行,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
總體來看,一套市價500萬的普通商品房,上述各種事稅費加起來在5萬元左右。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獲得父母的房屋,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但父母在世時,是不能用繼承的方式的,可以通過立遺囑公證的方式。
第二種傳承房子的方式就是贈與。父母自願将自己的私有房産無償給予子女。一般而言,直系親屬間贈與最便捷,贈與要繳納公證費、評估費、登記費、印花稅,贈予住房的受贈人還将全額征收契稅,一般為3%。整體來看,一套市價500萬的房子贈與孩子,評估價如果在350萬左右,稅費大概在12萬左右,成本要比繼承高。
第三種方式就是直接賣給孩子。父母将房子“賣給”子女,與普通的交易方式完全相同,交易過程中所産生的稅費也與普通房産買賣方式毫無二緻。
如果該房為父母唯一住房,且房本已滿五年,子女為首次購買,那麼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都會減免,需要繳納房屋總額1%的契稅,500萬的房子評估價如果在350萬左右,需要3.5萬多的稅費。這也是最少的稅費。
如果房屋未滿五年或者不是唯一住房,那麼除了繳納1%的契稅外,還需要繳納總額2%的個人所得稅,5.5%的營業稅,成本以下就到了近30萬。
由此看來,直接賣給子女的一種方式最劃算,前提條件是房為父母唯一住房,且房本已滿五年,子女為首次購買,那麼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都會減免,這種方式最劃算。
贈與和買賣的方式,都需要購房指标,會因為限購受到影響。贈與稅費成本不高,但房子如果未來出售,将會面臨很高的稅費成本,尤其是所得稅這塊。買賣的方式手續最簡便,辦理起來也最快,如果符合減稅條件時,還是不錯的方式。
所以,我朋友選擇買賣的方式最劃算,因為她公婆名下就隻有一套房,而且房本已經好多年了,不過那房子投入使用的時間好像是在1997年左右,距離現在已經有25年左右了,房屋年數越久,應該增值價值不高,出手也沒那麼容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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