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交強險法律責任不明确案例

交強險法律責任不明确案例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1-27 14:49:11

文 | 青的蜂

河南焦作一家保險公司内,一名車主咨詢摩托車交強險保費,明明隻需要交400元,保險公司卻要求交800元。

這是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九督查組在河南的暗訪所見。部分保險公司拒絕承保交強險,要麼讓群衆加錢,要麼拖着不保,把法定責任當作生财之道

交強險法律責任不明确案例(交強險成生财之道)1

督察組的這次暗訪很有針對性。近年來,在河北石家莊、福建廈門等地,都有出租車、攪拌車、自卸車等被“無情拒保”的案例,多地銀保監機構也召開專項工作會議,要求轄區内保險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實現車輛保險應保盡保。那麼,為什麼保險公司要拒絕承保交強險呢?正如一名保險機構支公司負責人透露,同行們拒保的原因很簡單:風險太大難以盈利

數據佐證了這一點。近日,銀保監會披露數據,2021年交強險承保虧損44億元,情況不容樂觀。而這很可能與2020年9月出台的《關于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有關,其中明确規定将交強險有責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與此同時,交強險費率下限下浮,上限仍保持30%不變。保額增加了,費率卻降低了,這正是保險公司不願為出險車輛續保的原因之一。

作為國内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交強險保費由國家統一規定,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标準,是一種公益性險種。這就意味着交強險必須始終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為核心,以相對低廉的價格盡可能滿足絕大多數消費者用車的保障需求。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投保人在投保時所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也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以每月辦理有限額、無法現場驗車、投保信息系統壞了、業務人員不在等理由拒絕或拖延承保,都是行不通的。

此外,交強險設立之初的一大原則就是“不盈利不虧損”。什麼意思呢?是指保險公司在拟定交強險費率的時候,隻能考慮成本因素,不能設定預期利潤率。回溯看,自2017年首次實現承保盈利後,交強險就一路保持盈利态勢,偏離了“不盈不虧”原則。而車險綜合改革的目标正是價格隻降不升,保障隻增不減,服務隻優不差,實質就是讓利消費者。另外,2021年是車險綜合改革後第一個完整經營年度,表面上看承保虧損有點“慘”,但加入投資收益的部分之後,交強險仍然是盈利的,沒有拒保的理由。

交強險對于維護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産安全、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社會保障功能尤為關鍵。根據銀保監的總結,2021年,交強險制度機制得到優化,“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持續鞏固,服務社會能力不斷創新,保險保障功能大幅提升。一些公司走向虧損,更多是經營不善所導緻的,保險公司需要通過加強内部管理、降低成本、資金運用來緩解,而不是拒絕自己的法定責任。

【作者】 王慶峰

南方評論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