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十多名購房者被騙300萬?購房者查女士通過安徽中皖輝達太湖路門店,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長沙十多名購房者被騙300萬?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購房者查女士
通過安徽中皖輝達太湖路門店
購買二手房,
将100萬元購房款
打到中介公司員工個人賬戶上後,
房子沒能如約過戶,
100萬元購房款也如泥牛入海。
近日,
多名有類似遭遇的購房者
來到涉事中介公司讨要說法。
目前,轄區警方仍在調查中。
01
百萬購房款
3個多月還沒拿回來
今年3月以來,查女士備受煎熬。她一邊繼續打工維持生計,一邊為交出的100萬元購房款讨要說法。“100萬就是我一輩子的積蓄,現在房子沒買成,錢還拿不回來,我頭發都急白了。”
去年12月,查女士通過安徽中皖輝達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太湖路門店購買一套二手房。3月13日,門店店長夏某通知辦理交房款手續,夏某要求查女士将資金打到其個人賬戶上。查女士對此也有所懷疑,“他(夏某)說沒事的,我是店長,再說馬上就要過戶了,不用擔心。”在夏某提供了蓋有公司公章的收條後,查女士将100萬元打到了對方提供的個人賬戶上。
此後,房屋一直未能過戶,夏某以各種理由解釋未能過戶的原因,“最終他(夏某)才承認我的購房款被他挪作他用了,說退款給我。”如今3個多月過去了,查女士還是沒能拿回100萬元購房款。
02
被騙的購房者
不止查女士一人
查女士說,被騙的購房者不止她一個人。
購房者程女士和李女士通過朋友認識夏某,夏某宣稱可以購買到工程抵押房,還出示了成功購買的案例。兩人按照夏某的指示繳納了“号頭費”和購房款。
對于将大額資金轉到個人賬戶上,兩人也曾質疑過,不過夏某稱自己是店長,相當于老闆,打消了兩人的疑慮。夏某還曾出示過自己位于濱湖一套小區的房産證,稱如果無法辦理過戶,就将自己的房子過戶給購房者。
03
中介公司稱不逃避責任
警方還在調查
安徽中皖輝達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一名負責人對此回應,事發後公司成立了調查組,認定僅存量房買賣合同上的公章是真的,夏某出具的收條上的公章系僞造。夏某在事發時确實為太湖路門店店長,事發後已立即被公司開除。
接到客戶投訴後,安徽中皖輝達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立即配合被騙購房者報警。近日,一名報案的購房者向警方咨詢案件進展情況,得知夏某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但對于錢款去向等,警方沒有透露。6月27日,記者再次聯系辦案的公安機關,對方表示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合肥市房産局提醒:
這九種情況可能造成商品房交易風險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提醒,商品房交易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商品房買賣屬于民事活動範疇,買賣雙方發生争議或者糾紛,應當通過法律途徑依法解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違背市場交易規範,或者超出購房人的合理預期,可能造成商品房交易風險。
一、凡是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購房人收取任何形式的定金、認籌金、首付款等款項的。
二、凡是開發企業要求購房人将購房款打入非資金監管專用賬戶的。
三、凡是開發企業或第三方以提供購房優惠為名,收取所謂“團購費、信息費、茶水費”等費用的。
四、凡是開發企業和施工單位等第三方以“工抵房”名義對外銷售商品房,并額外收取費用的。
五、凡是開發企業或委托第三方采取售後包租或承諾統一經營、支付租金等變相售後包租形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的。
六、凡是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承諾商業辦公項目可以改為住宅用于居住的。
七、凡是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承諾商業辦公項目可以安裝燃氣、可以解決子女入學的。
八、凡是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在銷售房屋時宣傳可以贈送設備陽台、底層院子的。
九、凡是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及其銷售人員僅作出口頭承諾,未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的。
合報E線為民工作室 合報全媒體記者:周勇餘佼佼
來源: 合肥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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