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是西周統治的支柱之一,也是本文研究春秋公子命運的關鍵環節。宗法制度确立了各國公子政治、經濟的繼承原則。了解宗法制度就是了解"公子"這一群體在家和國中的地位,從而為解析春秋公子命運問題做好準備。宗法制度是個複雜的問題,古今論著頗多。那麼什麼是宗法制度呢?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系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緻。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隸主貴族的政治特權、爵位和财産權不緻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時也有利于維系統治階級内部的秩序,加強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宗法制對後世産生了極大的影響, 核心是嫡長繼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長子為法定的王位繼承人。中國夏朝時就已确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長繼承制。西周一開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制,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
宗法制度是奴隸主貴族階級的繼承法,也是繼統法。
公子指先君之子,今君之昆弟。君無嫡昆弟,選擇庶昆弟一人為宗子,領公子禮如小宗,這就是"有小宗而無大宗者"。君有嫡昆弟,使之為宗子,領公子,更不得立庶昆弟為宗子,這就是"有大宗而無小宗者"。公子唯一,無他公子可為宗子,是"有無之宗",也無他公子宗于己,是"莫之宗"。公子的嫡昆弟為君,公子不得宗君,君之庶兄弟為士大夫,君立嫡母弟為其宗子。這就是公子的宗道。
由上可知,公子之嫡長者為君,則君為其他群公子立宗子,宗子無嫡選庶。在喪服上嫡庶也有别。"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為之宗,使之宗之,是公子之宗道也。所宗者嫡,則如大宗,死為之齊衰九月,其母則小君也,為其妻齊衰三月。無嫡而宗庶,則如小宗,死為之大功九月。其母、妻無服。"與宗法相對應,政治上也是按嫡庶之别的原則進行的。
宗法制實際上是以種群為區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識的團體,這是一種原始的組織結構,但就是這種原始的結構至今還影響着現代中國包括社會、政治、文化等諸多層面,如果将這些碎片拼湊起來,就不難發現諸多所謂"中國特色"現象的精神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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