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工作人員在搬運消過毒的醫療廢物周轉箱 新華社發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今年要持續改善生态環境,推動綠色低碳發展,要加強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
什麼是新污染物?又該如何治理這些新污染物?目前中高風險地區的醫療廢物處置情況如何?在日前舉行的生态環境部新聞發布會上,針對這些熱點問題,生态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司長任勇一一回應。
新污染物主要有四大類“從改善生态環境質量和環境風險管理的角度看,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環境持久性、生物累積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這些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對生态環境或者人體健康存在較大風險。”任勇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據介紹,目前國際上廣泛關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内分泌幹擾物、抗生素、微塑料。
任勇表示,新污染物之所以稱為“新”,一方面是相對于大家熟悉的,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規污染物而言的;另一方面是新污染物種類繁多,并且還可能會持續增加。
同時,任勇表示新污染物還具有危害比較嚴重、風險比較隐蔽、環境持久性、來源廣泛性、治理複雜性五大特征。
我國是化學物質生産使用大國,在産在用的有數萬種,每年還新增上千種新化學物質,其生産消費都可能存在環境排放。
“對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積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劑量排放到環境,也可能危害環境、生物和人體健康,對治理程度要求高。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業衆多,産業鍊長,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研發較難,需多部門跨領域協同治理,實施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控。”任勇強調。
新污染物治理要“篩、評、控、禁、減、治”
治理新污染物又該從何處入手?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十四五’規劃綱要對新污染物治理作出明确安排和部署,要求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目前,生态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13個部門正在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間我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總體要求、主要目标、行動舉措和保障措施。”任勇說。
據介紹,新污染物治理總體思路可概括為:“篩、評、控”和“禁、減、治”。
任勇還做了進一步解釋,“通過對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篩查和評估,‘篩、評’出需要重點管控的新污染物,然後對重點新污染物實行全過程管控,包括對生産使用的源頭禁限、過程減排、末端治理。”
“新污染物治理的很多措施要通過在水、氣、土壤污染治理中落實,體現化學品環境管理對環境污染防治的‘牽引驅動’的特點和規律。”任勇說。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生态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方面主要開展了四方面工作,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打下了較好的基礎。
“首先是推動建立法規标準體系。研究推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立法,修訂《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其次,加強源頭準入管理。持續開展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防範具有不合理環境風險的新化學物質進入經濟社會活動和生态環境。例如,2021年,共批準登記564種新化學物質,提出500多項環境風險控制措施。”任勇說。
與此同時,推動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控,開展化學物質環境風險評估。我國還積極參與全球化學品履約行動。以履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關于汞的水俣公約》為抓手,限制、禁止了一批公約管控的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生産和使用。在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行動中,我國已淘汰了20種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
醫療廢物、醫療污水處理處置能力充足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多地暴發,中高風險地區醫療廢物、醫療污水的處理處置情況也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從調度情況看,全國中高風險地區醫療廢物、醫療污水處理處置情況平穩有序,醫療廢物、醫療污水處理處置能力充足。”任勇說。
據任勇介紹,針對疫情發展态勢,生态環境部建立工作機制,定期對中高風險等級地區開展集中調度,今年年初以來實行每日調度,指導督促重點地區嚴格落實“兩個100%”工作要求,即醫療機構及設施環境監管與服務100%全覆蓋,醫療廢物、醫療污水及時有效收集和處理處置100%全落實。
“醫療廢物方面,生态環境部指導各地保持常規處置能力穩定運行的基礎上,提升醫療廢物轉運及應急處置能力。醫療污水方面,指導各地做好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處理環境監管工作,加強對定點醫院污水處理設施,以及接收定點醫院和集中隔離場所污水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動态監管,對發現定點醫院存在污水處理設施管理運行不規範、醫院污水消毒不到位等問題,均已督促當地立即整改。”任勇表示。
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涉及中高風險地區的市(州)和直轄市中,約七成的中高風險地區醫療廢物日處置負荷率都在50%以下,所有疫情醫療廢物均做到了日産日清,此外還儲備了較為充足的協同應急處置能力,已做好應急準備,可随時啟用。同時,定點醫院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滿足需求,運轉正常。
“十四五”将推進百個“無廢城市”建設
旨在通過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續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将固體廢物環境影響降至最低的“無廢城市”發展模式,近年來正成為一種先進的城市管理理念,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可。
2019年以來,生态環境部會同相關部門指導深圳等11個城市和雄安新區等5個特殊地區開展“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
任勇表示,總體上看,試點成效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統籌推進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試點城市通過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解決了一些曆史遺留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加快了城鄉環境基礎設施補短闆工作進程,帶動了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工程建設;二是“無廢”理念逐步得到認同。試點城市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飯店、綠色學校等7200多個“無廢細胞”建設,營造了良好的“無廢”社會氛圍。三是示範帶動作用明顯。浙江省率先在全省域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廣東省提出粵港澳大灣區9城同建“無廢灣區”,重慶市、四川省全面啟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無廢城市”共建。
2021年底,生态環境部會同17個部門印發《“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新聞發布會上,任勇對《方案》也進一步解讀。
“《方案》安排的主要任務可以概括為‘12345’。”任勇說,“1”是指“100”個城市,即推動100個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展“無廢城市”建設。“2”是指“兩個融合”,即無廢城市建設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相融合,做好建設方案頂層設計。“3”是指“三化”原則,即圍繞固體廢物治理這一主線,統籌推進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4”是指“四大體系”建設,即制度、技術、市場和監管體系建設,并用好數字化技術。“5”是指“五大”重點領域,即在工業、農業、生活、建築領域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和對危險廢物的全鍊條環境監管。
“‘十四五’時期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将有助于減污、降碳、擴綠、增長協同推進。”仁勇表示。
原文刊登于2022年4月7日《人民政協報》第5版生态周刊
記者:王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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